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信用河北网站获悉,迁安市聚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工程质量管理的问题。
文号:“唐迁安滨河罚决﹝2024﹞5号”的行政处罚判决书显示:2024年12月12日,滨河街道执法队巡查发现加氢站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未经批准擅自施工,详细内容如下:
公司名称:迁安市聚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庞某某,公司地址:唐山市,经营范围: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五金产品零售;肥料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花卉种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
信息来源:信用河北,爱企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