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查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彰显执纪决心

洞察真相者 2024-09-14 09:19:20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近日,北京市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将近期查处的 5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一、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春杰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安排等问题。王春杰身为领导干部,背离党性原则,无视党纪国法,在与企业有业务往来的过程中,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安排,严重损害了公职人员形象和公权力的廉洁性。 二、昌平区流村镇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张玉祥,四级调研员曾毓平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张玉祥和曾毓平本应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守纪律底线,但他们却放松自我要求,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廉洁纪律,也破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三、通州区潞城镇原党委委员石韧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接受宴请问题。石韧利用职务之便,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并接受宴请,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予以严肃查处。 四、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四级调研员张荫来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张荫来在工作中未能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这一行为反映出其纪律意识淡薄,对自身要求不严。 五、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国门街道所所长史勇辉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等问题。史勇辉作为基层执法部门的负责人,本应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纪律规定,但他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品,严重违反了廉洁纪律,损害了执法部门的公信力。 北京市纪委监委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防止 “四风” 问题反弹回潮。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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