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对无人住的房子连续撬锁,这是小偷与土匪干的事情,稍微有正常思维的人都应该知道,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岂是一个道歉与误会可以解释过去的。
山西大同平城区古城街道就“破门亮灯”行为进行致歉;其致歉信内容引的来争议更大。
致歉信中,称是沟通不畅,造成误会;还有急于求成、简单粗暴等等话语;全程没有说一个“法”字!难道街道办不要遵守法律的吗?
就致歉信看,这那是致歉,分明是不满与辩驳;还有委屈。什么叫工作中急于求成,言外之意是“我是为你好才办了错事的!”
简单粗暴言外之意是工作方法不对,但是没有“违法”,但是“破门亮灯”行为是违法吗?请懂法律的专家与法院出来说一下!
沟通不畅更是无稽之谈,破门的一群人当时与房主有电话沟通,人家不同意,你们就要硬来的;房主有电话录音,你们还威胁了人家。怎么是沟通不畅了,应该是一意孤行才对!
造成误会,谁误会了谁呢?是网友还是房主。明显是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最后利用手中的权力在硬来,何来误会?是一些人故意在轻描淡写,想把事情往“误会”方向带!
就整个的致歉信看,这不是在致歉,而是在诉说委屈,为自己的行为在辩驳,刻意的淡化“法”;我们是为了大同古城的繁荣,行为方式不当;仅此而已!
根据网络上曝光的《古城亮化倡议书》,当地街道办要求自腊月二十八至正月十五,城内各店铺须彻夜亮灯,体现幸福祥和的新年!
在2月3日晚上11点多,商户岳某以夜间闭店为由,未执行亮灯倡议;街道办与岳先生一番电话沟通后无果,多名执行者对岳先生的门店进行撬锁开门,城管人员进去后打开了岳先生的灯,后再将门锁上,一行人离开!当时在场的有穿制服的消防人员、街道办人员与城管!
岳先生的室内监控,记录下当时的全过程;报警后派出所说处理不了;隔天记者联系找到了所在区政府,工作人员让打12345进行处理!
这件事不管谁来看,都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商户属于私人财产,只要商户不违法,谁都没有权利进行强入。就凭一纸倡议书,商户不执行就敢进行野蛮强破门,这是什么行为,用屁股都可以想出来!
就山西大同平城区古城街道致歉信的内容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明显,致歉是迫于形势的行为,看不到一点悔过之意!
一起明显的违法行为,是一封致歉信可以解决的吗?一些人未免想得太简单了。如果做了违法的事情,致歉有用,要法律做什么?这是对法律的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