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能钓我放的鱼!从“云梦泽”事件,看待天然水域的垂钓难题

钓鱼七天乐 2023-11-02 11:13:25

你不能钓我放的鱼,近期安徽宿松垂钓者与当地一家名为“云梦泽”的公司之间产生了诸多矛盾,双方之间因为垂钓一事,频频发生言语冲突。

“云梦泽”事件一度引发网友热议。今天我们就从法律的角度,来谈一谈这件事。

一、云梦泽钓鱼事件回顾:你不能钓我放的鱼

云梦泽钓鱼事件的起因是一名宿松钓友在当地连通大湖的河道中垂钓时,被自称是云梦泽公司管理人员的人劝离,双方发生舌战,这一幕被拍摄并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引起了更多垂钓者对云梦泽公司的质疑。

云梦泽公司是宿松一家生态治理公司,其管理范围包括宿松县三个面积较大的天然湖泊。云梦泽在管理水域内投放了大量的鱼苗,并驱赶前来垂钓的钓友。由于湖泊面积较大,连同与大湖相连的水面一同被禁止钓鱼,这使得许多宿松钓友无处可下竿。

最终,事件在一个焦点上爆发出来,闹得人尽皆知。

“云梦泽”事件发生后,关于天然水域垂钓难的问题,引发了钓鱼爱好者的共鸣。究竟云梦泽公司有没有权利驱离钓鱼人,垂钓者能否在天然水域内享有垂钓权?成了网友议论的话题。

二、天然水域承包权可否具有“排他”属性?

此次事件的焦点在于天然水域当中,是否会因为承包或管理属性,而具有“排他”的属性。也就是云梦泽管理的天然水域内,钓鱼人是否可以垂钓。

天然水域承包权是指国家或者集体依法将天然水域的使用权、养殖权、捕捞权等授予承包人的权利。天然水域承包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属于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第三分编用益物权的规范范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用益物权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物的权利”。用益物权人可以依法对物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并排除他人对物的干涉。因此,天然水域承包人作为用益物权人,可以依法对承包水域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并排除他人对承包水域的干涉。

这就意味着天然水域承包权具有一定的“排他”属性。但是,“排他”属性并不等于“绝对”属性。

用益物权人对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并不剥夺其他民事主体对物的合法利益。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尊重社会公序良俗,不得损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因此,天然水域承包人作为用益物权人,不能滥用承包权,不能妨碍其他民事主体对水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三、垂钓者是否享有天然水域的合理垂钓权?

垂钓是一种休闲娱乐活动,也是一种对水域资源的利用方式。

垂钓者作为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垂钓者在天然水域中进行垂钓活动,属于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范畴。

根据民法典第三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因此,垂钓者在天然水域中进行垂钓活动,享有合理的垂钓权,并受到法律保护。

但是,垂钓者的垂钓权并不是无限制的。垂钓者在天然水域中进行垂钓活动,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管理要求,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根据《渔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养殖或者增殖水域垂钓,必须征得经营管理者的同意;在其他水域垂钓,必须遵守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

垂钓者在天然水域中进行垂钓活动,必须征得承包人的同意或者遵守渔政部门的管理规定。否则,可能构成对承包人用益物权或者国家和集体所有权的侵犯。

网友们对于“云梦泽”的争议点在于,这家公司到底到底是以何种形式“承包”了当地的自然水域,或者说他们取得的“管理权”,是否构成《渔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经营管理”,如果构成经营管理行为,他们驱离钓鱼人的行为,是否又属于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呢?

毕竟,垂钓者群体数量很大,全国数千万钓鱼爱好者,他们的利益不可忽视。如果云梦泽排斥钓鱼人的行为不属于损害公共利益的范畴,那么垂钓爱好者们可能就会面临无处休闲的问题。

这个矛盾值得所有人去思考。

四、娱乐性垂钓与水域养殖之间的矛盾如何化解?

从云梦泽钓鱼事件可以看出,娱乐性垂钓与水域养殖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和冲突。一方面,水域养殖是一种对水域资源的利用方式,可以促进渔业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娱乐性垂钓是一种对水域资源的合理享受和利用方式,可以满足人们休闲娱乐的需求,促进社会文化的发展。

两者都是对水域资源的不同价值体现和利益诉求,应该互相尊重和协调。为了化解两者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编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制定和完善关于天然水域承包、养殖、捕捞、垂钓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各方的权利益、义务和责任,规范各方的行为和活动,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水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加强执法监督和行政管理。应该加强对天然水域承包、养殖等方面的执法监督和行政管理,及时查处违法违规的行为和活动,维护水域资源的安全和秩序,既要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同时也要保护垂钓者的合理垂钓权益。

加强沟通协商和利益协调。应该加强各方之间的沟通协商和利益协调,增进相互之间的理解和信任,寻求共识和平衡,实现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

五、结语

云梦泽钓鱼事件是一个涉及到天然水域承包权、垂钓权等多方面法律问题的复杂事件。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天然水域承包权虽具有一定的“排他”属性,但不是“绝对”属性;垂钓者享有合理的垂钓权,但有不是无限制的垂钓权。

两者之间应该互相尊重和协调,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为了化解两者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应该从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加强执法监督、加强沟通协商和利益协调、加强宣传教育和文化引导等方面着手,实现水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促进渔业经济和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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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3-11-02 11:27

    直接投毒,大家都不玩去球,还不让钓鱼,

    不見不散 回复:
    投毒就违法了
  • 2023-11-06 00:07

    可伶钓鱼人,这也不能钓那也不能钓!

  • 2023-11-02 11:50

    呼吸空气也要💰

  • 2023-11-09 21:01

    千岛湖渔政管理本身就被我们钓鱼人啐弃,还来千岛湖考察学习,这事从源头就是错误。

  • 2023-11-19 11:13

    以后全国各地所有有水的地方都属于云梦泽的,包括私人鱼塘。

钓鱼七天乐

简介:保护鱼类资源,享受快乐垂钓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