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若是哥哥去世了,还没有休掉妻子,那么家中的弟弟霸占寡嫂算是犯罪吗?
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在古代某些历史阶段,丈夫去世后,倘若没有婆家的允许,寡妇通常是不能改嫁的。
比如说秦朝时期,秦始皇在公元前210年提出“有子而嫁,倍死不贞”,即有孩子的寡妇不能改嫁,认为这是对亡人的不贞。
既然寡妇不能改嫁,那么若是过继给家中弟弟,算是违法吗?
想要弄清楚这个问题,必须要看一看事情是发生在哪个历史阶段,以及究竟是强迫的,还是双方自愿的。
转房婚,通常也被称作为收继婚,简单一点来说,在古代特有的民族中,女子是男女婚姻中的“财产”,既然是财产,就是可以继承的。
历史上著名的四大美人之一王昭君,她在远嫁匈奴之后,就经历了当地收继婚的民间习俗。
王昭君先是嫁给了呼韩邪单于,他是王昭君的第一任丈夫。
呼韩邪单于去世后,根据匈奴的收继婚制,王昭君被迫再嫁给呼韩邪单于的长子复株累若鞮单于。两人共同生活了十一年,育有二女:须卜居次和当于居次。
等到王昭君的第二任丈夫去世后,又嫁给了第二任丈夫的弟弟,这就是当地收继婚的传统。
身为汉人,王昭君是不情愿的,但她没有任何办法。
当她的第一任丈夫去世后,王昭君就上书汉朝皇帝,请求回归故里。然而汉朝皇帝并没有准许王昭君回来,还让王昭君遵循当地习俗,也就是收继婚。
收继婚,是旧时婚俗的一种。多数是兄弟亡故收其寡妻为己妻,包括兄收弟媳和弟收兄嫂。个别亦有子收庶母(父妾)为妻者。
也就是说,在这种有着旧时婚俗的情况下,哥哥去世后,弟弟霸占寡嫂是不会获罪的。
当然,并不是所有民族,亦或者所有历史阶段都是这样。
到了明清时期,律法是禁止人们收继婚的,即弟弟娶兄长遗孀的行为。此类婚姻被视为乱伦,违反伦理,可能面临刑罚。
不过若是郎有情妾有意的话,叔嫂也能如愿以偿的在一起,只不过在外的名声可能有些不太好,会被人们指指点点。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寡嫂不愿意的情况下,小叔子强行霸占,这种就是赤裸裸的犯罪行为,在明清的律法中,被定性为强奸与通奸罪。
弟弟强行与寡嫂发生关系,按《刑律》可构成“强奸”或“亲属相奸”,刑罚较重,甚至可处死刑。
至于寡嫂若是想要改嫁,首先需要经过家族的同意,只有家族同意之后,她才能够改嫁。倘若私自改嫁的话,可能会遭到家族的惩罚,便是族法。
就算是家族同意的改嫁,也不能是这边刚死了丈夫,那边就改嫁,通常要为亡夫守节一段时间。
不过在古代,就算是得到了家族的允许,大部分寡妇也是不敢改嫁的。
因为儒家伦理鼓励寡妇守节,官方对守节者予以表彰。强迫寡妇再嫁可能引发家族或地方舆论谴责。就算是寡妇自己,脸皮薄的也不敢轻易改嫁。
结语:
有着收继婚传统的民族、以及历史阶段,弟弟占有寡嫂是不会遭到谴责的,就算是女人有太多不满,也无处声张。
但若是明令禁止收继婚习俗的朝代中,需遵循合法程序,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实际后果取决于具体情节、家族态度及地方官府的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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