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给自己的爱车买了保险,就以为万事大吉了,认为以后出了啥事都是保险公司给兜着。
前几天黄先生驾车回家,因为心里有事,车速开得不是一般的快,思想一走神儿,车突然就冲上了人行道,撞到了一个走道的中年妇女。画面很惨烈,那个中年妇女,很无辜地就被飞来的车给撞死了。
现场的人都是一片唏嘘感叹,吓得不轻,让人想不到的是,这个肇事司机黄先生却有着大将风度,他竟谈笑自若地对路人说:“没关系,我买了全险”!
那么问题来了,车买了全险就可以为所欲为,甚至撞死了人也能一脸傲娇吗?
据了解,商业保险中有第三者责任险一项,负责事故发生时对外赔偿,上这个保险时可以选择不同的保额,30万、50万……,上足够高的保险,确实可以基本解决事故时对外赔偿责任问题,可能存在一定数额的免赔,或不在保险理赔范围的项目问题,但不至于承受不了。
但是,别忘了,这是一起涉及人命的交通事故,那就不单是赔偿的问题了,按法律规定,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如果肇事方负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就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黄先生驾车冲上了人行道致人死亡,显然也不是“全保”所能解决的事情了。他最终被刑事拘留,等待的将是接受法律的惩处。
黄先生再也笑不出来了。
要知道法律是爱惜生命的,任何事情都要讲究天理法说,若违背天理法律人情都将面临严重的后果。
今天的话题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做人还是低调点 那么高调看不整死你 本来好好的赔钱了事你非要去坐牢
瞎基吧扯。钱赔够有谅解书最多缓刑。除非是多人死亡,再就是撞的不是一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