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罪”,现在许多年轻人应该都没没有听说过,可能会认为是现在行政处罚之类的轻型案件,但是这个已经开始淡出人们生活的罪。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却是十分严重的犯罪行为,曾经有人因为犯流氓罪而丢了性命。
1985年,西安的一起流氓案震惊全国,女子聚众淫乱被以流氓罪判处死刑,她先后与130余人发生关系,涉案人员多达300余人。
这样大的数字在现在来说都让人叹为观止,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这个女人又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非常时期的“严打”1979年,我国迎来了改革开放的春风,但是在打开窗户的同时也刮进了许多的尘土,西方的文化和价值观对人们的思想观念产生了很大的冲击。在东西方文明和思想的冲击下,我国社会上的待业青年迅速增多,直接导致社会上恶性案件频发。
当时我国城镇中有许多年轻人赋闲在家,他们是赶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末期,因为在学校接受过一段时间点的知识教育,刚刚到农村只是体会到农村的苦,还没有被完全“改造”出良好的价值观,紧接着就乘上了回城的顺风车。所以这些人中很大的一部分养成了好吃懒做的恶习。
因为知识青年大量回城,导致城市中工厂等用工单位的用工压力极大,以至于很多青年人没有工作,一部分人选择到沿海开放地区打拼,另外一部分选择在家等待机会,也就是长时间赋闲在家。
一方面是改革开放人们纷纷致富,另一方面是游手好闲坐吃山空,正是在这种纠结的社会情况下,一部分人的心态发生了变化,从而导致产生了一大批“吃偏门”的行当,涉黄、涉赌、涉黑等违法案件频频发生。
1983年6月,内蒙呼伦贝尔的牙克石镇,以于洪杰为首的一群游手好闲的年轻人,在酒后持刀具、雷管,对当地红旗沟农场进行了残忍的血洗,杀害包括老人和幼童在内的27人,强奸多名妇女,抢劫财物若干。
同年,开国将军杨得志的军人侄子带着新婚妻子在河南安阳度蜜月的时候,遭到当地几名地痞流氓的骚扰。这群流氓被打跑之后,居然找来了警察替他们报复,结果把杨得志的侄子当街打死。
还有唐山的“菜刀队”,这些社会上的闲散青年常常把菜刀装在挎包里到处作恶,不仅在唐山作恶,甚至到河北其他地区拦路抢劫、设卡抢劫,甚至还抢劫起各地援助唐山建设的援建物品。
虽然这些违法分子都被一网打尽,并且进行了相应的处理,但是邓小平却认为当时的处罚结果虽然合法合规,但是判决却相应过轻。
当时我国使用的《刑法》,是1979年刚刚颁布的,里面的确对抢劫、盗窃和强奸等罪行的量刑偏低,并且当时的警力不足、火力不足,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不够,造成了当时社会上有一句“坏人神气、好人受气”的流行语,不仅说明了当时的现状,而且还从间接角度让“好人”去想当“坏人”,对社会的风向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鉴于稳定社会治安的必要性,邓小平决定打一次、两次甚经常常进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战役。于是,在基于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为基础的前提下,我国从1983年开始进行了严厉整治社会违法现象的“严打”运动。
“严打”,顾名思义就是在原有的刑法量刑上,以判决从严、从重、从快为基本要求,加大对杀人、抢劫、强奸以及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打击力度。
1983年7月,在邓小平的指示下,全国正式展开了第一次严打活动。
“流氓罪”的典型在严打的众多罪行中,有一个罪名是“流氓罪”。这个罪行在1997年的新刑法中,已经被删除掉了,分解成为猥亵、聚众淫乱、聚众斗殴等更加详细的罪行,但是在1979年的刑法中却是刚刚出现。
有句话叫“万恶淫为首”,流氓罪因为不仅对社会造成严重后果,还会造成很坏的影响,所以在1983年的严打中是被列为重点打击、加重判罚的重点对象的。
西安人马燕秦,原本是在当地的一家餐厅工作,但是因为生了一场大病,不得不长期请假,因此丢了工作,而她的丈夫又和她发生了一些争执,一气之下和她办理了离婚手续,从那之后她便带着两个女儿独自生活。
因为长期独自生活,原本就喜爱热闹和人交际的马燕秦按耐不住寂寞,开始在社会上结交朋友,她也是在这个时候开始发现了自己的“价值”。
马燕秦虽然已经年过四十,但是她平时勤于保养,看起来就像三十刚出头的样子,再加上她一米七的身高、修长的身材和一头大波浪,经常都会让路过的男人多看两眼,尤其是她的性格开朗、爱说爱笑,和人接触好不拘谨,所以马燕秦在男人堆中很受欢迎。
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国外的新潮流一同涌入的,还有交际舞,被人们称为“贴面舞”,这就可以看出来当时人们对这种舞蹈的看法,一方面是要两人跳,另一方面还要亲热的“贴面”。所以当时有一部分人看不惯这种舞蹈,管这叫“流氓舞”。
马燕秦也是一个“贴面舞”爱好者,当时她还交了一个“男朋友”韩涛,韩涛还经常介绍其他的朋友给马燕秦认识。其实马燕秦也不知道韩涛已经有了家室,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好朋友”“一起玩”。
马燕秦所谓的“一起玩”,并不是只经常在一起吃吃喝喝、打打闹闹,更多的时候则是出入各种跳舞的场所,并且邀朋请友在自己的家里举办所谓的“家庭舞会”。
在严打之前,当地派出所的警察就已经注意到了这个在当地圈子里有名的马燕秦,也曾经找到过她谈话,提醒她要注意影响。不过因为当时并没有形成案件,跳舞也并不犯法,所以只是对她进行告诫,并没有实质性的处罚。
虽然马燕秦曾经有所收敛,但是周围人们的吹捧和社交所带给她的满足感,让她再度迷失自我,又重新开始了过去那种生活。
严打开始之后,当地公安部门接到了群众的举报,说马燕秦家里经常出入不三不四的男人“们”,并且经常在她家过夜。
由于有了群众的举报,所以公安部门迅速出警,控制住了马燕秦和韩涛等人。在一番审讯之下,发现这个案子牵连甚广、影响极大,警方陆续抓捕了300多人到案。
在这些人中,有一个叫惠利名的人,他原本是在旅游景点摆摊照相,晚上到各种俱乐部中拉手风琴,他也就是在那里认识了韩涛,并且逐渐混进了“舞蹈圈”,也是通过韩涛认识了马燕秦,并且受邀到马燕秦家一起跳舞。
根据惠利名的回忆,马燕秦家并不大,是那时很常见的小面积住宅。因为屋里只有不到20平,所以他们跳舞的时候还要把床给支起来才行。
那样小的屋子里要容纳一群人“闪转腾挪”,场面可想而知,男男女女“挨挨蹭蹭”在所难免。
当天晚上这群人跳舞跳到很晚,惠利名就没有走,留在马燕秦家过夜。用惠利名的话说是“紧挨着韩涛,马燕秦和女儿在床的另一边。当天晚上也就是躺在床上聊天而已”,并且第二天还是他和韩涛出去买了一些吃的和生活用品给马燕秦。
尽管惠利名说他并没有干什么出格的事,但是在几天之后还是被警察带走了。在警方的审问下,惠利名坦白了自己曾经和其他几个人的“不正当男女关系”,不过那些人大多是“两厢情愿”,并且里面并没有马燕秦的事,他们只是在一起跳舞。
不久之后,惠利名因为“乱搞男女关系”,并且“认罪态度不好”,被以流氓罪判处无期徒刑。惠利名毕竟活了下来,而马燕秦则没有那么幸运。
根据警方的公告,马燕秦“长期有业不就,以其家中为主要据点,用跳舞的名义先后与130余人发生了不正当关系,并且从中获利2000余元,并且还怂恿、协助她的女儿和别人发生关系”。鉴于犯罪情节过于恶劣,马燕秦被判处了死刑。
不过马燕秦对这个判决并不认同,她声称自己并没有和那么多人发生关系,那些人是在处“正常的男女朋友关系”,而那2000多元钱则是朋友们资助自己生活的。
不过,马燕秦的这种说法并没有被法院采纳,最终被判处死刑,同案的另外两人也因为有其他案件在身并且认罪态度不好,同样被判处了死刑。
据说,马燕秦被执行的那天,是被打了两枪。
离去的“流氓罪”像马燕秦这样的在严打中因为“流氓罪”被处以极刑的人并不在少数,并且其中还有很多都有着“官二代”的背景。
朱德的孙子朱国华,是朱德唯一的儿子朱琦最小的儿子。因为父亲早亡,所以从小就受到家人的疼爱,可以说是被朱德抱大的。起初朱国华的表现还是不错的,学习成绩很好,通过工厂保送到工农兵大学读书。但是从大学回到工作岗位之后,因为落差较大,所以让他发生了变化。
朱国华开始频繁地“交女朋友”,但是却并没有哪个上升到谈婚论嫁的程度,到后期时甚至到街上强行“找女朋友”,并且会拽回家发生关系。
当时朱国华的身边围绕着一群干部子弟以及一些吹捧朱国华的“狗腿子”,他们经常会到朱国华的家中看“电影”,和开“家庭舞会”,只不过那些电影都是些违禁电影,那些所谓的舞会也都是搞一些不正经的事情。
最终,朱国华被判处死刑,他身边的那些狐朋狗友以及犯罪的干部子弟,也都得到了相应的处罚。
胡晓阳是上海市第二书记胡立教的儿子,陈小萌则是老革命陈其五的儿子。
这两个人因为父亲在上海工作,所以就经常黏在一起。起初只是打着家里老爷子的旗号招摇撞骗,谎称自己可以替人安排工作,借机和女孩子“谈恋爱”“跳舞”,到后期干脆强行发生关系,甚至还有轮流发生关系的。
最让人感到不齿的是,陈小萌作为一名记者不仅没有记者应有的素养,甚至连一个正常人该有的廉耻感都没有,居然把这些犯罪的过程都记录在一个专用的本子上,还宣称要将这本所谓的“采花纪实”进行出版。
而胡晓阳则更为无耻,他在犯罪过程中竟然还用摄像机和相机拍下来,不仅恬不知耻地和别人“分享”,还用这些要挟被害人,从而继续发生关系。
1986年,经上海法院判决,胡晓阳、陈小萌以及另外一名罪犯葛志文一同被判处死刑。
这些人都是罪有应得,判处死刑丝毫不过分,但是有一些人却是赶上了严打的“大车”被“重判”的。
曾经出演过电影《艳阳天》《小字辈》等电影的知名青年演员迟志强,因为一次借车送刘晓庆等人回北京,而认识了住别墅、有警卫的“神秘大姐”。后来迟志强经常到“大姐”的家参加舞会,继而发生了关系。
如果放在现在来说,两人的行为其实就是在“处朋友”,或者顶多算上是“男女关系”,但是在那个特殊的时期,迟志强的行为被报纸上的一篇文章报道之后在社会上引起轰动,继而被公安机关抓捕,以“流氓罪”判处四年有期徒刑。
一直到1997年,流氓罪才从新的刑法中被删除。那些曾经被重判的“流氓犯”,有些人也都已经出狱,重新融入到新社会中。
结语从1983年到1985年的三年严打期间,一共抓获罪犯170多万人,的确使社会上的治安环境有所好转,之后又有过1996年和2000两次严打,对随着社会而产生的新型犯罪和更隐藏的犯罪分子进行打击。
有些人曾经为1983年首次严打被重判的那些人“鸣不平”,但是反过来想一下,如果那些人当初不去做那些触碰红线的事情,又怎么能够被“重判”呢?归根结底还是这些人犯了错,才会被重判。如果马燕秦不是“有业不就”,那么不久没有后面的那些事情了么。
所以,不要去纠结重与不重,只要本本分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就好。
那些所谓网红不得被打成筛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