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的自行车有证又有牌!
前段时间偶尔刷到南京一市民近日因所骑的自行车没有牌照,而被南京的j警蜀黍开了一张50元的罚单,当时惊出了一身冷汗,因为笔者时常爱骑自行车上街,万一~~~~,该咋办?
天无绝人之路,有困难就要想办法,笔者忽然脑子里有模糊的印象,前两年好像在收拾家里的东西时偶尔发现有自行车证照,马上行动~~~翻箱倒柜的过程省略两百字!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让俺翻出来了!啥也别说了,上图!
看到了没有?自行车证!(为了避免某些不必要的麻烦,笔者把某些关键的字眼作了处理,下面也这样,请大家理解和见谅)。下面,给大家逐页展示此证的内容。
首先是当时当地的有关部门制定的“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第一页:
此页条文摘录及简单点评:
1、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一九八四年八月一日公布施行)
(简单点评:施行的时间距今已快有40岁)
2、凡在 (本辖区)内公有和私有的自行车(含军队系统内的 公、私 自行车),一律由公安机关统一管理。由当地公安机关发给车证、牌照,并在车头、三角架中轴上打钢印编码。每年审验一次。
(简单点评:牛,当时连解放军蜀黍的自行车也要归公安部门管;当时已经明确,自行车也要像现在的机动车一样,要有行驶证,车牌,打钢印,还要年审)
3、凡是购买(或装配)新自行车者,要在一个月内持发票和单位证明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
(简单点评:也和现在对汽车的要求一样)
第二页
此页条文摘录及简单点评:
凡需迁往外市、县的自行车,应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持车证、携车到原发证的公安机关办理迁移手续,领取自行车迁移证,并应在到达迁入地点一个月内,凭自行车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简单点评:规定太严格了,在外地骑车还要办迁移手续和发迁移证)
第三页:
此页条文摘录及简单点评:
1、凡不能使用而报废的自行车,车主应到当地原发证的公安机关申明登记报废,并交回原车证、牌照。
(简单点评:严格,自行车报废了也要登记)
2、凡需要托运的自行车,运输部门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托运手续:
(1)新车凭购车发票办理托运手续。
(2)买卖、赠送、转让需要托运的自行车,凭当地公安机关发给的自行车迁移证办理托运手续。
(3)短期到外地使用的自行车,凭原车证和所在单位证明办理托运手续。单位的证明应写明车主姓名、使用地点、车
(简单点评:需要托运的自行车也要有手续才能办理,太严了!)
第四页:
此页条文摘录及简单点评:
1、运输部门对托运者提供的有关凭证,应认真审核,注意发现可疑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自行车修理部门和自行车保管单位的职工,在工作中应注意发现可疑车辆(包括主部件)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简单点评:发现可疑,人人有责)
2、对违反本规定者,公安机关应当进行认真的审查,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治安管理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简单点评:处罚非常严格,最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好像没有提及要罚款?)
3、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七四年三月原**区公安局公布的《关于自行车管理的若干规定》即行废止。
一九八四年八月一日
(简单点评:1974年就有自行车的管理规定了)。
好了,车证关于管理规定方面的就这四页纸了。再往下是自行车的登记正文(当时登记的是俺父亲的名下,名字已覆盖)
呵呵,看看当时自行车行驶证就是这个样子的!
最后,自行车行驶证上还有具体的骑车需遵守的规定和细则
行车须知条文摘录及简单点评:
自行车行车须知
1、行车须靠右边依次行驶,不准闯红灯。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回首瞭望,并须伸手示意。
(简单点评:需靠右行驶,不能逆行!转弯时还要用手打转向灯)。
2、在市、镇内不准违章搭人,不准撑伞,不准双手离把,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不准攀扶其它车辆或手中持物,不准在人行道上骑车。
(简单点评:在农村乡下才能搭人,进了城则不允许;骑行时起码要有一个手放在车把上,绝对不能耍杂技;要在自行车道上骑行,不能在人行道上骑车)
3、装载物品时,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一点五米,宽度左右各不准超出车把十五厘米,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把,后端不准超出车身三十厘米。
(简单点评:严谨!精确到厘米!)
4、不准加装机械动力装置。
(简单点评:否则会变机动车)
5、刹车和车铃必须灵敏有效。
(简单点评:最接地气和最有效的安全规定)!
呵呵,整个行驶证的内容晒完了。下面是牌照,年审标志和养路费标志:
首先,牌照出炉:
简单解释:车牌号码是1600,当时的防盗的措施,自行车车牌一分为二,有一半安装在自行车上,另外一半则是车主自己随身携带,遇到检查时,两部分能合二为一,才算过关!!呵呵,当时这个想法是不是很先进,小偷即使偷了车还不行,还要把车主另外一部分也偷了,才算“证照完整”。
其次,两个年审标志,呵呵当时年审及格发的是金属标志,比现在大气:
其三:下面这个是交养路费标志,也是金属的:
晒完了!俺的自行车行驶证,牌照,年审标志,养路费标志晒完了!是不是 证照一应俱全啊?!请问各位朋友,俺到了南京还怕j警蜀黍罚款吗?
下面,俺想讲最重要的事了!
第一,南京的j警蜀黍对自行车没有上牌的市民上路处以罚款是不是妥当?俺想说,看情况!如果这个执法的蜀黍穿的是下面这套制服,那毫无疑问是妥妥的!
为什么穿上上图这个制服就是妥妥的,因为上面图中的警服是83式交警制服,也就是假如时间穿越回八九十年代,那个时候自行车无牌无证肯定是要受到处理的!以上笔者晒出的自行车管理规定里面很明确:“对违反本规定者,公安机关应当进行认真的审查,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治安管理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呵呵,是不是该罚!
第二、时间到了现在的2024年,自行车还要上牌照吗?现在距离1984年已经过了将近40年了,笔者上面晒的“自行车管理规定”到底还有没有效??笔者从谨慎角度来说,大概率早就失效了。如果没有失效,那为什么街上那么多自行车都没有牌照呢?
第三、南京市民骑自行车逆行确实是不妥的,上面八十年代的自行车管理规定里有明确:自行车行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行车须靠右边依次行驶,不准闯红灯。现在你自行车逆行也是确实不对的,安全隐患比以前更大。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对骑车逆行的行为必须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第四、现行的交规有没有规定人力驱动的自行车要上牌?请各地的朋友也提供一下,50元啊,一家三口一顿妥妥的晚餐啊!
第五、笔者寻思,为了保险起见,以后外出骑自行车的时候是不是把上面的证照全部带齐?反正也不占啥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