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最高人民法院设立,沈钧儒任院长,3位副院长都是谁?

初延的近代人物册 2024-10-08 18:04:54

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它集司法制定和审判案件为一体,承担着维护法律统一、公正司法的重要职责。历史上,最高人民法院设立于1949年10月,一开始,它归属于中央人民政府领导,后来,全国人大设立,它才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

从1949年到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已经走过了75个春秋,在这七十多年间,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产生了11位院长。其中,沈钧儒是第一任院长。

那么,沈钧儒担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时,所辖副院长都有谁呢?

1949年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时,沈钧儒被毛主席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按照沈钧儒的部署,最高人民法院由4人组成,吴溉之、张志让、张苏等三人分任副院长。

先说第一位,吴溉之。吴溉之是我党重要的行政骨干,他原本是红3军团政治部组织部部长,1945年擢升为东北民主联军后勤部政委。

吴溉之在革命年间主要负责我党的组织和后勤工作,他既是八路军总政治部的组织部部长,还担任了中央军委总政治部直属工作部部长和军委政治部组织部部长,为中央军委机构的完善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吴溉之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后国务院设立监察部,他再任中央监委候补常委,成为了国家的正部级干部。

第二位是张志让,这是我国当代著名的法学家,江苏武进人。张志让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毕业的高材生,在革命年间,他曾担任过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复旦大学校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是一名热诚的爱国民主志士。

张志让在最高人民法院任职的时间最长,从1949年开始,他连续四届主持最高人民法院的法章制定,对完善我国法律法规体系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1959年,第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张志让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案委员会委员和法制委员会委员。1978年4月26日,他因病在北京病逝,享年85岁。

最后一位是张苏,河北蔚县人。张苏是北平师范大学毕业的高材生,在革命年间,他曾担任过八路军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委员和察哈尔省人民政府主席,是解放张家口的功臣。

张苏的才能主要集中法规制定方面。解放后,他先是担任华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继而又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1959年,第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张苏再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和全国人大法案委员会常委,成为了国家的正部级干部。

综上所述,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届3位副院长,吴溉之、张苏是正部级干部,张志让是法学教育家。他们都是我国法制建设的精英,也将永为民众所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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