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的两旁都有行道树,行道树是用来做绿化用的,但是有个问题却困扰着很多人,这些行道树到底是归谁负责呢?
尤其是这些行道树一旦发生什么问题,比如说树枝掉落了砸到行人,再比如说树倒了砸到了路人,责任都由谁来负呢?
可能有人会说,这种事情发生的几率很小,但是小并不代表没有,意外随时都有可能发生。
都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2024年11月12日,家住咸阳兴平的54岁的白女士下班后骑电动车回家。
在沿洛丰路行驶时,撞上了一根悬挂在马路上方已经断裂的树枝,结果不幸身亡。
根据白女士的儿子赵先生提供的信息显示,事发后,交警向他提供了事发现场的图片,道路的两旁是茂密的行道树。
其中一棵行道树上的树枝从根部断裂,然后悬在了马路上方,由于树枝没有完全断开,所以刚好就悬在了离地面一米上方左右。
赵先生的母亲白女士就是因为撞上了这根树枝才不幸身亡的,从理论逻辑上来说,这根树枝就是导致白女士身亡的主要元凶。
所以谁是这棵树的负责人,谁就应该对这起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然而,当地的相关部门给出的鉴定结果是,白女士驾驶非机动车未遵守交规并且超速行驶是发生这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所以死者白女士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兴平市丰仪镇人民政府未对行道树进行剪修维护,妨碍安全影响交通,对此次交通事故负次要原因。
赵先生对此表示无法理解,因为事发地点为乡村道路,大家都知道,乡村道路是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的。
其实,不仅仅是乡村道路,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绝大多数城市都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设置。
正常情况下来说,大家都默认在机动车道的最右侧行驶,白女士已经是靠右行驶了,并没有违反什么交规。
更加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当地政府连次责都不想负,当地政府也给出了自己的理由,发生交通事故的这条道路,并不是由镇政府修建的。
而且这条道路上的行道树栽建年树非常的久远,归属权也并没有明确,所以,政府认为这件事情与自己无关。
按照我们普通的逻辑思维,这样的事情肯定是行道树的管理方负主要责任,但是既然相关部门已经认定是死者负主要责任,当地政府负次要责任。
如今,政府又不想负次要责任,理由似乎也很充分,这件事情被传到网上后,立刻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女子骑车撞上树枝身亡!交警认定死者主责,当地政府次责,当地政府认为与自己无关的事情成为舆论的热点话题,引起网友们的激烈讨论。
一位来自山西的网友在评论区吐槽说,既然这些行道树都没有人认了,那事情就好办了。
那就把这条道路上的树全部砍了,卖了钱以后赔给这起交通事故中的死者,这样一来,双方就没有什么矛盾和纠纷了。
不过在这里要提醒大家一句,说归说,私自砍树可是违法行为,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一位来自四川的网友在评论区发出了灵魂拷问,交警是怎么鉴定当时超速的?还有一位安徽的网友表示,这起交通事故跟超速不超速有关系吗?
是啊,这起交通事故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行道树的树枝断裂,悬挂在马路上方,这才是导致白女士身亡的主要原因。
如果断裂的树枝能够得到及时清理的话,又怎么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呢?所以大家都认为行道树的管理方才应该负主要责任。
一位来自上海的网友表示,所有路侧两旁的绿化全部都是归当地绿化管理局,对这些绿化的管理和维护也是归管理局,怎么会说和政府没关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