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水层示意图
地下水储量也叫做“地下水资源”。指的是某一地区地下水的储藏量。地下水与固体矿产不同,它能流动,而且在运动以后可以得到补给、恢复,因此它的量是一个变化的量。一般分为静储量、动储量、调节储量和开采储量四种。静储量、动储量和调节储量合称为“天然储量”,它是在天然状态下含水层中未经取水设备扰动的地下水总储量。开采储水量是在利用一定取水设备抽水时从含水层中可能取得的地下水总量。
静储量也叫永久储量,指储存于地下水最低水位以下含水层中重力水的体积,亦是含水层全部排干时把获得的水量。其数值等于含水岩层的体积与给水度的乘积。
动储量是地下水流在天然状态下,通过含水层某一断面的流量。通常用立方米每昼夜表示。为了合理地利用地下水资源,开采水量通常应小于或等于地下水的动储量,但当开采后会引起补给量增加时,可以大于动储量。
贮存于地下水位变动带(即年最高水位与年最低水位之间的含水层)中的重力水体积叫做调节储量,即排干该带时所能获得的水量。
允许可采量又叫做“安全抽水量”,在长期开采条件下,从含水层中许可开采的最大水量。从含水层中开采地下水的数量不能超过允许开采量。如开采量超过了允许开采量,就是过量开采地下水时,伴随着地下水位的显著降低,甚至出现水位的区域性下降,会引起一系列不良的后果,如水质恶化、水井涌水量减少、水位下降、水泵吸不上水或水位降至浅井底以下,造成“废井”、地面沉降以及海水入侵含水层等。所以开发利用地下水必须加强管理、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开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