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病,为什么把我带到精神病院里来!”
“你妈说你有精神病那你就是有病!”
2006年,广东一个十分健康的女子突然被母亲强行送进了精神病医院。
她几次哀求医院把自己放出来,但医院却每次都拒绝了,还告诉她:你母亲已经签订了协议,只有她才能带你离开。
女子对此非常不理解,直到双方对峙法庭,她才终于明白,这一切都与自己离婚所得的30万元有关!
本文陈述内容皆有可靠信息来源,赘述在文章结尾,部分内容存在杜撰情况。
突然被精神病院带走2006 年 10 月 21 日,这本该是一个平静的周六。
邹宜均和家人约好要去给父亲扫墓,这是父亲去世一周年的纪念日。
按照母亲的安排,邹宜均坐上了哥哥邹剑雄的车,准备前往深圳市宝山墓园。
谁能想到,这却成为了邹宜均噩梦的开始。
当他们的车到达墓园门口时,突然一辆面包车挡住了去路。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简直让人不敢相信。
七八个彪形大汉从面包车上冲下来,二话不说就把邹宜均硬拉出车外。
你能想象那种恐惧吗?突然被一群陌生人围住,还被强行拖走,任谁都会惊慌失措。
邹宜均当然也不例外,她惊恐地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得到的回答却更让人费解:"我们是警察,你做过什么,你很清楚,跟我们回去再说。"
这种模棱两可的回答,不仅没有解除邹宜均的疑虑,反而让她更加害怕。
还没等邹宜均反应过来,她就被推上了那辆面包车。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简直就像是电影里绑架场景的翻版。
邹宜均的手被铐上了手铐,眼睛被一条旧领带蒙住,头上还被套了个纸袋。
更可怕的是,她还被强行在臀部注射了不明药物。
这段可怕的旅程持续了大约一个半小时。当车子终于停下来,邹宜均才被允许去卫生间。
就在这个时候,她才知道,自己竟然被送到了广州白云心理医院,一家专门收治精神病患者的医院。
邹宜均立即想到了求救,她拨通了自己的律师黄雪涛的电话。黄雪涛之前曾经帮助邹宜均处理过离婚诉讼,是她信任的人。
然而,邹宜均刚说了几句话,电话就被抢走了。
紧接着,更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邹宜均再次被强行注射药物,这次的剂量显然更大,因为她直接昏睡了三天。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
医院方面给出的诊断结果,更是让人怀疑。
他们组织了所谓的专家会诊,得出的结论是邹宜均患有"双相情感障碍"。
这种病在临床上表现为"抑郁症"或"躁狂症"。
医院对邹宜均的病情描述是:"交谈过程中,病人语量较多,思维略显奔逸,情绪不稳定易激动。"
幸运的是,邹宜均的朋友和律师并没有放弃她。在他们的帮助下,邹宜均最终获救了。
然而,噩梦并没有结束。
第二次进精神病院不久后,邹宜均又一次被母亲以欺骗的方式送进了中山埠湖医院。
这次,她被 24 小时看护,被强制诊断为精神病患者。
邹宜均一再强调:"我不认为我有精神病。"
但是,医院和她的家人似乎并不在意她的想法。
更令人气愤的是,即使邹宜均之前已经签署了授权委托书,委托律师代她行使各种权利,包括探视和申请精神鉴定等,医院也完全不予理睬。
在医院里,邹宜均被迫接受所谓的"治疗"。医生们和她"聊天",给她服药。
虽然医生们认为她的情况很稳定,可以出院,但她的母亲却不同意。
医生们无奈地表示:"听家人的话吧,你就可以早点出院。"
经过三个多月的强制住院,邹宜均终于"出院"了。但是,她的噩梦并没有结束。
在家中,她依然被当做精神病患者对待,母亲和保姆 24 小时"紧盯",让她没有丝毫自由。
最终,邹宜均选择了出走。她再也没能回到自己的家,因为她的住所已经被家人接管。
不久后,她选择了剃度出家,在北京静修。
背后的原因那么,为什么邹宜均会遭遇这样的事情呢?
让我们从头说起。邹宜均出生在一个传统的重男轻女的家庭。
在这样的家庭里,女儿往往不被重视,甚至被视为负担。
邹宜均的母亲是个专制的人,不顾女儿的意愿,强迫她结婚"冲喜"。
可惜,这场被迫的婚姻并没有带来幸福。邹宜均遭遇了家暴,最终选择了离婚。
在离婚过程中,她获得了一笔赔偿金和房产,她本来想用获得的赔偿金投资公益事业,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
但是,邹宜均的母亲和哥哥却对这笔钱有其他打算。他们与邹宜均因赔偿金的用途产生了矛盾。
就是这个矛盾,导致了后来令人发指的一系列事件。
他们是想,如果邹宜均被认定为精神病患者,那么她的财产就可以由家人代为管理。
邹宜均的抗争2007 年,她首次起诉,虽然以撤诉告终,但她并没有放弃。
2009 年,她再次起诉,这次终于获得了有利的判决。
但是在庭审接近结束时,发生了一幕令人唏嘘的场景。
邹宜均母兄的代理人突然说:"他们让我转达你,不管发生什么事,他们都爱你。"
这句话,在邹宜均看来,无疑是一种讽刺。
她反问道:"我爱你,所以要把你送到精神病院?! "
为了自己和可能遭遇类似情况的人发声,她撰写了《疯人院日记》,这本书详细记录了她在精神病院的经历,揭露了精神病院存在的问题。
她还积极参与到精神卫生立法工作中,编写立法报告。
这个事件暴露了精神病院管理存在的严重问题。
据广东省精神卫生研究中心社会精神医学研究室主任林勇强介绍,在住院的精神病患者中,超过 99%是非自愿住院的。
它意味着,绝大多数被送入精神病院的人,可能并不认为自己需要住院治疗。
这种情况下,精神病院很容易被滥用,成为某些人谋取私利或解决纠纷的工具。
邹宜均的遭遇表明,我们的法律和制度在保护个人权益方面还存在很大的漏洞。
即使一个人明确表示自己没有精神病,也可能被强制送入精神病院。
这种情况严重侵犯了个人的自由权和健康权。
2012 年 10 月 26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这部法律对精神病患者的权益保护、精神病诊断和治疗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这部法律的出台,无疑是一个重大进步。
它规定,除非患者有伤害自身或他人的危险,否则不得强制其住院。
同时,法律还规定了严格的诊断程序,要求由两名以上执业医师进行诊断,并出具诊断证明。
每个人都有权利决定自己是否需要接受精神病治疗,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他们可能伤害自己或他人。
邹宜均的故事还在继续,她的努力也在继续。
我们期待看到更多的正面变化,期待看到一个更加尊重个人权益、更加关注精神健康的社会。
这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因为社会的进步,离不开每个人的参与和贡献。
信息来源:
央视网——《女子被绑送精神病院 出家后状告家人院方(图)》
人民网——《粤强制入院新标准:需兼备“精神病患+危险”》
中国新闻网——《女子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 引发精神卫生立法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