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度肮脏,又极度真实

最爱历史说 2024-11-08 02:09:37

如果要给唐朝289年的历史分期,那么,最直截了当的划分法便是:安史之乱前和安史之乱后。这场战乱全方位改变了唐朝,中晚唐的许多政治、经济、军事乃至社会问题的根源,都可以追溯到这场战争。

首先,这场战争打碎了开元、天宝年间的盛世繁华,使北方经济遭到严重摧残。人口进行大规模迁移,从战乱中心的中原地区迁到相对安定的江淮地区。战争时期,“京师米价斗至一千”,从潼关到郑州之间,“五百里中,编户千余而已”,只见“萧条凄惨,兽游鬼哭”。战争结束后,三河(河南、河北、河东)、淮泗等地“太仓空虚,雀鼠犹饿,至于百姓,朝暮不足”,几乎人人贫苦,连赖以生存的条件都没有。

其次,安史之乱后,原本防备吐蕃的西北兵纷纷内调,剩下的边防力量难以抵御吐蕃。之后,陇右、河西之地不断为吐蕃蚕食,“数年间,西北数十州相继沦没,自凤翔以西,邠州以北,皆为左衽矣”。中唐时,吐蕃的势力一直发展到了关中西部,大唐朝廷与西域的联系也被隔断,关中一带由“开元之前,贡输不绝”变成了天宝之后“槁街之邸,来朝亦稀”,这一变化影响后世数百年。

第三,安史叛军与唐军进行了长达八年的战争,直至穷途末路。为了另谋出路,他们之中很多人向唐朝投降。宝应元年(762),安史叛军最后的领导者史朝义即将被灭,安史旧部薛嵩、张忠志、李怀仙、田承嗣等相继向唐朝投降。安史之乱后,这些安史旧部势力控制了今河北、河南北部以及山东西北部地区,互相联姻,互相利用,不听朝廷号令。除此之外,一些在平叛过程中起家的唐军将领也以功臣自居,割据地盘,由此造成藩镇割据的局面,到唐朝灭亡依旧尾大不掉。

第四,在安史之乱中得到重用的宦官李辅国、鱼朝恩等权力愈发壮大,开启了宦官夺权的序幕。到中晚唐时,形成南衙北司之争。宦官势力在皇权衰落时不断膨胀,不仅能左右政局,甚至可以废立皇帝。在宦官干政下,大唐皇权日益颓靡,朝政也逐渐涣散无力。

所有这一切,对后安史之乱时代的唐朝统治与秩序重建造成了深刻的影响。可以说,安史之乱虽然落幕了,但它的幽灵仍未远去。

对于朝廷来说,面对旧有财政体制的崩溃以及巨额的军费开支,首要任务就只有两个字:搞钱。

早在安史之乱期间,一个名叫第五琦的人就曾向唐肃宗陈奏道:“现在是朝廷急需用兵之时,必须确保充足的粮饷供给,而粮饷直接同赋税挂钩,赋税多出于江淮一带,倘若能授我一职,必将东南的钱财悉数化作军饷,支援前线。只待陛下下令。”

唐肃宗听后大喜,让第五琦担任监察御史、江淮租庸使,后来又接连提升其为司虞员外郎、河南等五道支度使、司金郎中,兼御史、诸道盐铁铸钱使。

仅一年多后,乾元元年(758),第五琦已升任度支郎中,兼御史中丞。第五琦放出的第一个搞钱大招,就是盐业改革。

中国的盐业专卖政策,起源相当早。最早可以上溯到春秋时期,管仲治理齐国时提出来的“官山海”政策,即主张由国家垄断经营盐业、矿产以及各种山林资源。再往下,就是汉武帝时期,桑弘羊为汉武帝构建的国有经济体系,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正是盐铁官营。汉武帝推行盐铁官营,主要是为了垄断利源,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以用于填补常年对匈奴战争的财政漏洞。但还有一个鲜为人知的原因,那就是要限制大商人和地方豪强的势力,防止他们成长为盐铁巨富,重演汉初七国之乱的悲剧。所以,盐铁专卖从一开始就带有国家控制的双重目的:不仅是中央与地方豪强、富商巨贾的经济利益之争,同时也是政治控制的一个重要手段。

只不过,历史越往后走,经济目的越发掩盖了政治目的。分界点就出现在唐朝中叶,安史之乱爆发以后。

▲盐是帝国的财政支柱。图源:摄图网

唐朝立国后,有140年对盐业实行无税制,任其自由买卖。但安史之乱爆发后,财政困窘,第五琦第一时间就想起了老祖宗管仲和桑弘羊。他开始实施盐业专卖法,政府通过垄断盐业来开辟财源,增加收入。自此,终结了唐朝盐业140年不上税的历史,也终结了中国历史上食盐自由买卖的历史。此后历朝历代,盐业都是高度垄断的行业,无一例外。

第五琦的盐政方案,被后人归纳为“民制、官收、官运、官销”。也就是除了食盐的生产由盐户完成,其他环节包括收购、转运、出售等等,都是政府来做。政府之所以要把所有环节都捏在手里,是不想假手他人,从而获取最大的利益。

然而,高度国有化的弊端总是十分明显。后来的宋朝,也曾实行过这种高度国有化的官盐政策,结果宋仁宗初期垂帘听政的刘太后有一次问大臣:“听说外头都在埋怨食盐的品质很差,是真的吗?”大臣们回答说:“只有御膳和宫中的盐是好的,外头吃盐就跟吃土一样,难吃死了。”刘太后听后,长叹一口气:“不是这样的,御膳用的盐也多土,根本不能吃。”这就是政府把一种东西完完全全垄断后,所能呈现出来的“品质”。

但在当时,第五琦的盐政改革利大于弊,史书评价为“人不益税而上用以饶”。凭借“榷盐”的政绩,乾元二年(759),第五琦升任户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官至宰相。

随后,根据第五琦的建议,朝廷放出第二个搞钱大招:铸行大钱。

出于战争经济的需求,第五琦请铸乾元重宝,规定新币以一当十用。因战事延长,第五琦又发明了一种乾元钱,规定百姓可以以一当五十用。但这些新币发行时,唐朝中央并没有明令禁止使用前币以及打击私铸货币。因此,乾元钱一出,市面上流通的开元通宝、乾元重宝就不断贬值,米价腾飞。吃不饱饭的百姓和部分僧人,只能砸锅卖铁,屡屡犯禁。长安城内的犯罪率直线上升,逼得唐肃宗只好下诏将第五琦贬为忠州(今重庆忠县)长史。

在去任忠州长史的路上,第五琦被告发曾接受他人二百两黄金的贿赂,朝廷派御史刘期光追来审问。第五琦回答说:“二百两黄金有十三斤重,我身为宰相,肯定不会拿的。如果能拿出我受贿的证据,就请按法治罪。”刘期光认为第五琦这样说就是认罪了,于是奏报唐肃宗,请求削去第五琦的官职,将他流放到夷州(今贵州遵义)。唐肃宗同意了。

此后,第五琦起起落落,因其高超的理财能力也曾重新得到朝廷重用。直到建中三年(782),唐德宗久闻第五琦的才干,打算再度起用他,便下诏书召其回京。不料第五琦却于同年病逝,享年71岁。

第五琦被唐肃宗贬出长安城之时,安史之乱已经进入尾声,朝廷却比任何时候都需要一场财政改革来恢复疲敝的社会经济。于是,中唐的另一位理财大师——刘晏,正式登上了历史的前台。

说起来,刘晏是个成名很早的奇人,他的经历值得我们在此讲述一下。

那是在“遥远”的开元十三年(725)十一月,唐玄宗刚刚效仿祖父唐高宗,完成唐朝二次封禅泰山的历史任务。按照惯例,皇帝东封泰山,天下官员、百姓应当有所表示。因此,唐玄宗刚率群臣下山,等在行宫的礼官就兴冲冲地报告说,有个八岁孩童欲向陛下进献手作颂赋一篇。

听闻八岁稚童能诗善赋,唐玄宗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只见这名神童入殿后不卑不亢,向在座的贵人们一一行礼,然后掏出早已准备好的颂赋朗诵起来。唐玄宗见其抑扬顿挫间颇有章法,顿时心生好感,但也担心这是不是当地官员配合出来的欺君把戏。于是,他召来了号称“一代文宗”的宰相张说,命其辨别神童真伪,不要闹出历史笑话。张说当场出题考察神童的本领,神童均一一回对。出口之快,让旁观的群臣纷纷赞叹不已。唐玄宗大喜,认为此乃上天赐予自己的祥瑞,遂令小神童随驾返长安,授秘书省正字,准其入宫学读书。

这名时年八岁的小神童,正是刘晏。

秘书省正字虽然官小位卑,但秘书省历来是国朝编撰正史的部门。据记载,唐朝的历史编撰通常出自秘书省著作郎之手,而负责校对、勘验语法、核查史实的,正是秘书省正字郎。让一个年仅八岁的小孩给一群史学家纠错,即便他是神童,显然也超出其能力范围。不过,编撰国史必须讲究“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身在其中,足以给其一生留下志虑忠纯的影响。这或许也是唐玄宗怜惜后辈、爱惜人才的深谋远虑。

刘晏并没有令唐玄宗失望。开元十五年(727)元宵节,已在朝廷供职两年的神童刘晏,获得了与众臣一起出席宫廷宴席的机会。当时,勤政楼前聚集了一批技艺精湛的艺伎。其中,以王大娘团队的杂耍戏最引人注目,只见她肩扛着一根长长的竹竿,竿头的另一端顶着座蓬莱仙岛的模型,上头还有个小孩拿着红菱挥舞。从未见过此繁闹场景的刘晏不禁跟着小孩的动作,手舞足蹈。这一幕,恰巧被唐玄宗注意到了。他又想考刘晏的功课,遂将其召至御前,命以“顶竿之戏”为题,作诗一首。

刘晏不假思索,立即吟出了一首《咏王大娘戴竿》:

楼前百戏竞争新,唯有长竿妙入神。

谁谓绮罗翻有力,犹自嫌轻更著人。

才思敏捷让人惊叹。但唐玄宗还是半开玩笑地问刘晏:“卿为正字,正得几字?”

刘晏一本正经地答道:“天下字皆正,惟‘朋’字未正得。”

朋,无论是用篆书还是楷书,其字体看起来都是斜的,而且还有“朋比为奸”之意。刘晏一语双关,说明他知道朝中权相执政、朋党相争的情况,故特意以字为谏。

▲朋字篆书。图源:网络

但唐玄宗似乎不以为意。时光流逝,刘晏幼时看到的繁华景象,到头来被证实是过眼云烟。自玄宗开元末罢免张九龄、委政李林甫起,大唐盛世就已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落。刘晏再次出现在史书中,已经出落成翩翩君子。

在秘书省供职的十余年间,他无一日不想效仿姚崇、宋璟、张九龄辅佐唐玄宗治国安邦。为此,他专门上书唐玄宗自荐外放,不求名位,只愿治事,积攒理政经验。

唐玄宗虽然圣明不似从前,但看到自己倚重的“盛世希望”愿意舍弃名禄到地方上“吃苦”,还是颇感欣慰。刘晏的奏疏刚呈上来,他就大笔一挥,给了山西夏县县令的职务,让刘晏空降并主政一方。

唐玄宗安排的夏县,是当时有名的“逃户”县城。所谓“逃户”,就是古代为逃避赋役,流亡外地而失去原本户籍的老百姓。为了减少夏县的人口流失,刘晏上任之前的夏县父母官没少派人跨县抓捕失踪人口,甚至开出优厚的免税条件,劝诱百姓回原籍居住,但收效甚微。

事实上,逃户现象在盛唐时代屡见不鲜。唐玄宗此前曾采纳监察御史宇文融的建议,进行全国性的“检田括户”。要求各州逃户于逃亡之日起,百日内向衙门自首。凡向地方衙门自首的逃户,可选择就地入籍或返回原籍居住,不论逃亡之罪。为了显示官方的诚意,唐玄宗的旨意还重申,就地入籍者,可享受官府给予免除六年赋租、只交户税钱的优惠政策。当然,如果逃户限期不首或故意抗命,唐玄宗也给他们安排了去处——解递边境,附为百姓。至于那些胆敢窝藏逃户,抑或想方设法把逃户变成“奴隶”的,无论官员还是富户,一经发现,通通充军。

政策实施初期,的确收效显著。经过一次“括户”,大唐“凡得客户八十余万(有虚报的成分),田亦称是。岁终,增缗钱数百万,悉进入宫”。但,检田括户的部分措施也导致了新逃户的出现。如,逃户就地入籍可享受六年免税的政策,无形中扩大了土著居民与外来居民赋税负担的差距,一些原土著居民见到外来人士免税空间大,也萌生起了当逃户的思想。

刘晏到了夏县,一一走访返回原籍居住的“逃户”,向他们了解外逃的原因。经调查,他发现,此前检田括户不仅有以上政策漏洞,在夏县更出现了豪强转嫁赋税给弱户、自己虚报成逃户避税的情况。

为了查明真相,刘晏想了个办法。他将自己打扮成道士,天天在县衙门口替人算命、断事,并吩咐衙役,暂不受理逃户或穷苦百姓受欺压事件。如此一来,那些有诉求的百姓就只能汇聚于他的摊前,向他诉说自己的不幸,求大师指点迷津。

每及此时,刘晏总要掏出纸笔,将百姓们的诉求记下来,并告诉他们,你是受冤屈的人,这一切都会过去的。

待收集完足够的证据后,刘晏便回衙门升堂,召来犯事人等,逐一裁判。在铁证面前,那些豪强只能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接受法律惩处。

不多时,刘晏治下的夏县就恢复了正常生产秩序,一改往日颓败景象。

刘晏在夏县的历练,既为他日后主管唐帝国财政打下坚实的基础,也令唐玄宗再一次为他的“神奇”所折服。看完刘晏的述职报告,唐玄宗语重心长地落笔:“古之善政,贵于足食,将欲富国,必先利人!”

“足食”“富国”“利人”,自此成为刘晏毕生的座右铭,为中唐之后的天下安稳提供了理论依据。

安史之乱爆发时,刘晏在长安任侍御史。皇帝西狩,仓皇之下竟也顾不上他。刘晏只能根据叛军的走向,避居襄阳,蛰伏以观时局。当时,永王李璘奉命坐镇江陵,控制着江淮地区的赋税。北方战火纷飞,挽救大唐最好的方法便是效仿东晋,借助江南经济打持久战,将安禄山集团耗死。因此,永王未加请示就拥兵自立,并以讨逆之名派人前往襄阳邀约刘晏入伙。

刘晏明白玄宗尚在,若跟从了李璘,无异于宣布自己造反。所以,他一面固辞永王使者的求贤,一面越级给当时的宰相房琯上书,向朝廷报告了永王图谋割据之事。后来这封信辗转到了唐肃宗手上。

▲唐肃宗李亨画像。图源:网络

值得一提的是,永王李璘请不动刘晏,却请到了一代诗仙李白。而刘晏与李白,因为不同的选择,在历史的终局里留下了不同的身影。李白人生的最后五六年,由于“谋反”之罪名,过得栖栖遑遑;刘晏则凭借举报永王造反之功,继唐玄宗的信任之后,又受到了新君唐肃宗的信任。

第五琦因铸行大钱引发民怨遭罢黜之时,刘晏则开启了自己作为一代理财能臣的历史进程。

考虑到刘晏从前治理地方颇有政声,唐肃宗将中央财政大权交给他,并计划让其以首都长安为试点推行经济改革。以“足食”“富国”“利人”为准则,刘晏上任伊始就告诉唐肃宗,保障农业生产是恢复大唐经济的基础。为此,他上山下乡走访调研,总结出了一套办法:

“当府蒿荒地,其本户有能复业,请蠲免三年差科;如无复业者,请散给居人及客户并资荫家,随例纳官税,所冀田亩不荒。”

意思是,只要长安城内有荒地,就要让百姓抓紧耕种。但凡有人认领了荒地,官府就要蠲免他三年差役,鼓励生产。如果荒地并无合适的生产者,朝廷也可考虑将这些荒地按比例赐给流亡于此的人,鼓励他们生产,并让他们按例缴纳各项赋税。总而言之,土地不能荒废。

这一举措,有效地稳定了长安的民心。之后,他又针对第五琦铸行大钱引发民怨一事,拿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

上元二年(761)六月,刘晏给唐肃宗递交了一个“三赢”的方案。首先,刘晏给了下台的第五琦一个漂亮的台阶,他称第五琦的改革是“因时立制,顷议新钱,且是从权,知非经久”。随后,基于第五琦的改革措施,刘晏提出自己的建议,将乾元钱的价值从“一当五十”折为“一当三十”,开元通宝及乾元重宝通通“以一当十”,以此来缩小几种货币间的买卖差价。最后,刘晏建议朝廷缩减乾元钱的发行量,并大力打击私铸货币行为。

经过刘晏一番折衷的变通,皇帝的体面、朝廷的公信力以及百姓的归心均得到了有效安抚。

然而,唐肃宗时代的官场毕竟不同于前朝。京官能力过强,不仅容易得罪皇帝,更免不了要遭到同僚的嫉妒。刘晏的经济改革刚有成效,他本人就被司农卿严庄诬陷“常矜功怨上,漏禁中事”。

所谓“漏禁中事”,就是说刘晏大舌头,喜欢爆宫内秘闻、皇帝隐私。虽然这件事情查无实据,可唐肃宗偏听偏信,刘晏也就只能莫名背了锅,被贬离京外任。

还是那句话:是金子,任何时候都会发光的。刘晏下放地方不久,宝应元年(762),唐玄宗、唐肃宗相继驾崩。两位皇帝的去世给了刘晏再度起复的机会。

即位的唐代宗最宠信的大臣当属宰相元载。元载交好权宦李辅国,又掌大唐财政,权倾一时。但他手里度支江淮转运事务繁杂,与大唐国库出入息息相关,所以亟需一个颇通刑名钱谷的同僚替自己分担。恰好,历仕玄、肃两朝的刘晏善管财政天下皆知,加上唐代宗本人对刘晏也十分器重,元载一推荐,刘晏立马复官。

刘晏重掌江淮转运,困难却远比想象中复杂。当时,唐都长安所在的关中,虽有沃野之名,但因地形地势制约,产粮不要说不足以备水旱,就连日常供给都城百姓也捉襟见肘。

关中不行,唐朝统治者自然盯上了更加富庶的东南鱼米之乡。可是,从东南运粮至关中,必经运河入淮河走汴水再转入黄河。不仅路途遥远、水情复杂,而且东南运粮进河洛、走关中这一路,基本都是安史之乱期间受乱最严重的地区。正如刘晏所说:“函陕凋残,东周尤甚,过宜阳、熊耳,至虎牢、成皋,五百里中,编户千余而已。居无尺椽,人无烟爨,萧条凄惨,兽游鬼哭。”

更难的是,当时“东至淮阴,西临蒲坂,亘三千里,屯戍相望。中军皆鼎司元侯,贱卒仪同青紫,每云食半菽,又云无挟纩,輓漕所至,船到便留,即非单车使折简书所能制矣”。看看吧,从淮河到渭水,方圆三千里,官军普遍缺衣少食,一个个仗势如王侯将相,见到漕运船便就地截留,要求他们留下买路钱。如果让这群官军去保漕运安全,估计运粮船还没入关中,就被抢得颗粒无剩了。

这里面涉及到一个重大的时代趋势:隋唐之时,尤其是安史之乱后,中国的经济重心开始南移;随之而来的,是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的南北分离,故而需要借助大运河完成南粮北调,以实现经济中心对政治中心的反哺。

早在隋炀帝时期,这名颇具“历史前瞻性”的帝王便前后耗时6年,征发数百万民工,开凿出一条以洛阳为中心,北达涿郡,南至杭州,全长4000多里,连接海河、黄河、淮河、长江和钱塘江五大水系,纵贯中国南北的京杭大运河的前身隋唐大运河。

▲大运河地图:蓝色为隋唐大运河,红色为京杭大运河。图源:锦绣人文地理

作为大运河和长江边上的中心城市,凭借水运之利富甲天下的扬州,也一跃成为中国最为繁荣的地区之一。到了唐代,扬州已是大唐帝国内部除长安城外的第一繁华都市,美誉度跃居久享“天府之国”称号的四川成都之上,号称“扬一益二”——扬,就是指扬州;益,则是益州(成都)。

当时,扬州商贾云集、交易兴盛,是和广州、泉州、交州并称的东方四大商港船舶。船舶从扬州港出航,可东通日本,南抵南洋,西达西亚,是东方著名国际港口之一,城内甚至长期侨居有数千阿拉伯商人,另外来自波斯、大食、婆罗门、新罗、日本、高丽等国的商人更是不计其数。对此,《旧唐书》说:“江淮之间,广陵(扬州)大镇,富甲天下。”

帝国经济重心逐渐转移到以扬州为中心的江淮流域,意味着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的分离,这在帝制大一统时期是第一次出现的新状况。由于古代陆运艰难、损耗巨大,因此水运成为最经济便捷的运输方式,通过大运河,江淮地区的财赋得以源源不断地进入关中地区。被唐朝人骂作劳民伤财工程、引发隋朝灭亡的大运河,如今吊诡地变成了哺育大唐帝国的生命线。

自从唐朝立国后,关中地区的人口就在不断激增,长安城高峰时期人口超过百万,与之对应的是粮食缺口高达400万石。即使是在“年谷丰登”的年份,长安城也是粮食紧缺,“人食尚寡”。因此,大唐帝国的京畿地区,必须通过大运河运输的江淮财赋和粮食来支撑生存。这就是安史之乱爆发之初,张巡、许远等人不惜以人肉为军粮,也要守住睢阳城的原因——守住睢阳城,是为了守住大运河,守住江淮地区,守住大唐帝国的经济命脉。

▲张巡画像。图源:网络

现在,刘晏面临同样的历史使命。

他马上想到,疏浚河道才是完成“南粮北调”工程的重要环节。于是,他亲自带人赶往扬州,发动民工,淘挖淤泥,疏通河道。考虑到这些民工及疏浚运河的官军也需要粮饷开支,刘晏便将朝廷的盐政税收与官军疏通运河事务挂钩,实行以工代赈。

在接触盐政事务后,刘晏顺便改革了第五琦当初榷盐法的漏洞。

刘晏认为,唐朝盐区虽广,但并不需要在天下四方皆设立盐务官员。“盐吏多则州县扰”,盐务办得好坏,与在职官员数量多少无关。唐朝办盐,宜精简机构,压缩行政开支。他利用盐运使的身份,于盐区设置盐官,让他们直接收购盐户手中的盐,再转卖给商人,听凭商人自行买卖。其余各地州县不再设置盐官,让底层百姓及地方商人有卖盐牟利的空间,以此富民。

说白了,就是将第五琦的“民制、官收、官运、官销”,改为“民制、官收、官卖、商运、商销”——两者最大的不同就是刘晏引入了商人的角色:政府只负责从盐户手中收购食盐,再转手卖给盐商,中间的差价就是国家的财税;至于后面的转销环节,政府抽身出来,直接交由商人去办。这虽然也是国家专卖制度,但政府大包揽的程度相对有所降低了。

刘晏的盐政改革,影响很大。帝制时代叱咤风云的盐商阶层,就是在刘晏改革后产生的。而且,盐商“不属州县属天子”,中央直管,可想而知,在垄断行业里分得一杯羹,迅速积累财富那是分分钟的事。史书记载,唐朝一个名叫龚播的人,出身贫困,以贩卖蔬菜瓜果为业,在刘晏改革后逮住时机,成为政府认定的盐商,获利丰厚,十余年间积财巨万,竟然跃升为四川地区的首富。真是典型的站在政策风口上,猪也能飞。

伴随着一批盐业巨富的诞生,朝廷则成为改革的最大受益者。根据史书记载,刘晏主持盐政近20年间,把政府盐利收入从40万缗提高到了600万缗。盐利收入,占到唐朝财税收入的一半。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说:“天下之赋,盐利居半,宫闱、服御、军饷、百官俸禄皆仰给焉。”

当然,食盐的政府垄断也产生了不利影响,最直接的便是盐价居高不下,由此催生私盐贩卖问题。私盐贩运的团伙化和武装化,从唐末以后就日趋明显。有些地方,全村出动,集体走私,甚至联络周边几个村落,统一行动,以团体武装的形式增强对抗官府的能力。团伙化与武装化一旦合流,形成大盐枭,一个王朝基本就走到尾声了。类似的情形在历史上多次上演,俨然是盐业对帝国统治的一个诅咒。唐朝末年,多次考科举失败的黄巢,与王仙芝共贩私盐,数月之间,聚众数万,给了唐朝致命一击。与此同时,另一拨贩盐起家的盐枭,比如王建、钱镠等人,选择进入体制之内,在镇压黄巢起义以及藩镇兼并战争中脱颖而出,成为五代十国割据政权的创立者。这是后话了。

接着说回刘晏的改革。

为了降低漕运船被劫的概率,刘晏又向朝廷提出“每造一船,用钱百万”的意见。官船坚固一来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漕运船沉没的问题,二来沿途即便有不识相的官军起了歹心,要劫走官运物资也绝非易事。尽管许多官员认为此举铺张浪费,但刘晏不为所动,他利用盐政之利,在扬州造了十座造船厂,采取承包到户的方式,由政府包工包料分发给民间手工业作坊,让他们参与官船改造。

到了永泰二年(766),唐朝正式设置常平使,唐代宗特让刘晏和第五琦二人负责常平天下事务。

“常平”是古代稳定物价和调节商品供需的一种措施。常平法起源于西汉,指导思想来自理财专家桑弘羊以及战国改革家李悝的“平准”。常平法最早从粮食入手,历朝历代都在都城及帝国重镇附近设立常平仓以贮粮备荒。为了稳定粮价,唐初中央曾设立“常平本钱”制度,由地方政府管理,在粮食丰收之年加价从农民手中购买粮食。待灾荒发生时,再低价贱售粮食及种子,让百姓度过艰难的日子。但自安史之乱起,常平仓及常平本钱制度就形同虚设,这变相加重了唐朝市民百姓阶层的生活负担。

安史之乱结束后,唐代宗着手对常平制度进行恢复与改革。刘晏上任后,利用独特的商品经济思想,进一步扩大常平仓的存储。这时的常平仓已不仅收购谷物、平籴谷价,还被运用至唐朝境内的各行各业。

当时,刘晏所在的扬州,是唐朝最发达的商品集散地。当地百姓从事手工业及商品贸易居多,刘晏便把常平之法运用到这些商品上。他运用手中掌握的帝国财脉,率先在扬州大量收购手工制品、日用杂货、土特产等,建立常平仓,再以漕船运到汴州和关中等地,实现“市轻货以送上都”的目的。总之,贱买贵卖,打通各州手工业品的销路,促进地区商品经济的稳步发展,这就是刘晏的超前理财思维。

经过刘晏的改革,唐朝盐政、漕运等事业一度中兴,史书称“自是关中虽水旱,物不翔贵矣”。正史对刘晏的评价也非常高,《新唐书》说:

“生人之本,食与货而已。知所以取,人不怨;知所以予,人不乏。道御之而王,权用之而霸,古今一也。刘晏因平准法,斡山海,排商贾,制万物低昂,常操天下赢赀,以佐军兴。虽挐兵数十年,敛不及民而用度足。唐中偾而振,晏有劳焉,可谓知取予矣。”

大历十四年(779)五月,唐代宗李豫驾崩,唐德宗李适即位。唐朝国运在漕运、盐政等改革下有了些许复兴的迹象,但大乱初定、内讧不断,总体而言,天下依旧处于积贫积弱的状况。

就在此时,刘晏出事了。

建中元年(780),刚升任宰相的杨炎跑到唐德宗面前告发刘晏。杨炎声称,刘晏与前兵部侍郎黎干、宦官刘清潭曾合谋劝唐代宗立独孤贵妃为皇后,并改立太子。

唐德宗是唐代宗皇后、吴兴才女沈珍珠之子。当初,因安史之乱,沈氏与唐代宗曾走散,流落于洛阳掖庭。后来,战事稍稳,唐代宗夫妇于洛阳重遇。考虑到长安兵荒马乱,唐代宗并未第一时间将沈皇后从洛阳宫中接走。由此,当史思明再陷洛阳后,沈皇后下落不明。没了沈皇后,唐代宗独宠独孤氏。即便后来独孤氏因病过世,唐代宗也要留其尸身于宫中三年。种种举动,难免让年幼就失母的唐德宗心里起了疙瘩。

不过,对于杨炎的告发,同为宰相的崔祐甫却替刘晏说了句公道话。他说,刘晏党附之事没有真凭实据,更何况唐德宗即位时就大赦天下,如今再为如此“莫须有”之事耿耿于怀,怕会失了皇帝的体面。

杨炎见一计不成,转头又跟唐德宗聊起宰相的权力。他指出,刘晏一人掌管盐运、漕运、度支,还兼领尚书省事务,权势过大,不得不防。

唐德宗对杨炎偏听偏信,刘晏主管唐朝财政的工作生涯就此终结。

▲唐德宗李适画像。图源:网络

但,杨炎并未打算放过刘晏。

杨炎是前宰相元载的党羽。尽管元载对刘晏在漕运、盐政事务的起复上也有过提携之恩,但刘晏对元载却没有好感,因为元载是唐朝少有的大贪官。元载被治罪抄家时,家中被抄出八百石胡椒——那时,胡椒作为奢侈品,有很强的经济效益。元载的贪腐可见一斑。

对于这样的上官,刘晏反感至极。后来,唐代宗令刘晏与御史大夫李涵、散骑常侍萧昕、兵部侍郎袁騕、礼部侍郎常衮等共同审理此案,刘晏没有徇私情,不仅把元载一家赐死,杨炎、王昂、韩洄、包佶、韩会等“元党”重要党羽也遭到不同程度的打击。

作为曾经的“元党”,杨炎现在复仇来了。说服唐德宗贬谪了刘晏之后,杨炎又故意提拔与刘晏有私怨的庾准做刘晏的上司,让他到当地去收集刘晏谋反的罪证,如此,唐德宗便有了杀刘晏的理由。

最毒的是,杨炎建议唐德宗先杀刘晏,随后再暴其罪行,令天下讨之。

就这样,建中元年(780)七月,65岁的一代“救时计相”刘晏冤死驻地。刘晏死后十余天,唐德宗才公布他的罪行,并令杨炎全力抄没刘家。谁知道,刘晏掌财几十年,家中只有“杂书两乘,米麦数斛”,与他生前为帝国创造的巨额财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当然,唐德宗“纵容”杨炎搞死刘晏,或许是因为杨炎本身就是经济之才。对于皇帝来说,搞钱是重要的事,但由谁来搞钱并不重要。刘晏被冤死之时,由杨炎主导的“两税法”改革早已如火如荼地启动了。

杨炎出任宰相后,便着手推行税制改革。根据史学家邓广铭的分析,唐初基于均田制而实行的税制——租庸调制,随着土地买卖、兼并以及人口流移的发生,到唐玄宗在位后期已出现名实严重不符的现象,使唐政府的税收数字大受影响。尤其是安史之乱后,丁口和田产的流移转换特别厉害,政府更难于按期核实,国家编户大幅度减少。另一方面,原本作为辅助税的户税和地税,在政府税收中所占的份额逐渐增大。

基于此,杨炎在奏议中建议唐德宗实行“两税法”:

“夫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中丁,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度所取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入之。俗有不便者正之。其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垦田之数为准而均收之。夏税尽六月,秋税尽十一月,岁终以户赋增失进退长吏,而尚书度支总焉。”

这段话涉及“两税法”的几项主要内容:第一,政府采取“量出为入”的预算制度,将预算总额按指标分配到州、县;第二,由原来的按丁收税改为按资产收税;第三,两税按户等纳钱,按地亩纳粟;第四,两税的征收期限为夏税六月、秋税十一月;第五,对商业活动征税,税率是三十税一;第六,全面取消原来的租庸调和杂徭。

总之,两税法适应时代发展,整理了混乱而过时的税制,以财产多寡作为征税依据,既让税负更趋合理,又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是中国税制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改革。

建中元年(780)正月,唐德宗诏令全国推行“两税法”,并遣黜陟使分行全国贯彻实施。“两税法”实行以后,“天下果利之”,唐朝的年财政收入由一千两百多万贯增加到了三千多万贯。

杨炎虽然接棒第五琦和刘晏帮助朝廷迈过财政困难的门槛,但他本人也遭到了反噬。起因还是因为害死刘晏这件事。

刘晏被害后,朝野上下都认为刘晏是被冤枉的。杨炎心里有鬼,担心自己被视为陷害刘晏的罪魁祸首,于是派出心腹到处活动,说杀害刘晏是唐德宗本人的想法。唐德宗得知后,认为杨炎是在推卸责任,此时便产生了诛杀杨炎的念头。

随后,唐德宗升任卢杞为门下侍郎、平章事,改任杨炎为中书侍郎,仍为平章事。这意味着,皇帝不再专任杨炎一人了。

杨、卢二人共同理政,卢杞为人狡诈,却没有才干,杨炎很看不起他,但卢杞有唐德宗作后台,开始对杨炎进行陷害。不久,借梁崇义叛乱之事将杨炎罢相,杨炎失去实权。

之后,卢杞又举荐了与杨炎有积怨的官员审理杨炎儿子的违法犯禁案件,终于查出了杨炎的两条罪证:一是杨炎利用宰相权势,将私宅贵卖,多得了房价;二是杨炎在曲江之南建有家庙,卢杞为陷害杨炎,故意说:“此地有王气,炎故取之,必有异图。”

唐德宗大怒,下令严查。

建中二年(781)十月,唐德宗下诏贬杨炎为崖州(在今海南省)司马。在去崖州的路上,杨炎被押送他的宦官勒死,时年55岁。

至此,像是一个诡异的循环,杨炎最终重蹈了刘晏的宿命:为帝国搞钱的能人,没一个有好下场的。

参考文献:

[后晋] 刘昫:《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

[宋] 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

[宋] 司马光:《资治通鉴》,中华书局,2009年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商务印书馆,2010年

黄永年:《六至九世纪中国政治史》,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年

齐涛、马新:《刘晏杨炎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

刘守刚:《财政中国三千年》,上海远东出版社,2020年

陆扬:《清流文化与唐帝国》,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

任士英:《唐玄、肃之际中枢政局研究》,首都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1年

吉成名:《论刘晏盐法改革》,《盐业史研究》,2002年第4期

耿振东:《轻重学说在唐代的接受与实践》,《管子学刊》,2010年第1期

马先彦:《宇文融检田括户述评》,《贵州教育学院学报(社科版)》,1988年第1期

0 阅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