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府谷县老高川乡恒益煤矿超能力生产,被罚200多万元!

从霜谈地 2024-08-25 03:50:02
发现府谷县老高川乡恒益煤矿有限公司存在: 1.矿井超能力组织生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90万吨/年,2024年5月份生产原煤230439吨、6月份生产原煤253442吨、7月份(截止18日)生产原煤104650吨,均超过核定生产能力的10%; 2.31206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3#、5#巷道围岩观测站非人行道侧帮部基点被风筒挡住,无法观测; 3.31203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超前支护外段巷道顶部多根锚杆松动失效; 4.矿井未按规定对31101回风顺槽永久密闭(编号YJ14)、3-1回风大巷永久密闭(编号YJ15)等永久密闭墙外的空气温度、瓦斯浓度、密闭墙内外空气压差以及密闭墙墙体进行检查。最后一次检查日期为7月9日,超过7天未检查; 5.矿井未按规定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矿井全面测风,7月7日至检查当日超过10天未对3-1煤回风流内所有测风站进行测风; 6.矿井未针对密闭内外压差剧烈变化情况进行系统的漏风分析,未根据矿井煤层埋深浅,采空区导通地表等风险查明漏风通道进行处理; 7.矿井3-1煤南翼回风巷测风站风速传感器不能准确监测风速数据,查7月7日监测数据和当日人工测风数据,风速误差超过20%; 8.2024年6月24日0点班,矿长刘军违反矿井《入井双人双检登记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要求,未经检身驾车入井; 9.32209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采用锚网索支护,距设备列车30m处有约5㎡顶板破碎,未加强支护; 10.32209综采工作面第80、99#支架初撑力为15MPa、22MPa,不符合该工作面规程规定的不小于24MPa的要求;32210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面向工作面方向右帮滞后迎头约50m未支护,不符合该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帮部滞后迎头不大于30m的要求; 11.矿井未按规定对井下在用的35㎡、50㎡、70㎡、120㎡高压电缆每年做一次耐压试验; 12.32209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自然发火点一氧化碳传感器悬挂位置不当,距顶板约400mm; 13.矿井未按规定对井下在用的皮带滚筒包胶做阻燃及抗静电性能检测; 14.32210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综掘机转载喷雾不能使用 以下隐患,分别违反: 1.《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四条第一项; 2.《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 3.《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二条第三项; 4.《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七项; 5.《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 6.《煤矿防灭火细则》第七十九条; 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 8.3.4;8.《煤矿安全规程》第八条第三款; 9.《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二条第四项; 10.《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11.《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八十三条第一款; 12.《煤矿防灭火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五项; 13.《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四条第一项; 14.《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8)4.3.6 分别依据相关法律,作出相应处罚: 1.《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责令停产整顿3日,组织全员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办矿、依法管矿的能力和水平,科学合理编制生产计划、下达生产任务指标,并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处一百八十万元的罚款(¥1,800,000.00); 2.《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处一万元的罚款(¥10,000.00); 3.《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处一万元的罚款(¥10,000.00);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处二万元的罚款(¥20,000.00); 5.《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给予警告,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处二万元的罚款(¥20,000.00);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处二万元的罚款(¥20,000.00); 8.《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给予警告,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 9.《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处一万元的罚款(¥10,000.00); 10.《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处一万五千元的罚款(¥15,000.00);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处二万元的罚款(¥20,000.00);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处二万元的罚款(¥20,000.00);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处二万元的罚款(¥20,000.00); 14.《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处一万元的罚款(¥10,000.00)。 合并罚款人民币贰佰万柒仟元整(¥2,007,000.00),责令停产整顿,警告 府谷县老高川乡恒益煤矿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11日,注册地位于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老高川乡张城梁村,法定代表人为张凯。井田面积10.63k㎡。主采煤层为:2-2、3-1、3-2、煤层。工业资源/储量:40.10Mt,可采储量:27.32Mt。设计生产能力:0.90Mt/a。矿井采用三条平硐开拓,分别为:主平硐、副平硐、回风平硐。利用一水平和二水平分别开采2-2煤层和3-1、3-2煤层,首先开采一水平2-2煤层,分3个盘区,在一盘区布置长壁综采工作面进行回采。通风采用中央并列式矿井全负压机械抽风式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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