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老话叫作女大不中留,女生到了一定的年龄是要找到一个合适的人出嫁成家的。
但其实男生也一样,尤其到了十七八岁,他们往往会对爱情和不同于自己的异性产生一定的向往和好奇心,这种感觉会驱使他们去探索未知的领域,比如接近异性,谈恋爱等。
同时这个过程是需要正确的引导,不然稍加不注意,就会有人因为错误的观念而误入歧途。
这不就发生了一件令人啼笑皆非的尴尬事。
广西柳州派出所民警接到年仅18岁的潘某报警,称他被人骗了。
在民警的一番了解下,事情也慢慢变得清楚。
原来,18岁的潘某花了600块钱找到了47岁的黄某进行一些交易,本来两人谈好的是这600块钱包一晚上。
然而,在两人开房仅仅两个小时后,47岁的黄某就借口要吃夜宵离开房间,之后再也没有回来。
潘某在房间等了很久也不见黄某回来,便意识到黄某可能已经拿钱走人了。
18岁的潘某认定黄某没有职业道德,并称自己有足够的证据,是黄某没有按照约定遵循他的要求办事,并要求黄某退给他50块钱。
这下黄某不乐意了,两人协商未果后潘某果断选择报警。
警方迅速了解情况后,认定了二人的违法行为,最终二人因为涉嫌卖淫嫖娼,被处以10天的行政拘留。
各位朋友看到这,应该觉得还挺不可思议的,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奇葩的事情,确实有点让人无语。
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件事情中18岁的潘某还是挺有法律意识的,在自己的利益受损后,他们立马想到报警并果断进行了报警,还是有一定的维权意识。
就是法律观念可能太淡薄了,没有深入的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也是违法的,虽然此刻18岁的潘某理论上还属于未成年,但说到底也算是个小大人了,是要为自己做的一些事情承担相应的后果。
不过我们应该更加深入思考事情背后的问题,为什么18岁的潘某会找47的黄某去做一些如此上不了台面的事情,更多的可能还是小孩子青春期对异性的好奇。
加上缺乏家长和老师的正确引导,才会做出如此荒诞的事情。而且这事其实也很好解决,小孩子嘛,青春期在学校谈谈恋爱,老师和家长再多做一些科普,解决一下困惑,应该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还是家庭和学校教育的缺失。
另一方面,如果说潘某是荒唐的行为,那对于黄某来说,可就真的是不顾社会道德和伦理,知法犯法,因为据民警了解,这已经不是两人第一次交易了。
47岁的黄某已经是能当18岁潘某妈妈的年龄了,不可能对这些事情一无所知,还骗人家小孩子的钱,做出这样无耻的事情,说出去家里人的脸往哪放,自己还怎么在乡里乡亲中间安身立命!
对此,大多数网友都是表示不理解的,况且这600块钱花到谁身上都可能是一场比较浪漫的爱情,何必花到一个47岁的中年妇女身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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