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去世后,我就想把我们的房子转给女儿了。我先去房产中介所打问了一下需要怎样办?
中介说因为我老伴去世了,我们直接到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过户是不行的。必须要公证后才能把老伴的财产继承给别人。他让我先开一些证明,证明老伴儿的父母是不是还在?他有几个子女?有几个人是他财产的继承人?
我觉得开这些证明还算容易,因为我老伴去世前,他的父母都已经先于他去世了。我和老伴只有一个独生女儿,老伴去世前也没有留下遗嘱。所以我们家的继承相比简单,只有我和女儿可以继承他的财产。
我现在住在昆山,房子也是在昆山的,我们的户口都在河北省。于是我就给老家的小叔子打电话,让他帮我开这些证明。
我小叔子很快就把我公公婆婆什么时候去世的证明开来了,因为我只有一个女儿,也有独生子女证,我认为有了这两个证明,其他的证明就不需要了,所以我就和女儿拿着小叔子给我寄来的公公婆婆去世的证明,到昆山公证处去办公证。
没想到我们去了以后,公证处告诉我们,还需要很多资料。
一、要提供我老伴儿和他父母的关系证明。因为我老伴是1965年考上大学离开老家的,公证处让我们提供老伴离开家的时候,他从老家转走户口的证明。要有从老家派出所复印的当年老伴和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材料。
二、要我公公婆婆是原配夫妻的证明,也要我和老伴是原配夫妻的证明。
三、要我老伴档案里他亲自填写的家庭关系档案;也要我档案里我早年亲自填写的家庭关系档案,这两份档案都要从原单位档案室调取档案复印后,由单位盖章生效。
四、要我公公婆婆的死亡证明。
五、要有我老伴的死亡证明。
六、要有我老伴去世后注销户口的证明。
七、要我们全家人(我公公婆婆、我和老伴还有我女儿)在一张表上的关系证明,要有当地派出所盖章。
八、要有我女儿和我和我老伴儿是亲子关系的证明,因为女儿上大学以后,她的户口就不和我们在一起了。还要有她从我们户口本上转走的证明,要最原始的档案,证明我们曾经是一家人。
我大概记得的就是这些证明了。这些证明有的是比较容易开的,有几个证明非常难开。
最难开的是我和老伴的原配夫妻证明,这个证明应该由民政局开,可民政局没有早年我们领结婚证时的档案了。现在让他们开证明,他们不给开。我们费了很大的周折,在老家找了很多人给我们证明我们是原配夫妻,我俩都没有二次婚姻。最后民政局才给盖了章。
还有老伴从老家离开时户口转移的证明,当年派出所也没有留下档案,找这些证明根本找不到。没有这些证明,老伴和他父母的亲子关系证明就开不来。没有办法,也是找很多乡亲作证的。
为了把这些证明全部拿到手,我们前前后后经历了好几个月的时间。费了很大的周折,最后终于把材料凑齐了。
材料都齐了以后,我就和女儿拿着这些材料去昆山公证处公证了。公证处看了我们的材料,认为符合要求了,就跟我们约定了公证的时间,他们让我们公证时要带两个人一起去,这两个人必须了解我们家里的情况。
我们是外地人在昆山买房的,女儿的户口在上海,我和老伴的房子在昆山,这里根本没有熟人了解我们家里的情况。
公证处听说我们没有可以带的熟人,他就要求我们找老家的两个熟人。公正的时候视频连线,让他们给我们作证。
公证的时候,老家的朋友帮我们做了证,他们证明我们是原配夫妻,我们都没有二次婚姻,也没有领养过孩子。就这样,我们的公证书总算到手了。
今天我把这个过程告诉大家,希望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借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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