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大沽河入海口段治理工程(一期)拟实施,总投资约2.2亿元,由青岛市水务管理局建设,主体工程施工期8个月。
大沽河入海口段作为大沽河防洪体系的关键河段,承担着全流域洪水下泄的重要功能,尚未经系统治理,河道内满布虾池,洪水下泄能力严重不足,已成为限制大沽河洪水下泄,影响大沽河防洪安全的主要因素。因此,青岛市水务管理局计划开展大沽河入海口段治理工程。
此次规划按照防洪保安全优先的原则,结合胶州湾保护线调整及相关规划实施的时间安排,同时考虑征地拆迁协调的难易程度,计划对工程内容分二期实施:
一期工程内容:青岛市大沽河入海口段治理工程(一期)范围自青兰高速至入海口(河道中心线桩号109+000~116+000),全长7.0km,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河道两侧虾池区域、土堆区域、深坑区域、林地区域进行地表清障,保持河道子槽原有形态不变。
实施规划清障范围内原东风盐场西大坝以西虾池埂等就近摊平工作。总投资为22369.89万元,其中工程部分5261.83万元,专项部分(含征占补偿)17108.06万元。
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征占补偿资金由相关区(市)承担。
二期工程内容:待胶州湾保护线调整和地方政府落实好堤防及管理路占压补偿方案后,实施左岸管理路、堤防(包含2000m河堤及2170m海堤)及排涝挡潮闸建设,工程投资55360万元,征迁补偿由地方政府承担。
工程占地范围主要涉及城阳区的罗家营社区、山角社区和胶州市的东营村、码头村、王家村、营房村。
占地范围内胶州区域的地上附着物大部分都在青兰高速、青盐铁路、韶海路、右岸堤防建设和海洋局禁养区养殖池清退过程中进行了补偿。目前仅剩绿色区域未进行补偿。
占地范围内城阳区域的地上附着物大部分都在海洋局禁养区养殖池清退过程中进行了补偿。目前仅剩黄色区域中青兰高速下游1公里、林地区域和施工临时路未进行赔偿。
根据地上附着物调查结果和补偿标准,青岛市大沽河入海口段治理工程(一期)占地补偿投资为15867万元,其中胶州市为3497万元,城阳区为12370万元。
工程工期为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共13个月,其中,2024年5月至2024年9月办理相关手续,2024年10月至2025年5月为主体工程施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