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哈尔滨市商务局发文,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今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领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补贴范围分为国补的报废更新补贴、省补的置换更新补贴。个人消费者最高可享受2万元报废更新补贴,最高可享受1.5万元置换更新补贴。
报废更新补贴(国补) 1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补贴金额上, 报废更新补贴(国补)对报废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对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不给予补贴。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置换更新补贴(省补) 个人消费者在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转让本人名下黑龙江号牌乘用车,并在1月8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哈尔滨市购买新乘用车且在省内上牌,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对个人消费者置换新购车辆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1月8日至12月31日期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转让旧车、购买新车并注册登记须为同一个人;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旧车须在1月8日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日期为准;个人消费者转让旧车和购买新车日期应在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无先后顺序要求。旧车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为准,新车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为准;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旧车和购买的新车应当于202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车辆注册登记手续,以《机动车登记证书》日期为准。 补贴金额上, 置换更新补贴(省补)对置换新购车辆为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置换新购车辆为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3万元。每位个人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就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者置换更新补贴。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此外,为做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置换更新补贴跨年度政策衔接,哈尔滨市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4类证明,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4类证明的个人消费者,可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9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转让本人名下黑龙江号牌乘用车,并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7日期间,在哈尔滨市购买新乘用车且在省内上牌,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补贴标准和相关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黑商联规〔2024〕4号)执行。
如何申领补贴?

活动期间,申请人在取得补贴前死亡的,按照法律规定有继承权的,由社会公证机构提供相应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