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卖掉老宅,20年后拆迁获赔1135万大爷:房子还我免你10年房租

芳芳侃剧 2023-12-26 01:50:05

图片中这个声泪俱下的中年妇女是王大姐。据她透露,2001年于博将自己530多平的北京宅基地以3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她和丈夫,当年双方还签署了一张买卖契约

随着经济发展,王大姐夫妻二十年前购买的这栋房屋放到现在竟可以置换上千万的资产。而面对这么诱人的补偿,原房主于博却忽然出现,声称自己三代人挤着一个90平方的房子,住的不舒服。于是,想将二十年前卖给王大姐夫妻的老宅拿回来

这一做法遭到王大姐夫妻的强烈拒绝,双方争执不下。最终,原房主于博将王大姐夫妻告到法庭

王大姐强烈谴责于博就是眼热这栋宅子可以得到上千万的补偿,分明就是想要回宅基地使用权

在于博起诉他们后,法院最终判决于博与王大姐夫妻的买卖契约是无效的。虽然双方都不知道宅基地不能进行买卖,但卖家于博属于主要过错方,如果于博想要回这个使用权,必须要支付王大姐夫妻俩一定的赔偿金额

可这样的结果,于博却无法接受。他表示,只能退还王大姐当初购房的三万块钱,可对于这不合理的赔偿,王大姐夫妻俩也不能接受,随后更是拒绝搬出房屋,双方也因此事闹得不了了之

可又过了十年后,村里开始实施棚户区改造计划,王大姐夫妻这栋房子也被列入计划内,最终会分得一千一百三十五万拆迁款,而这使得于博再也坐不住了

于博说他当初也没想到,这座五百三十平方的宅基地会获赔一千多万的补偿,更何况他只是当初拿不出那么多钱,所以事情才一直拖着

而令他气愤的是在他还没成功要求王大姐夫妻搬离出去时,住建局却直接找到王大姐夫妻直接与他们签订一千一百三十五万的拆迁赔偿协议,这让他万万不能接受

为了解决买卖两方之间的纠纷,调解员也将住建局的工作人员请到了现场。而看到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原房主于博气愤的说道,对于当初住建局做出的裁决,他感到很不服气

在他看来,当初法院既然已判决双方买卖协议无效,所以拆迁款和安置房都要归他来处置。住建局不应该将赔偿分给王大姐夫妻

对于于博的控诉,住建局的工作人员也解释道,虽然宅基地是于博的名字,但一直居住的人是王大姐夫妻俩。而棚户区的改造计划也是为了改善居民的条件,然而他们也是考虑到买卖双方的纠纷还没解决,至今都还未发放拆迁补偿

听到这些解释,于博仍不认同。他表示,如果还是这样的协议,那今天就继续耗下去。而得知于博如此不讲理,王大姐忽然情绪崩溃,不愿沟通

原房主的种种作为,王大姐深感委屈。当初双方签订合同时,原房主除了在协议上写明,口头上还对她再三承诺,绝不可能要回房子,还表示自己已搬到县城,今后都不会回来

如今看着这栋房屋升值,又跑来起诉他们。虽然法院最终判决合同无效,但原房主于博始终没有对自己进行赔偿。当时法官提议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八十万,但于博始终不同意,还表示过往十年的房租都不作数

王大姐认为这房子是她买下来的,本就不该要房租。此时一旁的旁听观众纷纷表示,即使要分这个赔偿,王大姐家理应拿大头,还说这世上根本没有后悔药

而听到这些,原房主于博仍认为自己没有错,他只想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经过长达几个小时的调解工作,双方终于同意划分补偿

调解员表示,虽然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如何分配利益,但按照以往法院的纪要中显示来看,王大姐是属于实际居住人,一般是按照三七的比例来分

王大姐家是要拿百分之七十的。随即,按照这个规定提出他们分得的371平方的安置面积中,王大姐家可分到259.7平米,而原房主于博可以分得111.3平米

现金赔偿款王大姐家可以分到215万元,于博可以分得38万

可这样的分配方法提出来后,买卖双方都纷纷不认同。王大姐认为,这房屋是她家在居住,施改她的居住条件,所以补偿的房屋面积也理应归自己。钱的部分他们家分七成,她不反对

而听到王大姐的说法,原房主于博也认为补偿的房屋面积就是他的。因为他祖宗的根是那个村子,他也不想和王大姐分配

一旁的调解员解释,宅基地的名下始终是原房主于博的,并不能像王大姐所想的那样分配,而得知要将安置面积也分给于博,王大姐情绪忽然爆发,表示她不愿意继续协商了,她一分都不要

一旁的调解员也赶忙劝说王大姐,希望她不要放弃争取自己的利益,因为她也属于这里面的利益者。如果王大姐一分都不要,那这所有的好处不都便宜了别人。如果双方再次回去走司法程序,短则需要三五年长则需要十年

王大姐如今住处已被拆掉,老家房屋也卖了,她没有那么多时间精力去拖。而听到众人的劝说,王大姐想到自己还有个患病的儿子,只能无奈的回到调解现场

现场的观众纷纷表示,王大姐已是这场利益中的大头。如今还想要所有房屋补偿,这简直就是不可理喻

当初只拿三万块钱来买房,如今可以翻好几倍。他们认为王大姐应该感到知足。而这时,回到位置的王大姐,情绪也缓了下来,她也同意按照刚刚分配的来继续进行

可于博仍然不依不饶,坚决表示,对于补偿房屋的面积,他不可能退让,必须全都归他。他自己愿意拿出38万给王大姐

而就在这时,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出来反驳道:早在二十多年前,于博将房屋卖给王大姐后,便把户口迁到了县城。因此双方都不属于本村的村民,所以两人购买安置房的资格来说都是一样的

如果于博想要再次上诉,那么纠缠时间也会很漫长,对于双方来说都不是好的结局

听到这里,本来理直气壮的于博终于安静了下来,最终在大家的劝说下,双方都同意三七分的方案

王大姐一家共分得三套房屋和二百一十六万现金,原房主于博选择折现,共得三百二十万现金,事情最终也得到圆满的解决。对于这个分配,你们认为合理吗?欢迎留言评论

18 阅读:9414
评论列表
  • 2023-12-26 15:32

    表脸既然卖给人家了,现在看到利益了又想要回来,哪有那么好的事,世上没有后悔药啊。

  • 2023-12-26 17:14

    3年卖掉老宅,20年后房子塌了,赔偿需要1135万元,新房主找老房主要求付连带责任;房子还你,赔偿你来还,我担负十年房租!你肯定骂新房主不要脸。对,新房主现在就是这样骂你的~

  • 2023-12-26 13:46

    呵呵呵呵!还能这样处理?嫦娥到了月亮,最早到月球的人,那怎么分?美国登月没交税,我想分点租金不过份。[吐舌头咯][呲牙笑]

  • 2023-12-27 17:02

    房子都卖了,还要了三百万回来,牛逼

  • 2023-12-26 20:59

    房子都卖了,还能要到钱??????

    銀铯孒彈 回复:
    宅基地是不允许买卖的 所有合同都是无效的
  • 2023-12-27 16:29

    不合理法院就是为了息事宁人

  • 2023-12-29 15:35

    这个分配不合理,你几十年前就已经卖掉了房子,现在有钱赚了,又回来要回房子,这个法律有问题,占便宜的,那讲到现在来讲,那个炒房客买了那个楼房楼房,升值了,那开发商要回那个房子,行不行?那现在的房子贬值了,给回开发商,开发商反返回买房的钱,行不行?这个法律有问题,有冲突

  • 2023-12-28 17:25

    我在别的地听过这样的事,人家画90万把房买了,然后推了重建,花了二百多万,弄得可好了,那家人拿着钱去市里买了房,可能是住惯了大地方或者想着挣一笔?反正就想在把原来的房买回来,那人家能惯着你?最后好像花了三百多万硬是买回来了[笑着哭]

  • 2023-12-27 20:59

    钱已经收了。交易事实成立

  • 2023-12-30 06:42

    流氓区域多流氓,原房主就是一个好榜样!

  • 2023-12-26 18:44

    [哭笑不得]

  • 2023-12-27 23:49

    原房主就是个屁,有没有一点做人的道德底线?房子都卖了20年了,这是在纵容犯罪!

  • 2023-12-29 17:40

    道德底线在哪里?法律这是在助纣为虐!律师们就是把老百姓的心中 那杆秤 搅混它,好为自己谋福利找借口!

  • 2023-12-29 23:27

    无耻之徒

  • 2023-12-27 15:50

    双方都是受益者,争毛线。几百万吖,普通人一辈子打工也赚不到。现在不是分到几十万,请不要计较太清。都是命吖,什么时候拆迁到我家

  • 2023-12-26 18:34

    不合理。早时候没有农村房子,城里人不能买之说

  • 2023-12-27 21:58

    真是老不要脸,就是一个无赖。20年后如果这个房子贬值了,价值1000,你会退回差价吗?

  • 2023-12-27 20:34

    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

  • 2023-12-27 23:04

    诚信精神呢?,这又是纵容不讲信用,

  • 2023-12-27 17:07

    太不要脸了,就算是赌约也被华夏5000年国法所承认更何况是真金白银的买卖合同呢?怎么就到了1947年后就失效了呢?不讲诚信要是在商场如战场的残酷场面你都能破产死10回了,

  • 2023-12-29 16:30

    违反了诚实守信这一原则,但在金钱前面,道义啥也不是[得瑟][得瑟][得瑟][得瑟]

  • PAK 1
    2023-12-29 14:12

    有的中国人太坏了

芳芳侃剧

简介:芳芳对侃剧情有独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