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利国利民的政策,社会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由此很多新行业应运而生,如外卖行业、快递行业等。
这些新兴行业便利了人民的生活,增添了许多色彩,同时也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解决了大量的就业。
不过,凡事兴一利必兴一弊,一些事故的发生并没有相关的法律作为评判标准,这时司法很难介入处理矛盾。
就在今年10月份,四川两个申通货运司机在高速路上时发生意外,两人当场殒命。但是后续家属要求申通承担责任时,对方却表示不是他们的责任,不予赔偿。
出事司机某天考勤,工作时长达到了21个小时类似的悲剧,发生在11月底,湖南司机向某,在执行一趟从长沙至太原的单子时,运输途中,身体不适,2日后抢救无效死亡。
家属多方走访,也没有得到一个切实可靠的赔偿答复,拖延时间日久,这样的事情不是一起,共同点在于事后索赔之路异常艰难,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01快递货运背后的门道
通常人们认为,只要是属于快递公司的货运司机,那么就是这个快递公司的员工,然而事实没有这么简单。
其实大多数货运司机和快递公司,并没有什么联系,这些货车司机大多都是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找来的。
快递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达成协议,由劳务派遣公司向快递公司提供货运司机,快递公司则不参与货运司机的具体行程和事务。
货运司机也不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原因在于劳务派遣公司在招募货运司机时候,会让司机签署一份协议。
协议中规定货运司机成立一家运输公司来进驻快递运输,这样一来货运司机和劳务派遣公司就不是简单的隶属关系,而是合作关系,这种协议也叫承揽协议。
劳务派遣公司和快递公司,不需要为货运司机购买五险,所有的意外风险都由货运司机单独来承担。
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四川两个货运司机在高速路遇难,却没有公司宣称负责的原因。
而司机们明明知道签署的协议属于霸王条款,很容易让自己劳无所依,但是为了能谋求一份工作,养家糊口,一般情况也默默接受。
所以一旦出现事故,往往是几方各执一词,法律也很难有效保护货运司机的合法权益。
法律毕竟不是万能的,在现代司法实践中,法律条文真正能完美适配的案例,少之又少,同时法律又有着一定的滞后性,也导致往往事实案件出现,后续法律补充才来到。
现代司法体系,又要求重证实据,相关当事人的各种合同、手续等文件,便成了司法判决中十分重要的参考依据。
02货运司机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如果货运司机要和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承揽合同,那么在签订时要保留相关的文件,最好留有一个复印件。
另外有律师指出,如果货运司机在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承揽合同后,其行为依然受劳务派遣公司管束,如必须穿工服,在规定时间内跑完一定的路程等。
那么这种情况就让货运司机和劳务派遣公司形成一种雇佣关系,在发生意外时劳务派遣公司,就要赔偿货运司机一定的损失。
所以货运司机,在平时受到劳务派遣公司的各项指令时要做好记录,保留这时候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一旦真的发生意外,这些都是和劳务派遣公司为雇佣关系的证据,可以在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赔偿时候拿到最有利的条件。
另一方面,货运司机在和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承揽合同时候,要尽量把工伤险加到合同里面,不要一味地由劳务派遣公司支配协议。
03快递公司要承担社会责任感
快递公司把货运司机交给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处置,这是不想承担自己应尽社会责任的行为,道理上讲的通,情理上不支持。
为了减少企业的支出成本,不惜不负责货运司机的五险一金,出了交通事故后想尽各种方法来撇清该承担责任,这是资本的无情和冷默,是新业态和新形势下产生的一种不正常的制度和做法,必然不得人心。
如果长此以往,又有多少人愿意成为货运司机,又能抗住多久道德的谴责。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劳务派遣、第三方、有限责任、以及预售等等这些操作,被广泛应用在各个行业,还被称为现代商业的完美发明,诚然风险完美规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等等优点让人欲罢不能。
但是归根结底,一切商业的链条中,流转的不只是亮澄澄的金币,背后也是活生生的人。
04结语
除了10月份四川高速路两司机殒命后无法得到赔偿外,还有很多类似案例,受伤的货运司机往往得不到赔偿,家属只能到处走关系,求人办事,最后也很难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
所以对于这些新兴的行业,国家要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快递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的行为,切实保障从业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在受到意外伤害时可以及时得到补偿,尽最大努力让人民群众的生活得到保障,同时免去工作当中的一些后顾之忧,只有各个行业稳定向前发展,社会经济才能迸发出最大活力和价值。
此刻砖家不说话了[得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