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大了!女子答应司机200送回手机,却找交警打算赖账!网友吵翻
又是一起网约车送手机事件。
湖南有一名女子把手机遗失在网约车上,于是打电话协商让网约车把手机送过来,因为有二十几公里的车程,双方就把价格定在了200块。
网约车把手机送到后,女子找来交警,试图利用交警干预,不想给这个钱。
两百块钱的确有些多了,但是这个价钱是双方多次确认好的,交警也没办法强行介入,双方僵持之后,交警让网约车把手机送到派出所去。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网友们很快就在评论区吵起来了。
山东网友: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说好了200,那就别嫌贵,送派出所去没问题,有单去隔壁城市的,送去呗。
广东网友说:司机的错更多,第一,你是运营车辆,乘客掉手机了,理应送回,可以要路费;第二,20公里要200元,太贵了,应该按正常的打车成本计算,不超过1 00元。
新疆网友回复了他:人家是协商好的200块钱,是你答应了的,协商的时候你就应该说200贵了,而不是人家送过来了你再反悔,人家司机不接单的吗?一来一去不是50公里左右吗?
湖南网友:两百有点多,一百能接受,不过既然谈好了两百,中途又叫警察,就有点那个了!
这种情况非常常见,我们经常能看到相关新闻,总有马大哈乘车把自己的物品遗失在车上,这个时候,想要让别人把东西送过来,应当是要给钱的。
有些人认为不应该给钱,他们认为现在世风日下,拾金不昧的传统丢失了。
其实这是偏见。
什么是拾金不昧?是看到丢失的财物不据为己有。人家网约车司机并没有据为己有,人家没有不承认车上有东西,对不对?
现在是乘客们急着想要这个东西,让人家司机把东西送过来,这是另外一个事情。这其实就是乘客约了这条路线,让司机跑腿送货。
是不是这个道理?
那么这肯定要给钱啊,总不能人家几十公里,一两个小时义务劳动吧。
想要不给人家钱,那约定一个地方,人家司机路途中放在哪里,乘客自己花时间花钱打车去取。
不就是这个道理吗?
两百块钱多不多?是多的,但是关键的问题是,这是双方约定好的。
在约定的时候,嫌贵的话,随便怎么谈都可以,但是一旦谈好了,那就是约定,那就是协议,是双方必须遵守的,女子事后嫌贵,这不是置协议于不顾吗?
这难道不是诚信的缺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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