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婚假政策或有变!婚假期间工资如何计算?全国各地法定婚假几天?一起来看看吧。
浙江婚假拟延长至13天近期,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婚假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中提到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十天,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三天。
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加快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倡导适龄婚育,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等用人单位的职工休婚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假期天数】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十天;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三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婚假假期。
第四条【假期待遇】
职工休婚假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对落实婚假制度的企业等用工单位予以补助、补贴。
第五条【假期管理】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工休婚假的权利,落实职工婚假及其待遇。
职工应当在登记结婚之日起一年内使用婚假。不能在一年内安排休婚假的,经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同意,可以延后半年安排婚假补休。
关于婚假的法律规定一、根据劳动法第四章第五十一条规定: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二、根据《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将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也只有3天法定婚假。
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同一地方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在探亲假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可享受法定婚假。
婚假工资应该如何计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因此,婚假期间,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均不受影响。
在婚假的问题上,国家对职工的休息、休假有规定,《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确定:职工本人结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假期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但并未明确规定工资计发的标准。
因此,在婚假的工资发放标准上,目前还没有适用于全国的统一规定。
下面是关于上海市的婚假政策条文的婚假工资规定。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九条规定,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期间,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假期工资。
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具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二)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依照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的70%确定。
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国各地婚假天数目前国家法定规定的婚假是3天,但是各地在不同的基础上适当延长了婚假天数,其中黑龙江、河南、陕西、宁夏等地若主动参加婚检,可以获得额外的婚假“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