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
武当山景区管理局
武当山特区世界文化遗产管理中心
发布
关于禁止武当山景区
开展无人机飞行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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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保障武当山文物古建安全,预防森林火灾,确保游客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即日起,武当山核心景区严禁私自开展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航拍等活动。
对不遵守本公告要求,在景区内擅自操控无人机飞行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若因此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操控人员刑事责任。
请广大游客朋友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公告规定。如因公务活动、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确需飞行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等规定,提前三天向特区主管部门报备审批,并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来源:武当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