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让人“三观尽毁”啊!
13岁女孩多次与两名男子“自愿”发生“性关系”,这种情况属于“聚众淫乱”,还是“强奸”?
在2023年网络高度发达的今天,我国的互联网已经非常的普及了,基本上每个孩子都有一部自己的智能手机,能通过手机在网络上了解一些知识,但互联网上的信息是“有利也有弊”的。
今天我们要讲的主人公之一,也就是那位13岁的女孩,她名叫“玲玲”,她就是在互联网上接触到了一些不好的信息,导致性思想特别开放。
还有两位主人公,也就是和那名13岁女孩发生性关系的两名男子,一位名叫“裴某”,另一位名叫“李某”。
李某和裴某从小就是好朋友,但他们最高的学历,也就是小学毕业,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想好好学习,整日在学校调皮捣乱,可谓是学校公认的坏学生,因此,他们的父母就为他们办理了退学手续。
退了学之后的李某和裴某,也很迷茫,父母也放弃了他们,于是李某和裴某就彻底摆烂,整日整夜的在外面混,混了五六年之后,在社会上结交了一群狐朋狗友,彻底成为了社会上的小混混,经常做那些投机倒把的事情,就是社会上的害虫。
李某和裴某能认识到玲玲,也完全是靠他们这些狐朋狗友介绍的,并将其玲玲QQ推给了李某和裴某,并且这些狐朋狗友,还跟李某和裴某说,这小姑娘正在上初中,正值青春期,很懂事很好玩。
这句话让李某和裴某对玲玲瞬间起了兴趣,于是就添加了她的QQ,很快玲玲就同意了好友申请,于是李某就开门见山,性思想特别开放的玲玲也毫不避讳,还很自愿,于是李某就开酒店,把玪玪给糟蹋了。
后来李某发现玲玲并没有反抗,很顺从之后,于是就把自己的好兄弟裴某,也为他争取了一次机会,这时候的玲玲,不但没有反抗,反而更加顺从,非常的自愿,于是裴某也把玲玲给糟蹋了。
最后一次,是裴某和李某两人一起把玲玲给糟蹋了,也正是这最后一次,被玲玲的父母给逮了个正着,并且也提前报了警。
其实玲玲的父母早就发现玲玲最近精神状态不对,于是最近就一直监视着玲玲。
警察到了之后,人赃俱获,把李某和裴某这两个“禽兽不如”的人捉拿归案了。
玲玲的父母发现玲玲的思想也有问题,也认识到了玲玲的性思想特别开放,于是玲玲的父母就嘱托警察,把自己的女儿,也带走进行思想教育。
最后,裴某和李某因强奸未成年13岁少女,被法院判为“有期徒刑24年”。
从这件事情可以反映出,当今互联网的信息内容还要有待改善,国家政府要好好整治一下网络上的那些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以免世界上又出现跟玲玲同样的情况。
这件事在网络上公开之后,引起了很多网友的热议。
对此,大家针对“13岁女孩多次与两男子自愿发生关系”的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吗?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