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职人员诈骗百万男子获刑十一年五个月

尚一网 2024-08-30 15:30:19

常德日报记者 李张念 通讯员 黄越 范亚娉 近日,武陵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诈骗罪案件。被告人赵某某冒充公职人员、企业高管诈骗超百万元,获刑十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

2015年,赵某某在常德市武陵区宏大宾馆大厅认识被害人丁某,谎称自己名叫周明峰,系湖南省建设厅的公职人员。之后赵某某虚构长沙建筑设计室、承接重庆大学校区建设、承接重庆门厂业务等项目邀集丁某投资,多次以购买材料、工程款、请客吃饭,向领导送礼等名义骗取丁某105. 85335万元,案发前经丁某多次催讨归还4万元,诈骗金额为 101. 85335万元。

2023年4月,赵某某通过网络交友软件认识被害人陈某,谎称自己名叫周明峰,系湖南中烟高管,并通过网上聊天树立成功人士人设,取得陈某信任后,以自己母亲生病、帮助陈某女儿就读长沙名校等名义骗取陈某10.082万元。2023年8月,赵某某通过网络交友软件认识被害人林某,谎称自己名叫周明峰,系湖南中烟高管,取得林某信任后,以帮助林某儿子安排工作的名义骗取林某22.73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赵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从宽处理。判决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赵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赵某某继续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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