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发指!11岁男孩杀死4岁女孩,手段及其残忍,但保护法保他免受刑罚

冰枫观察室 2023-11-09 15:31:53

两个月前发生了一起恶性案件,一个未满12周岁的男孩,因为小女孩和自己的妹妹争抢玩具,经常吵架,便动起了杀心。而且作案过程,根本不是一时恶意,不是激情杀人,而是处心积虑,早已计划好,作案只不过是实施了藏在心里1年多的想法。

作案过程:

1、男孩谎称要带女孩去好玩的地方,然后把女孩带去菜园,接着把菜园门反锁后,立马从小女孩背后双手掐脖女孩,直至女孩没有任何反抗能力;

2、随后他将女孩拖到废弃菜园内的茅坑屋,将女孩扔到茅坑屋里的粪缸内;

3、然后他又向缸内扔入20多块砖头以填埋女孩,再将一个木板盖在缸口上进行掩饰;

4、将菜园门重新锁好,在外面暗中观察是否有人靠近,是否被人发现,确认无人后才选择路回家。

而且大人询问他时,两次撒谎,误导大人,导致孩子父亲迟迟找不到女孩;警察到他家询问他时,也多次撒谎,盘问到凌晨3点才肯承认,说出实情。

从他的作案过程可以看出,他是蓄谋已久,且一开始就打算一点活路都不给小女孩了。

我相信,看完这个案件的过程,大家都会抑制不住愤怒的心。反正我越看越气愤,尤其是已为人父母的人,对被害女孩父母的伤痛,更容易感同身受。

按照一般民间习俗,12周岁以内的未成年人属于儿童,按照法律规定,0至18岁的是未成年人。而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14周岁以下自然人属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14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

所以这个案件中,涉事男孩未满12周岁,仍属于儿童,即便杀人案成立,但他也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就算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拟下调未成年人最低刑责年龄至12周岁,这个涉事男孩还是可以免于刑责。

说到这里,我有点意难平,我们立法保护的应该是天真、无邪、善良的孩子,但这样一个撒谎成性、心肠歹毒、泯灭人性的小孩,是否应该获得保护,可以免受刑责?

或者说我们社会是否还能原谅他,期待他能改邪归正做回清白人?

以下是被害女孩父母描述的作案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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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3-11-09 20:33

    这恶魔,如果不枪毙,长大得多狠[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