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在哈尔滨市双城区永胜乡,2012年发生了一起挺棘手的事儿。当时,李某仁带着几个人因为土地纠纷,拿着家伙事儿打了王某他们,还砸了车。
按理说,这事儿应该严肃处理,但当时的永胜派出所所长朱云龙和副所长马宪涛却把这事儿当成了小打小闹的治安案件来处理,想通过私下调解解决问题。
这一决定背后,让人不禁怀疑是不是有什么利益关系或者后台撑腰。朱云龙和马宪涛解释说,他们是想避免矛盾激化,让事情平息下来,而且最后受害者也拿到了不少赔偿。可是,这么一搞,真正的坏人反而没受到应有的惩罚,影响可不小。
随着扫黑除恶行动的深入调查,事情终于水落石出。涉案人员被依法惩处,而朱、马二人也因滥用职权被判刑一年半。现在,他们已经上诉到哈尔滨市中级法院,等着看二审怎么判。
事情概述在冰城哈尔滨,有一个故事,它不仅牵动了当地居民的心,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个故事关于正义与责任,以及当法律执行者本身触犯法律时,社会应该如何回应。
故事要追溯到2012年的春天,在双城区永胜乡的一个宁静村落里,因为一块土地的归属问题,邻里之间的纠纷突然升级为暴力冲突。李某仁和他的同伙们带着工具来到田间,他们砸坏了农用车和面包车,并对王某、谢某贵等人进行了殴打。当时,受害者们报警求助,希望法律能够还他们一个公道。然而,负责处理这起案件的永胜派出所所长朱云龙和副所长马宪涛却选择了另一条道路——他们决定将这起本应是刑事案件的事件当作治安案件来处理,并试图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
这样的做法或许出于好意,想要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但最终的结果却是让真正的犯罪者逃避了应有的惩罚。随着受害者的持续上访,事情终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重新审视。经过深入调查,原来这是一起由恶势力团伙组织的寻衅滋事犯罪,而这些罪行原本可以更早地得到制止。
2024年11月14日,五常市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朱云龙、马宪涛因滥用职权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法院认为,二人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程序,而且导致涉案人员未能及时受到法律追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面对这样的判决结果,朱云龙和马宪涛并不认同,他们已经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希望能够为自己辩解。
从他们的上诉状中可以看出,朱云龙和马宪涛坚称自己当初的行为是为了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而且被害人也得到了相应的赔偿,因此并未造成处罚太轻了,他的危害性太大了严重的后果。他们觉得即使自己的方法有误,也不应该用刑事手段来处理。不过,这一切都要等待二审法院给出答案。
网友看完,表示:此二人的辩护理由实则是避重就轻,其本质是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还有的网友表示,知法犯法,应予严惩,不但滥用职权,还有包Bi罪之嫌
甚至有网友表示,处罚太轻了,他的危害性太大了。
这件事仔细分析,就能知道怎么回事!副所长被当枪使,所长会无缘无故这么安排操作吗?
但,不管怎么说,又清出了两个害群之马,也算是幸事。法院秉公执法,不偏袒,不护短,为其点赞。
总之,这个案件可以起到警示作用,全国基层派出所今后办案才会做到“依法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