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王某与黄某夫妻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件,浏阳廖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件,两者都是涉嫌入室打人,性质一样恶劣,一样触犯刑法,都有视频证据,只因身份不同,结果也变得天壤之别。
法治社会只有分工不同,但人人平等,公平、公正、民主、自由是建国以来的第一方针。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身为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理应从重处罚。
天子犯法皆与庶民同罪,既然普通人犯罪法不容情,身为公职人员知法犯法更应罪加一等。不能因为前者是平民,所以被采取强制措施并进一步侦查;后者身为公务人员,仅仅停职处理;倘若热度一过,是不是随时官复职呢?倘若无监控视频,这事会不会不了了之?
律法条文如此清晰明确,威严容不得挑战。谁大大不过国家,大不过律法。都不是小朋友,犯罪就该得到该有的制裁,不容和半点稀泥,更不可护短区别对待。如果连法律都保护不了自己,家里也不安全,那民众安全感在哪里?公道在那里?
总有一些害群之马以国家名义扩大手中权力,随意行黑恶之事,与党不忘初心的政策背道而驰。犹如一锅粥里的老鼠屎,坏了国家与党的威信。如果不不公诉不重罚,违反者就会仗着职权罔顾法律,更为所欲为,更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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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