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开始推行林权制度改革,农村山林真正从没有明确价值的荒山和村民家庭做饭的“柴山”,变成了有价值可以变现的“金山”,大部分地区真正进行了山林确权,林权证的颁发,才真正的实现了林权的价值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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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时任正安县林改办副主任的游某,也将自己“承包”的名叫“大山”的山林,通过申请办理了林权证。
据当地村民介绍,“大山”的山林分别由原正安县土坪镇高台村、溶江村和群江村管辖,据相关资料显示,“大山”林地大约有1300亩,其中,土坪镇原溶江村所辖面积约600多亩,群江村约400多亩,高台村约280多亩,这么大的林地,游某办理的林权面积就超过了700亩。
“大山”远景(2023年11月28日拍摄于土坪镇)
不知道是林权证办理认定的失误,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游某办理的“大山”的林权证溶江村部分和蔡文权等4人所持有的林权证重复。
林权登记申请表(正安档案馆提供)
为此,游某一纸诉状将蔡文权等人告了,一场官司下来,蔡文权等4人的林权证作废。蔡文权等人不服,通过走访土坪镇原溶江村、群江村和高台村知情人和原林地使用人,很多村民在蔡文权等人的走访取证中,才发现自己在“大山”的山林没有办理林权证,自己的山林已经是别人的了。
林权登记申请表(正安档案馆提供)
据笔者陪同蔡文权在档案馆查证的档案,以及正安林业管理部门调取的游某办理林权证的档案显示,游某和溶江村村委会签订了《植树造林》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溶江村村委会和游某各占50%股份,合同期限为50年,甲方盖的公章为“正安县牛都乡溶江村村民委员会”,签订日期为1999年12月31日。
合同(正安 林业部门提供)
据正安县档案管提供的《土坪镇志》记载,1954年4月,三区人民政府改为土坪区公所,1956年10月,将土坪的援农和流渡区的理合两乡合并为牛都乡。1961年9月恢复土坪区,各管理权改为公社,辖牛都、土坪等5个人民公社。1984年4月,公社委员会改为乡人民政府。1992年7月,正安县实行撤区并乡建镇,土坪区拆出乐俭、辽远和牛都乡迎接村、群山村建土坪镇,辖土坪、新乐、牛都等8个片区。2003年6月8日,土坪镇进行撤管理区并村,牛都乡和牛都管理区从此从土坪退出行政区划名称。
判决书(知情人提供)
当笔者将土坪镇机构改革的情况和相关村民交流后,也拿了合同给他们看,这些村民感到非常纳闷,1999年土坪镇根本就没有牛都乡这么一个机构,“正安县牛都乡溶江村村民委员会”到底是什么样的机构,莫非是正安县的另外的乡镇吗?不过,从正安县的行政区划上看,却又没有牛都乡这么一个机构。
土坪镇志(正安档案馆提供)
如果是土坪区牛都乡的话,那这个机构在1992年7月前是存在的,这个时间以后,就没有这个机构存在,机构都不存在了,牛都乡公章又是怎么存在的?
如果说村民不清楚土坪镇行政改革还可以理解,作为村委会不清楚机构设置的情况,是不可思议的,公章又是怎么保存的?如果说相关单位不清楚行政机构改革而办理的“糊涂”事,是不可思议的。如果是相关部门和人员装“糊涂”的话,那就要看背后有什么勾当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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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都乡到底在哪里?为了了解事情的真相,请看笔者后续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