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女生遭同宿舍女生殴打,原因竟是拒绝去酒吧

翼翼真有趣 2023-05-05 11:37:02

↑4月6日,萍萍脖子上有疑似被掐的伤痕 受访者供图

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的任先生反映称,女儿萍萍(化名)在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读一年级期间,遭到同宿舍的佟某、郭某、郑某、刘某欺凌,隔壁宿舍的王某也参与其中。最严重的一次欺凌发生在4月6日,那天佟某要求萍萍周末和她一起去酒吧,萍萍拒绝,随后遭到了佟某暴力殴打。医院诊断显示,萍萍头部、胸部、下肢损伤,抑郁症发作。

萍萍家人报警后,警方对佟某、郭某和王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月28日,警方又发布立案告知书,对郭某、佟某等寻衅滋事案立案侦查。

4月28日,学校也向任先生出示了一份“投诉事宜答复意见”,表示拟对佟某、郭某、王某、郑某进行开除学籍处分,要求施暴者及监护人向受害人道歉,对班主任进行停课、停职调查。

近1月里多次遭同寝室女生殴打欺凌

室友:施暴通常“没有原因”

16岁女孩萍萍就读于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专部,平时住校,周末回家,她们宿舍里共住了8名女生。2022年12月,萍萍告诉父母,和舍友相处不愉快,被孤立了,不想再在那里上学。任先生告诉萍萍,不用理会她们,只要专注学业就好。

这个学期,任先生逐渐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3月4日,萍萍回到家后,任先生发现她的眼神躲躲闪闪,仔细看时,脸上、脖子上和胳膊上有伤。他问萍萍发生了什么,萍萍也没有告诉他。

据任先生透露,今年4月6日,他接到妻子王女士的电话,说他们的女儿萍萍被同学打了。王女士立刻赶到学校,发现女儿身上多处伤痕,脸部肿胀,全身颤抖,哭泣不止。她当即去找打萍萍的佟某,询问为什么要打她的女儿。但佟某否认自己打了萍萍,导致双方发生争执。围观的人们劝阻双方并将其带到警务室。最终,萍萍的妈妈报警,并带着萍萍去医院就医。

经过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的诊断,萍萍的头部、胸部、腹部和下肢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后来,鄂尔多斯市精神卫生中心和鄂尔多斯广厦医院也对萍萍做了进一步的诊断,发现她出现了抑郁症状,并且头部、胸腹部、右大腿和右踝部的软组织都受到了伤害。

↑4月6日,萍萍手臂上疑似有多道抓痕 受访者供图

根据萍萍的陈述,从上学期开始,她与佟某等人的关系就不好。3月7日,萍萍和佟某等人上课迟到,因此被老师批评。当晚宿舍熄灯后,佟某和郭某对萍萍进行辱骂和殴打,隔壁宿舍的王某也被叫来参与。郑某和刘某在一旁拍摄视频……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萍萍又遭到佟某等人多次的辱骂和殴打。

根据萍萍和其他同学的书面陈述,4月6日,佟某要求萍萍周末和她一起去酒吧喝酒,但萍萍拒绝了。佟某于是对萍萍进行谩骂和殴打。萍萍跑到隔壁宿舍向同学求助,同学帮她给妈妈打电话,萍萍的妈妈赶来接她离开了学校……

萍萍的四名室友也证实了她被佟某等人多次殴打的事实。佟某经常“挑事”,并叫上郭某、郑某和刘某一起欺负萍萍。佟某和郭某是施暴最厉害的两个人,他们的攻击通常没有任何理由。四名室友中,每个人都曾受到佟某的不同程度的欺负。其中一名室友称自己也曾被佟某殴打并被要求下跪。

在书面材料中,刘某表示佟某多次无缘无故地打萍萍,“有几次被打了很多下”。此前在宿舍内,她们也曾发生过不到三次的争吵和打架。4月6日,萍萍被打后逃出宿舍,佟某还让刘某等人拦住她。然而,刘某表示自己没有参与打萍萍的行为。

相比之下,郭某和郑某认为自己并没有孤立萍萍。郭某在情况说明中称,“我们宿友一直对她挺好,但是萍萍老是说我们孤立她,这让我们很不开心。”郭某说,当天佟某发起了对萍萍的攻击,自己也曾踢了萍萍两脚。之后,佟某把萍萍当成了出气筒,而郭某、郑某和刘某也经常和佟某一起辱骂萍萍。郭某声称,自己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想要保护佟某。在此过程中,郑某则表示,“我们并没有孤立萍萍,只是和她玩不到一起而已。”她还称,每次萍萍受伤都是佟某的行为,而她们只是想帮佟某。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事发经过 受访者供图

警方以“寻衅滋事”立案

一家长表示愿承担责任,向孩子道歉

据警方4月20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3月7日至4月5日,佟某、郭某与萍萍因琐事多次发生争执,并多次以打耳光,拳打脚踢的形式对萍萍进行殴打。佟某和郭某也因琐事与同寝室的菲菲(化名)发生争执,以打耳光、踢、踹的形式对菲菲进行殴打。4月6日,佟某叫萍萍出去喝酒,萍萍拒绝,后佟某用枕巾多次抽打佟某的头部、脸部,后又打了萍萍多个耳光,踢了萍萍身体几脚,致使萍萍脸部红肿,耳部、腿部擦伤。

警方决定分别给予佟某、郭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由于二人均属于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且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决定对佟某、郭某的行政拘留不执行。对王某以殴打他人罚款五百元。

4月28日,警方发布立案告知书,对郭某、佟某等寻衅滋事案立案侦查。

4月27日,内蒙古民族师范学校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将会严肃处理涉事学生和老师,其余情况不便透露。

当天,学校给任先生的书面“答复意见”显示,经学校专题会议研究,佟某、郭某、王某、郑某等人殴打他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已在全校通报批评,同时拟给予以上四人开除学籍处分。对于刘某,将根据进一步调查结果进行相应处分。班主任呼某被“停课、停职”,接受调查,按相关规定程序作出纪律处分。

答复意见称,经学校沟通,施暴者监护人表示同意道歉,且同意依法依规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关于学校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积极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任先生告诉记者,他曾在家长群中反映过萍萍被郑某等人欺凌一事。5月4号,王某的父亲王先生给任先生打来电话,说王某打了萍萍,犯了错,愿意承受公安局的处罚,叮嘱孩子好好看病,好好治疗。

5月4日,王先生也向记者表示,自己和孩子都愿意向萍萍及其家属郑重道歉,说一声“对不起”。王先生表示,孩子打人,就是犯了错。如果触犯了法律,就应该为自己做的事承担责任,家长不会包庇纵容。作为父母,没有教育好孩子,责任重大。他会积极和萍萍及其家属沟通解决方案,愿意作出相应的赔偿。

任先生表示,除此之外,他尚未收到任何施暴者或其监护人的道歉。

王女士和任先生告诉记者,如今,萍萍还在医院接受治疗,每天沉默着,吃不下饭,睡不好觉,体重骤减,总觉得头痛、腹痛。

律师和专家:

应该对校园欺凌“零容忍”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佟某、郭某等人多次殴打、欺负萍萍,属于典型的校园欺凌、校园霸凌。殴打他人,轻则构成民事侵权,萍萍可根据《民法典》规定,要求佟某、郭某等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即使萍萍的伤情尚不构成轻微伤,佟某、郭某也要受到治安处罚,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对佟某、郭某等人治安拘留、罚款等。

↑警方下达的立案告知书 受访者供图

赵良善介绍,寻衅滋事的罪与非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寻衅滋事罪。而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

赵良善建议,当受害者受到校园欺凌时,不要选择沉默,要勇于和施暴者搏斗,要尽早告知学校和家长,要及时报警,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同时要注重保留证据。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也认为,未成年人佟某、郭某、王某、郑某和刘某多次霸凌同学,给受害人身心都造成严重创伤,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等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违法责任。与此同时,如果校园暴力行为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霸凌者达到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年龄,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付建律师表示,如果校园霸凌行为同时满足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并且严重程度可能达到法定的入罪标准,行为人有刑事责任能力,就会被以“寻衅滋事罪”立案。

出现校园欺凌现象应该如何处理?此前,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中国青少年自护教育发起人宗春山接受记者采访时均指出,如果出现了校园欺凌的现象,需要学校、家长、孩子还有社会共同面对、处理。

皮艺军表示,对于校园欺凌要“零容忍”。“所谓零容忍,就是一丁点也不行,发生就应受到非常严格的处理。”他提到,在学校,就算发生欺凌的小事,欺凌他人的学生也需要当着全班去反思,让家长向被害、被骂的学生当众道歉,消除大范围的影响。

宗春山认为,老师处理欺凌现象,需遵循立即性原则,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时候,有欺凌行为的学生看起来人数众多,但事实上,真正带头欺凌的,只是少数几个人。其他同学出于“友情”,或害怕等原因,也加入欺凌。对此,老师要区别处理。

宗春山建议,如果家长发现自己的孩子受到欺凌,要与孩子共同面对困难,认真倾听,让孩子明白,他被理解、被看到了。一些受到欺凌的孩子,很有可能缺乏相应的社交技巧和保护自己的能力。因此,在家庭教育中,还需要让孩子习得与人交往的技巧。

皮艺军呼吁,学校应该共同商定制定一个关于预防校园欺凌的校园公约,各个学校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来做,形成抵制校园欺凌的校园氛围。

皮艺军指出,现有法律对校园欺凌没有形成一个比较规范的明确定义,这方面缺乏操作性。有时难以做到有法可依,只能按照成人的法律来进行判断、处理。他呼吁,应出台预防校园欺凌相关的单行法律法规,这能细化校园霸凌的情况,更具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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