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朱仙镇岳飞庙

一朵窗台向阳花 2024-04-18 03:07:46

朱仙镇岳飞庙,俗称岳王庙。庙址在河南省开封市西南二十二公里朱仙镇上,始建于明成化十六年(1470年)秋九月。该庙占地二十七亩,坐北朝南,外廊呈长方形,三进院落。经明、清多次整修和重建,整个殿堂恢宏壮严,碑亭林立,刻绘塑铸,丰富多彩,曾吸引于谦、乾隆皇帝、杨成武、朱穆之、胡耀邦等历史名人到此赡分留墨。与汤阴、武昌和杭州岳飞庙统一称为全国四大岳飞庙,享誉中外。 庙内前院正殿中供有岳飞及其部将的塑像,后院大殿里有岳飞夫妇的塑像,东西厢房里分别供着岳飞的儿子和儿媳的塑像。庙院里保存有岳飞亲笔书写的送紫岩张先生北伐诗和《满江红》词两座碑刻

据《祥符县志》明朝何孟春《岳词碑记》记载:“宋鄂侯忠武王庙,始建于鄂,再建于杭,三建于汤阴,而今建于梁城南朱仙镇。在鄂者,王开国地也,王冤白时已建;在杭者,王墓在焉;在汤阴者,父母之邦;而朱仙镇者,王之功,于是,为报王之忠愤所不能忘者也。

朱仙镇岳飞庙与汤阴、武昌和杭州岳飞庙统一称为全国四大岳飞庙,享有很高的声誉。此外,它也是河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 岳飞抗金的战功,据岳珂《鄂王行实编年》及《宋史 · 岳飞传》记载,以朱仙镇之役最为著名。过去一直流传广泛,影响深远。每当国家危难之秋,更能鼓舞人心, 激励士气。

(2013年3月5日,朱仙镇岳飞庙(含关帝庙)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朱仙镇之战是岳飞第四次北伐的最后一战,也是岳飞一生中的最后一战。此役岳家军继颍昌之战后全线进击,包围开封。七月十八日,张宪同徐庆、李山、傅选、寇成等诸统制从临颍县率主力往东北方向进发,将路上遭遇的金骑数千击溃,“横尸满野” ,缴获战马一百多匹。

同时,王贵自颍昌府发兵,牛皋也率领左军进军。

《云麓漫钞》记载:

“韩、岳兵尤精,常时于军中角其勇健者,别置亲随军,谓之背嵬,一入背嵬,诸军统制而下,与之亢礼,犒赏异常,勇健无比,凡有坚敌,遣背嵬军,无有不破者。”兀术战败,放弃开封渡河北遁,当时宋使洪皓在家书称:“顺昌之败,岳帅之来,此间震恐”。兀术与朝中奸臣勾结,欲杀岳飞而后快。这个奸臣就是在岳飞墓前跪了几百年的秦桧。于是,有了一天之内“十二道金牌”的班师诏令,有了”莫须有”的千古冤屈……

一首《满江红》,传唱不衰,道出了千古英雄的悲凉之极,万丈悲哀、万千无奈。

纸墨之间,十二道金牌的痛与怒,自古至今,浓烈得化解不开。

拜殿前跪着五个铁铸人像,

这五个铁像是:奸相秦桧与妻子王氏;万俟卨,为监察御史,主持审理岳飞案,诬陷岳飞虚报军情及逗留淮西等罪;罗汝楫,为殿中侍御史,与中丞何铸论岳飞罪,又劾黜岳飞旧幕及大理寺欲轻判岳飞者数人;张俊,军中将领,与秦桧串通,收买岳飞的部将王浚,诬告岳飞。

拜殿建于岳庙大殿之前,大殿门前,左右各有两通高大的古碑。这一块是《

朱仙镇岳鄂武穆王碑》,碑体高2.5米,宽1.1米,刻于明正德十五年(1521年)。据明代《祥符县志》明何孟春《重修岳祠碑记》载:“宋鄂侯忠武王庙,始建于鄂,再建于杭,三建于汤阴,而今建于梁城南之朱仙镇。在鄂者,王(指岳飞,下同)开国地也,王冤白时建;在杭者,王墓在焉;在汤阴者,父母之邦。而朱仙镇者,而王之功於是,为报王之忠愤所不能忘者也。”

这一通碑上刻的是岳飞的一首词《满江红》: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这首词的背景是:(南宋绍兴四年(1134年),岳飞第一次参加北伐,大获全胜。11月下旬,朝廷擢升岳飞为清远军节度使,当旌节送到鄂州(今南昌)时,全军将士欢欣鼓舞。一天雨歇云散,江山明丽,岳飞凭栏远眺,感慨万千,吟咏此词。)

这块碑上刻的是岳飞亲书的诗一首《送紫岩张先生北伐》:

“号令风雷迅,天声动北陬。长驱渡河洛,直捣向燕幽。

马喋阏氏血,旗枭可汗头。归来报明主,恢复旧神州。”

诗中“紫岩先生”即抗金名将张浚别号。南宋绍兴四年(1134年),金兀术与伪齐汉奸刘豫的军队联合南侵,张浚被任命为防守长江的统帅,“岳家军”也参加了这次防御战。张浚在出发前,岳飞写了这首诗为他送行。全诗慷慨激烈,豪情满怀,充满爱国主义情操。明代学者蔡悦评论说:“词意雄伟激烈,可轰震千古!”

寝殿内陈列有岳飞生平简介:

岳飞,字鹏举,河南汤阴人,农民家庭出身,曾先后四次从军。

北宋靖康元年(1126年),当金兵再度围攻东京(今开封)时,岳飞第三次从军,投奔康王赵构在相州(今河南安阳)设立的大元帅府,参加抗金战争。次年,北宋灭亡。

赵构在南京(今商丘)称帝,建立南宋政权。岳飞满怀爱国热情写下《南京上皇帝书》,

反对京师南迁,结果受到“小臣越职”、“夺官归田”的处分。之后,岳飞离开部队投奔河南招抚使张所,被提拔为统领,随王彦领导的“八字军”参加收复新乡的战役。之后,在宗泽帐下任都统制。

南宋建炎元年(1127年),金兵渡江南下,岳飞与金兵转战于宜兴、广德、常州一带。

第二年,一举收复建康(今南京)。

绍兴四年(1134年),岳飞第一次北伐,仅两个多月时间,就收复了刘豫伪政权统治下的襄阳等六郡。由此,岳飞被提升为清远军节度使,湖北路荆襄潭州制置使,屯驻鄂州。

南宋绍兴六年(1136年),岳飞再次北伐,收复了颖州、卢氏县、商州、虢州等中原失土,与太行山义军也取得了联系。由于高宗下令“不许深入”,得不到援军和给养补充而半途而废。

绍兴十年(1140年),金国对南宋发动大规模进攻,岳飞挥师迎敌,向金国大营东京(今开封)进攻,取得著名的“郾城、颖昌大捷”和“朱仙镇大捷”,打退了金兀术的十万大军,

收复了汝、颖、蔡、陈、郑等州县和西京洛阳,构成北、西、南三面对东京的包围之势。

金兵惊呼“撼山易,撼岳家军难!”。金兀术准备从东京北撤。岳飞兴奋地对将士说:

“直捣黄龙府,与诸君痛饮耳!”就在此时,岳飞收到朝廷发来的十二道金牌。加上高宗、秦桧有预谋地撤走了张俊的部队,阻止了刘琦、韩世忠部队北上,“岳家军”陷入了孤军深入的危险境地。

岳飞被迫班师,叹息道:“十年之功,废于一旦”。北伐中原的大好形势就此夭折。绍兴十一年(1141年)四月中旬,朝廷以“论功行赏”的名义将岳飞升为枢密副使,实际是解除他的兵权。接着,秦桧串通张俊,罗织岳飞罪状。十一月,派人将岳飞骗到临安,岳飞一到临安即被投入大理寺狱。十二月二十九日,岳飞被杀害,时年39岁。岳飞被害后21年,宋孝宗继位,为岳飞平反昭雪,追复原官,赐谥号“武穆”;宋宁宗时,追封岳飞为“鄂王”;宋理宗时,改谥“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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