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费的世界里,总有一些大坑在等着我们,汽车消费领域也不例外。就像河南的刘先生,满心欢喜以为自己在4S店开启了有车新生活,却不知噩梦已悄然降临。
刘先生当时购车预算有限,被销售人员推荐了分期付款。每月4000元,36个月,他想着咬咬牙也就过去了。可当他想提前结清的时候,晴天霹雳啊!车竟然不是他的,而是一家万通一汽租赁公司的。他仔细一看合同,才发现自己签的是租车合同,那这两年交的钱全成了租金。这哪是购车,简直就是一场噩梦。据调查,像刘先生这样被误导的消费者不在少数,有的甚至在还了很久款后都没发现问题,直到车辆出现事故需要理赔时才知晓真相。
再看4S店和租赁公司的回应。4S店说店里有租车业务,合同清楚,怪刘先生自己不看。可刘先生表示,当时销售人员只说有员工优惠,根本没强调是租车啊!租赁公司说这是合作模式,租满36个月后付8万可以留车。但消费者的信任就这样被践踏了。
这事儿在网上炸开了锅。有网友大骂这就是诈骗,商家必须退款赔偿,还要坐牢。可也有网友说刘先生自己不看合同怪谁。这两种观点简直水火不容,消费者权益到底该如何保障?专家也说了,买东西得好好看合同,别轻信销售。要是有纠纷,留证据找法律帮忙。刘先生最后是花了8万买断过户,但他心里的伤怎么愈合?我们又该如何避免这样的陷阱呢? 欢迎评论区讨论,一起探讨汽车消费维权问题。 (文中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