平陆运河保护与管理条例草案首次提请审议,广西拟为平陆运河保护与管理立法。5月28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平陆运河保护与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和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议报告。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条例草案共八章55条,包括总则、运河保护、运河管理、运河安全、绿色发展、支持保障、法律责任、附则。
条例制定的重要意义
为何要为平陆运河保护与管理立法?
平陆运河
是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骨干工程
是广西所盼、桂运所系的战略工程
是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的标志工程
是广西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关键工程
是造福百姓惠及各方的民生工程
对推动广西及西南地区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在平陆运河马道枢纽建设工地,工人们正加紧进行边坡和舱底混凝土浇筑作业
制定平陆运河保护与管理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平陆运河经济带建设和扩大我区对内对外开放的必然要求,是统筹平陆运河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有利于保障平陆运河安全、畅通和高效运行,完善平陆运河运营管理和协同保护机制,促进资源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充分发挥平陆运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开放效益、民生效益。
条例制定的主要依据
制定条例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河道管理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参考了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借鉴了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
5月22日,平陆运河旧州特大桥全桥贯通 (来源:钦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