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通过的《中共贵州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意见》中提到“锚定数字生产力和绿色生产力主攻方向,推动大数据先发优势、生态比较优势转化为新质生产力。”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贵阳市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中提到“推动大数据先发优势转化为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核心区。”立足当下发展实际,贵阳应思考如何充分发挥大数据先发优势,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新质生产力路径。为此,要深刻认识推动大数据先发优势转化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大数据作用于新质生产力的内在机制,思考如何破解发展难题,探索两者融合发展路径,助力贵阳贵安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的跨越。
推动大数据先发优势转化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意义
新质生产力已经在实践中形成并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这为各地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为贵州产业和经济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在数字经济背景下,大数据能够助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并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为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强劲支撑力和动力,这为贵州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方向。
贵州作为全国首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经过多年探索,已形成显著的大数据先发优势。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贵阳考察时指出:“贵州发展大数据确实有道理”。此后我们整合各方面资源发展大数据产业,通过发展大数据实现弯道超车,率先建设全国首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立全球第一个大数据交易所、探索地方大数据立法,在全球开数据资源大招商先河。可以说,贵州大数据正在以可持续和高效的方式释放生产潜力。其中,贵阳市作为省会、贵州大数据产业发展主阵地,通过十年来的前瞻布局,已形成数据资源集聚、算力基础设施和政策创新能力等先发优势。在新的发展阶段,贵阳推动大数据先发优势向新质生产力转化,是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新质生产力战略的应有之义,是充分发挥地方比较优势抢占有利位势的必然选择,其战略实践能够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地方经验借鉴,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范式参考价值。
以大数据推动新质生产力形成和发展的理论机制
大数据作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力量,其影响机制主要体现在重构新质生产力要素和塑造新质生产力动力两方面。
在重构新质生产力要素方面,通过培育大数据驱动的新型劳动者、塑造大数据支撑的新型劳动资料、催生大数据为核心的新型劳动对象,大数据深刻改变着生产力的构成要素及其优化组合。马克思认为,生产力包括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三个基本要素,新质生产力在此基础上正是以三要素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为基本内涵。在大数据时代,数据已成为一种关键的生产资料,即新型劳动对象。同时,大数据技术的兴起要求劳动者具备数据分析、数据挖掘及应用的能力,这些新型劳动者在素质和技能上均有所提升,能够利用大数据洞察市场趋势、优化决策过程、创新业务模式;大数据平台、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融合应用更是构成了新型劳动资料的核心,不仅极大地扩展了数据处理与分析的能力,还促进了生产过程的智能化、自动化,成为提升生产效率和价值创造能力的重要工具。通过这些变革,大数据推动了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跃升。
在塑造新质生产力动力方面,大数据以创新驱动推动技术创新方式变革,以生产优化推动生产要素配置优化,以融合应用推动产业深度转型升级,为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和发展注入强大动力。首先,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技术创新的重要基础和驱动力,大数据技术的不断突破能够促进知识共享,加速知识生产过程,为技术革命性突破提供坚实基础和新方向。其次,大数据技术的应用能够加强对数据要素的挖掘分析和利用,降低信息交互偏差和要素交易成本,驱动生产要素从低生产率部门向高生产率部门转移,让生产要素不断流向效率更高、效益更好的环节,实现资源的动态优化配置。最后,大数据与各行各业的深度融合实践表明,它加速了产品创新和技术迭代,已成为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力量。随着大数据技术的持续演进及其相关应用场景的不断拓展,将推动产业结构向高端化、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发展,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形成与发展。
推动大数据先发优势转化为新质生产力的实现路径
要将大数据先发优势转化为新质生产力,关键在于实现从“数据势能”到“生产动能”的高效转化,这需要突破传统生产力要素线性增长模式,转向以数据为核心、技术与制度协同驱动的非线性跃迁路径,并展开系统性布局与实践。
一是确立数据核心要素地位,加速数据资产化进程。数据资产化是大数据转化为生产力的基石。需建立完善的数据确权、评估、交易和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确保数据的合法合规使用与流通。目前,贵州大数据领域立法数量位居全国前列,贵阳制定出台了《贵阳市大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贵阳市政府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等多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数据的管理与应用提供制度保障。未来,应继续优化法律框架,提升数据整合利用效率;同时,依托贵阳在数字治理体系与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的先行经验,推动政企社数据融合,打破数据孤岛,实现数据资源向资产转化。
二是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引领产业深度转型升级。科技创新是产业升级的核心引擎。贵阳已吸引了众多大数据领军企业入驻,并在大数据应用方面取得显著进展。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作为贵州大数据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平台,集聚了华为云、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智算中心和众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收持续增长。未来,应继续加大对大数据初创和创新型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深化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以数据分析优化生产流程、提升产品质量、创新服务模式,实现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同时,依托国家“东数西算”工程,以贵阳贵安一体化算力集群为核心,发挥贵阳贵安算力集群优势,构建多层次算力体系,通过“算力+算法”模式推动落地算力催生优势产业,切实促进数据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聚集。
三是创新制度供给,优化新质生产力发展环境。制度创新是营造良好生产力发展环境的关键。应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加大数据技术研发投入,支持数据密集型产业和新兴业态的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服务效率,为大数据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隐私保护,确保数据流通使用的安全性和可信度。
四是构建引育用服协同体系,强化大数据技术人才支撑。技术人才是大数据应用的核心驱动力。近年来,贵阳在大数据产业人才政策、人才公寓保障等方面多措并举,全力夯实“中国数谷”人才底座。未来,应进一步加大对国内外大数据领域高端人才的引进力度,强化本土大数据人才培养,鼓励行业人员持续学习提升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健全大数据人才服务体系,优化人才引进、培育、留用全链条保障。
五是推动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协同。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是推动协同创新突破的重要途径。贵阳在此方面已取得成效,未来应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与支持,打通产学研用链条,推动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各方紧密合作,共建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协同机制。同时,构建开放创新生态,加速成果转化应用,为大数据向新质生产力转化提供动能。
(郑丽芳 作者系中共贵阳市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教师。本文系贵州省社会主义学院新发展理念与多党合作高端智库“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SHZXYB2412〕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