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名城事小编相关渠道获悉,有网友在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询问关于农村宅基地申请需要哪些条件的相关问题,网友询问济宁市经开区没有拆迁计划的村庄村民能否申请宅基地?需要什么条件,申请流程是什么?
对于网友关注的问题,经开区管委会回复表示,马集镇申请流程:1、农户申请。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未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代行相关职能)(以下统称村级组织)提出申请,填写并报送下列材料:①《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②《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③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和户主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④ 其他应提交的材料。2、村级初审。①讨论审查。村级组织收到农户宅基地申请后,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和审查;重点审查农户申请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同时对农户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进行审查(村级组织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无规定的在县乡指导下,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综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户籍关系、常住地、承包地关系、村规民约规定等事项进行判定);②公开公示。审查通过后,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行政村)范围内张榜公示宅基地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公示期不少于 7 天,并由村级组织留存公示图片等资料。张榜公示期间,村民对公示有异议的,由村级组织进行调查,经调查异议成立的,撤销或修改宅基地用地方案,对修改后的方案需再次予以公示;村民对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村级组织应当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中签署意见。③上报乡镇(街道)。村级组织要及时将签署意见后的《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报送所在乡镇(街道)。3、乡镇(街道)审查。①机构联审。乡镇(街道)收到申请材料后,组织本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进行实地联合审查。农业农村等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级组织审核公示等,并综合各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批建议;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是否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等;涉及林业、电力、水利、燃气、交通等部门管理的,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相关部门根据审查情况,分别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中签署意见。②签署意见。乡镇(街道)根据联审结果,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中出具意见,符合条件的同时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加盖骑缝章)。县级行政审批(或自然资源)部门委托乡镇(街道)一并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未通过机构联审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报送材料不完备的,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和相关要求;③上报备案。宅基地审批情况报县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备案。疃里镇申请流程:疃里镇目前暂无相关拆迁计划,请及时关注经开区官方公告。村民申请宅基地需向所在村进行申请,是否有可用宅基地请向所在村村干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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