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企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发布了一则通告,喊话旷工多年的员工回来上班,其中有员工已经旷工长达16年之久。通告一出,全网都是羡慕嫉妒,进而是愤怒和不解,旷工16年了,为何不辞职?
从通告内容可以看到,这家公司是一家如假包换的国企。通告称有4名员工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岗,至今一直未到公司上班。在此期间公司通过各种方式联系员工未果,于是发布通告要求这4名员工于2024年10月24日前返回公司上班。逾期不归的,将按劳动法和吃空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这篇公告信息量好大啊!有媒体记者了解到,通告中的4名员工均是擅自离岗长时间未归,其中一名叫做张玉华的员工在2008年8月就已经离岗了,旷工时间长达16年。
对于公众提出来的为何不辞退的疑问,该公司人事工作人员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这4名员工都是流水线工人和生产线工人。他们经过培训能胜任工作的,我们可以让他们上岗。直接按旷工辞退是不符合劳动法的。
好家伙!这是我第一次看见有人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将劳动法作用发挥到如此极致的,而且还是用工企业主动要求按劳动法规定执行保护员工知情权等合法权益的。
这要是换到其他公司和企业,旷工超过3天,老板就大声喊你滚蛋,炒你鱿鱼了。旷工16年还想保留工作岗位,简直是痴人说梦。
另外还有一个疑问,就是这些旷工的员工会正常发工资吗?如果发了,那需要追回吗?如果发了,但是员工又没有得,那这些工资又去哪里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