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网友建议禁放烟花爆竹官方回复!

凡尘评社会 2024-06-22 15:16:17

近日,一位连江县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建议禁放烟花爆竹。

网友

我们连江县虽然说是个县城,我们县城几乎每天都能听到好几阵烟花爆竹鞭炮声,我也看到了空气污染严重性。时常看见早上5点就大量放烟花,真的会影响学生睡觉。请领导重视。

官方回复

连江县凤城镇人民政府

网友:您好,欢迎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您留言反映的“禁放烟花爆竹”事 项,连江县凤城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

经查,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以及连江县政府《关于县城区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连政〔2016〕1号)等规定,在连江县城区限制了以下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1、凤城镇全境;2、敖江镇:白沙居委会、温泉社区、温麻社区、梅塘社区、浦下村、小湾村、青塘村、毗屯村、岱云村、上山村、下山村;3、江南镇:江南社区、滨江社区、己古村、魁岐村、文新村、连兴村、镜路村、南塘村、花坞村。

限燃区域又实行了如下定时燃放的时间: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正月十四和元宵、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以及元旦、五一、国庆法定节日允许在6:00-12:00,15:00-22:00燃放烟花爆竹(其中除夕、正月初一为全天允许),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近年来,随着凤城镇建成区的扩大,人口数量的增多,其中大部分来自其他乡镇搬迁来的居民,都或多或少存在着习俗和信仰、文化教育程度等问题,都会出现未在限燃区域和限燃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发生。

对此,凤城镇将继续加大宣传,广泛普及连江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这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全体居民共同参与和自觉遵守,才能一起营造安定稳定和谐凤城新局面。

若您发现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等情况,你可以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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