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9月12日,四川泸州泸县太伏镇。
在这个万余人的小镇子里,能容纳五百人的审判庭已不算小了。可今日不但座无虚席,甚至连大门口、窗台上都挤满了旁听公民。显然,庭内庄严肃穆的气氛,压抑了旁听者的言谈欲望,尽管不时地有些叽叽喳喳的议论声,但整个法庭秩序井然。
此时,人们的目光“刷”地投向被法警带进来、刚站定在被告席上的一男一女。这两个人有着两种截然不同的神态:男的年纪已有五十岁左右,躬着略带佝偻的身体,诚惶诚恐地站在那里。他眯缝着那显而易见的独眼,不时地躲过法警威严的目光,偷偷地端睨视站在边上的那位同案人;女的似乎不到二十岁,1米六左右的个子,看上去身材窈窕、匀称。白嫩的皮肤衬托着她那粉嫩的瓜子脸,发育良好的身段端庄而又富于曲线美。但令人惊诧的是,她站在被告席上,竟显露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仿佛周围的一切都与她无关。
这到底是一起什么样的案件?
她,家住四川泸州市泸县一个偏僻的山村,名叫徐雪妃,时年才二十一岁。虽然只有高小文化,但从小生性乖巧,活泼聪慧,又喜欢唱唱跳跳,所以颇得父母的宠爱,同村青年的青睐,被村里人称为“百灵鸟”。
他,家住同县的一个山旮旯里,名叫何小毛,年已五十挂零。年轻时喜欢看戏听唱,又练得一手敲锣打鼓的绝招,村里有什么喜庆哀乐都要请他去敲打一番,人称“大锣师傅”。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这一带的乡村兴起了办剧团的热潮。或许是宣传部门的管理工作还未渗透这些穷乡僻壤,或许是顺应了“活跃农村文化生活”这句时髦话,或许是沾了“泸州河川剧”的光,反正名目繁多的演出单位应运而生。三五人聚在一起便可以堂而皇之地挂出某某剧团的招牌。何小毛凭着他那令人称羡的绝招,也牵头与他人一起办起了一个“泸州河川剧”。
1992年春,刚满十七岁的徐雪妃获悉何小毛所在“剧团”要招收演员,跟父母好说歹说,征得同意后就成了这家“剧团”的一名“演员”,虽然没有正儿八经的曲调、剧本,也没有像样的戏装,连道具也是七拼八凑的,但凭着他们七、八个人的胡乱编造,随演瞎唱,居然也登台演出了。对于文化生活尚属枯燥贫乏的山里人来说,花上百来元钱便有这半个晚上的热闹,也很知足了。尤其是能目睹那位“漂亮演员”风度翩翩的戏姿,聆听她那圆润悦耳的唱腔,更是心甘情愿。
“剧团”收益不错,一个月人均能分得一百多元,有时甚至二、三百元。这对于徐雪妃这样一位初次自谋生计的小姑娘来说,自然是一笔可观的收入。在“剧团”里她演出卖力手脚勤快,与人融洽。何小毛对刚出家门,涉世尚浅的徐雪妃甚为“关心”,经常从生活上给予照顾,而在迁徙他地的旅途上更是处处给予帮助,这使徐雪妃感激不尽。
这时,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1993年初的一个晚上,徐雪妃所在的“剧团”在四川泸州合江县某乡村演出。刚近黄昏,寂静的山村就热闹起来,白炽的灯光把小土场照得如同白昼。一个油头滑脑的男青年嬉皮笑脸地对徐雪妃说:年纪轻轻做戏子还不如留在这里与我拜堂成亲。说着便去拉她的手,气得她拿起一碗开水朝这位青年脸上泼去。
这下便小事起风波,对方脸被烫伤就更加蜜横无理,恃强而吵,执意求赔,而徐雪妃则吓得连话都说不出来,站在那里瑟瑟作抖。刚刚赶来的何小毛见此情景,仗义执言,痛斥那位动作轻浮的青年,后经村里干部调解才平息事态。
从此以后,徐雪妃便拜何小毛为“干爹”,时时怀恩思报。
转眼到了1993年的初夏。
这个时候是所谓的演出淡季,徐雪妃所在的“剧团”偃旗息鼓,所有成员均各奔东西。有了一年之余演员生涯的徐雪妃,把自己劳动所得的一千多元全都交给了父母,并叙述了在外期间如何得到干爹何小毛的照顾。在这致富的春风尚没有尽情吹绿的村落里,徐的父母手捧这样一笔已属“巨款”的现钞,当然是喜上眉梢,同时不停地叮嘱女儿要上何家道谢。
徐、何两家相距三十余里路,不借用任何交通工具,半天时间也可以到达。她经常上何家看望“干爹”,还不停地在何家干点家务农活,渐渐地,有时甚至三五天吃住在何家。何妻是一位老实巴交、大门不出的妇女,对于这样一位突然从天上掉下来,漂亮能干而且“干娘”“干娘”喊个不停的干女儿,倒确实从心底里感到喜欢,经常留点什么好吃的给她,不亚于疼爱自己那位十二岁的女儿。
何小毛对常来他家的干女儿,各方面的照顾就更为周到了。当然面对这样一位年少貌美的美女,他的心底里也不时骚动着那种原始的欲望,萌发过一些不该产生的念头,但畏惧法律的心理,还是压抑了郁积已久的奢望,不敢有什么轻举妄动……
在我们这个国家中的某些角落,散布没有根据、不负责的议论,是无需专门训练,也不用承担什么后果,说过的话犹如一阵微风。就在1993年6月间,这个闭塞的村落里,不知是谁散布了“徐雪妃是何小毛的小老婆”这句对某些人颇具吸引力的话,即刻便成了街谈巷议的中心内容。
当这些无稽之谈越过山岭传到徐雪妃父母的耳中后,他们顿时勃然大怒,当即叫徐雪妃的长兄把她从何家领回。他们没有倾听女儿的申辩而是采用那种古老且又简单的家教方法,用扫帚柄把刚回家门的女儿打了一顿。徐雪妃受了莫名其妙的流言指责,又饱受父母毒打的皮肉之苦,顷刻间心灰意冷,往日的笑颜消失了。她好像一件贬了值的商品,时时受到旁人的说三道四,成了村里人饭后茶余讥讽和谴责的对象。更使她难受的则是哥嫂的白眼和父母喋喋不休的切骂声。她实在受不了这一切,终于做出了唯一抗争——出走。七月初的一天,她不告而别重返何家。
当天傍晚,何小毛半开玩笑地对愁眉不展的徐雪妃讲,外人说你是我的小老婆,你怎么还来?听了这话,徐雪妃竟然回答说:我愿意像外人所说得那样,在你家过上一辈子!
事情就是这样的简单,甚至简单得难以令人置信。这天夜里,徐雪妃主动委身于她的那位干爹,当时还不满二十岁……
这是一户特殊结构的家庭,这种形式的结构是我国法律所禁止的。但是,在九十年代的第三个年头,这种家庭令人遗憾地产生并暂时存在于这个角落里。
自从徐雪妃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献给何小毛后,她在何家所处的地位也发生了异乎寻常的变化。
那位光知道听从丈夫指派的何妻,再也听不到甜甜的“干娘”声了,只有默默地让出那间已住了二十年的房间,与女儿作伴合住另一间,而眼睁睁地看着徐雪妃与自己的丈夫同床共寝。
徐雪妃成了这个“家庭”的正式成员。她与何家三口共同生活,并掌管何家的经济,外出演戏也公开声称同何小毛是夫妻关系。尽管何家并不富有,只有三间低矮的平房,一点竹木家具也早已老朽不堪,更不要说有什么属于现代物质文明的摆设了。可是,在她看来,这里没有兄嫂的白眼,没有双亲的叨骂,而“丈夫”何小毛对她又是百依百顺,这一切也使她满足了。她常常这样安慰自己:古戏中的大家闺秀尚且甘愿当“贱妾”,何况自己呢?
何小毛时常庆幸自己的“艳福”,不过,精于世故的他对自己的行为也顾为担忧,为此他也煞费心机采取了一些“措施”。
1993年底,他逼迫其妻分家,三间房子各占半,何妻带女儿为一家;他又私自与妻子写了“离婚协议”。从此以后,自持手执盖有其妻手印的“协议书”,认为同徐雪妃一起生活不会有什么麻烦了。在他的眼里,结发二十年的妻子是那样的丑陋而不顺眼,是那样的碍他手脚,以致经常借故打骂,来博得徐雪妃的欢心。
善良、可怜的何妻,对半年来家庭所发生的变化,这些在她看来近于梦幻的变化,竟然无动于衷。二十年的何家生活已使她习惯于逆来顺受,甚至对丈夫的无端发难也不予丁点反抗,更不要说向有关部门反映,请求法律保护。
乡村干部发现徐雪妃、何小毛这种非法行为后,曾先后四次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责令解除这种非法的关系。两人尽管口头上表示接受规劝,实际上依然我行我素。1994年11月,当地人民法院对他俩进行了严肃的法律教育,陈明道理,晓以利害,他们慑于法律的威严,当即撕毁了那份没有任何价值的“离婚协议”,并向法庭作了断绝关系的书面保证。
此后,徐雪妃确实一度回到父母身边,恳求双亲谅解。但是,社会舆论对她的指责,家庭对她的歧视,时时缠绕着她,使她一度产生的悔改决心又动摇起来。终于,当听到老父亲咒其“贱货”时,又起脚便走,留下:“我是心甘情愿的”这句话,重新栽入何小毛的怀抱。
是啊,人言固然可畏,有了过失得不到家人的原谅也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但如果由此而丧失对未来的信心,不用自身的行为来洗刷那不光彩的昨天,反而破罐子破摔,在危险的道路上继续走去,那将只能抱终生。
1995年3月12日晚,何妻在女儿的说教下,来到徐雪妃、何小毛的房间,她第一次大声要求徐雪妃明天离开,如果明天不离开,她就去告她。徐雪妃和何小毛懵了,一向软弱的何妻为何敢这么大声,为何敢这么说话……
也就是在这一夜,何小毛和徐雪妃协商后,由徐雪妃引何妻来到村后“谈判”,然后何小毛打晕何妻,两人活埋了何妻。
3天后,何家女儿发现母亲消失得很蹊跷,于是步行到镇上派出所报了案。很快真相被公安人员“挖”了出来……
法律是无情的!1995年9月,检察机关对这起实属罕见的活埋妻子案提起公诉,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让我们回到本文开头的那个场面。
法院的审理已接近尾声,两名被告的犯罪事实在法律面前暴露无遗。可对于旁听的公民来说,还是难以把被告席上的两个人用“情人”两字联结起来,还是难以相信徐雪妃是心甘情愿充当这个“贱妾”的角色,从而走上杀人道路,这到底是为什么?
还是让徐雪妃本人来回答吧。
当审判长允许徐雪妃向法院作最后陈述时,她几乎不假思索地说:我受不了村里人没有根据的指责,我受不了家里人冷若冰霜的目光,我只有在何家才享受温暖,我对自己的行为不后悔。
何小毛被判处死刑,而她戴着手铐走了,等待她的是十几年的铁窗生活,她带着无所谓的表情离开了法庭,给人们留下深深的思索……
亲爱的读者,不知你是否会对她所选择的人生之路感到惋惜?但这能怨谁呢?尽管这杯徐雪妃自己酿成的苦酒,掺杂着其它发酵酿制过程,可到头来仍需她自己啜饮终生。当然,徐雪妃深入囹圄并非没有生活,希望她日后能铭记不堪回首的教训,自新做人;同时我希望社会上能少一些那令人骇怕的议论,更希望我们家庭中的长辈能平等对待自己的子女,宽恕孩子一时的过失……
在每个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不免要说些错话,做些错事,或有些不良行为。父母对子女的这些过失和不良行为要及时纠正。有的父母看到孩子做错了事,不是骂就是打,态度十分粗暴。这样会使孩子恐惧、惊慌,精神受到严重刺激,长此下去,孩子的性格就会变得沉默,有的孩子还会养成各种坏习惯或者走上歧路。也有的父母的做法相反,明知孩子有了错误,仍纵容放任,袒护包庇, 甚至加以鼓励,这样,只能使孩子变得任性、傲慢、粗野, 甚至不守秩序和法律的坏习惯。
对待犯错误的子女的正确方法是:父母要耐心细致地进行教育,要充分讲清道理,实事求是地进行批评,使孩子懂得,说错话做错事是不对的,做错了事就要立即改正。当子女承认了错误,表示愿意改正,就要给以鼓励,一旦有了进步,要及时表扬。
总之,家长对待子女的教育态度要有严有慈,既严厉又温和,二者兼而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