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1981年1月之时,最高法院对江青作出最后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开始江青气得大闹现场、哭闹不休。后来狱警告诉她:“不是立即死,是缓刑2年,还有机会。”听到这里,江青这才安静下来。可见,彼时的江青仍旧有着很强的求生欲。
尽管刚入狱时她多次企图自杀、寻死觅活,但是当法院对她真正判处死刑时,她却又是极怕的。而正是她这样一个貌似“贪生怕死”之人,为何在出狱后突然选择上吊自杀,而且死前还留下16个字,字字如泣如诉、伤情千般。
众所周知江青是1976年10月被捕的,由于此案重大,所以后来取证、审查多年。直到次年之时,江青被永远开除党籍,以及撤销所有党内职务。
很快,江青开始从地下工程转移到北京郊区的秦城监狱。入狱后的江青虽然身陷囹圄,但是得到了不错的优待。
她所住的监舍有二十平米,里面不但配置了独立卫生间、抽水马桶,而且还有书桌、电扇、供暖等等。
除此之外,江青每日可以看电视、听广播,或是让其姐姐李云露和女儿李讷送一些书到狱中。那时候其姐姐和女儿被批准两周探视一次,同时还可以给她带一些换洗的衣物、吃食、书籍等等。
于1984年时,江青由于身体不好被批准保外就医安置,此后住在一个更大的独立房间。但是江青却愈发情绪失控、暴躁,甚至经常提出各种无理过分要求。
于1988年12月时,就在毛主席的诞辰前夕,江青提出组织一次家庭聚会,让大家在一起缅怀、思念毛主席。监狱江青仍旧是犯人身份,所以组织并未答应她的要求。
岂料江青被拒后大发脾气,当天晚上就用筷子插入喉咙自杀,幸好被工作人员及时发现送到医院抢救,这才保住了她的性命。
由于害怕江青再次寻死,于是组织只得将她又送到监狱看押。但是后来她被查出患有咽喉癌,不适合继续关押。
为此,组织批准她再次出狱保外就医,并将她安置在北京酒仙桥居住。此地是一幢二层小楼。独门独院,风景安静优美,非常适合江青治病、疗养身体。
然而此时的江青已经心生绝望,她一个人孤独、凄楚地住在那所大房子了,从早到晚,晨暮黄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行单只影地过着。
所以江青开始拒绝治疗,并提出想回到自己之前在钓鱼台17号楼的住处,或是住在毛主席生前的中南海游泳池。
江青的这个要求,仍旧没有得到批准。此后,她的情绪更是烦躁不堪,甚至不愿再见前去探望的女儿李讷。
于1991年的2月之时,江青开始发起连日高烧。虽然之后被送到医院抢救,但是她还是拒绝咽喉癌切除手术。
她在医院住了整整半个多月,退烧后就回到再酒仙桥的住处。于彼年的5月14日凌晨3时,当值班的护士回去休息后,江青突然泪流满面地写下一封遗书,然后用几条手帕打成结套在浴盆上方上吊自杀了,仅留下遗书上的16个字:“毛主席我爱您,您的学生、战友来看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