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思与小杰是同班同学,某日午休,思思从座位起身与前座同学交流,小杰便偷偷将思思的椅子往后拉出一定距离。思思坐下时不慎坐空并仰倒,后脑勺碰到凳子并着地不起。之后数日内,思思多次前往多家医院门诊就诊并住院治疗,先后被诊断出颅脑外伤、视物模糊、双目视神经挫伤等。
思思父母因与小杰父母及学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以思思名义将小杰及其父母、学校一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法院一审判决,小杰父母向原告思思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10万余元。
小杰及其父母不服,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学校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在本案中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这件事,网友们也议论纷纷:
未味1:估计是没见过这种恶作剧直接摔成瘫痪、植物人或直接死亡的案例…赔10W就了结…真是命大…熊孩子长大进入社会别惹更大的祸就阿弥陀佛吧。
小袁读书:这就是个恶作剧,我们小时候也玩过或者经历过。小孩子没有安全意识,开玩笑也是没轻没重,根本不知道也预料不到如果出了事,就是很大的事情,这样的玩笑开不起。平时,家长和老师就得多嘱咐孩子,少做恶作剧,少去整蛊他人,自己也要随时注意安全,有所防备。另外,判学校没有责任。这还是很让人安慰的。学校已经尽到了职责,这样的事情又是防不胜防,学校不能成为背锅的那一方。
why-甜份加毅:重伤才10万要,后续治疗费都不一定够吧?赔十万都算少的了,你一个被告还好意思不服,有脸“不服”,这么严重,还要上诉?应该去少管所。而且还是两年前的事。
师大明德王战兵:小时候以为是恶作剧,不知道后果,就觉得好玩儿。其实学校也有一定的责任,就是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够。
校园霸凌是指在学校或校园周边,一个或多个学生对另一个学生进行长期、频繁的身体或心理上的侵害、威胁、恐吓、排斥、歧视等行为。校园霸凌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言语上的侮辱、威胁、恐吓,身体上的殴打、推搡、踢打等。
对于正处于青春期的孩子而言,校园霸凌的危害程度微乎其微,我看他不爽就打他,也没什么大不了;而对于学校、家长而言,校园霸凌通常也只是孩子间的恶作剧。这样错误的观念,往往会造成很多不可挽回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