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冰在网上买了娃娃,没想到收到货后,竟比图片上瘦那么多,让我们看一下到底怎么回事!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潘冰一个人在外面打拼,虽然收入不低,但是工作很忙,根本就没有时间交朋友。
大多时候,潘冰都觉得很孤单,潘冰在陌生的城市很需要陪伴。
有一天他在网上购物,突然发现了有一家店铺卖“实体娃娃”。图片上“娃娃”的身材很丰满,而且样貌也很好看,潘冰很心动。
于是就花2098元买了一个。
过了几天,在潘冰的期待下,“娃娃”终于到了,虽然样貌和图片上一样,但身材偏瘦了很多。
潘冰拿起手机准备和商家联系,一打开发现这款“娃娃”竟然比他买的时候便宜了300元,潘冰心里很不舒服。
潘冰对商家说:“你给我发的娃娃怎么和图片上不一样,图片上的身材很丰满,你给我的这么瘦”
商家:“如果您没有备注的话,我们都是统一发这款的”
潘冰:“我买的时候你也没告诉我呀,而且你这降价了,现在我不想要了,给我退款吧”
商家:“退款可以,但是要扣40%的材料费”
潘冰:“凭什么?”
商家:“这是行内规定,如果你不同意的话,我们是没办法退的”
潘冰看了看娃娃,虽然身高和长相和图片上一致,但身材也太瘦了,根本就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
于是他一气之下将商家告上法庭,要求商家退还价款2098元,再额外对他三倍赔偿,那法院会支持他么!我们一起看一下。
法律分析
潘冰认为,自己买的时候,商家给他发的图片上的“娃娃”是丰满型身材,但实物却是偏瘦型身材,就是因为商家的行为导致自己陷入错误认识才购买的,所以商家存在欺诈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对他赔偿支付价款的3倍。
商家认为,偏瘦型身材的“娃娃”是默认的商品,如果顾客没有特殊要求,他们按照行业规则,都是默认发偏瘦型身材的“娃娃”,所以自己不存在欺诈。
那法院会如何认定呢!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应履行提供真实、全面信息的义务。
商家在出售商品时,宣传图片以及给潘冰发的图片都是丰满型身材的“娃娃”,跟实物相差很大。
商家自认有两种身材的“娃娃”,但在消费者购买时,却不让消费者自己选择“娃娃”身材,而是直接默认偏瘦型身材的“娃娃”,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商家的行为使消费者在购买时陷入了错误认识,构成欺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构成欺诈的,应当赔偿消费者支付价款的三倍。
所以最后法院判决,商家返还潘冰货款2098元,再赔偿潘冰62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