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斯-罗德曼,75大巨星之一,联盟终于承认了他的主流地位。
天赋异禀的怪才,大器晚成,22岁才上大学,大三场均24.4分17.1篮板,是球队的得分王和篮板王。
1986年选秀大会第二轮才被活塞选中,这一年,他25岁。
新秀赛季做替补,二年级出战82场,首发32场,唯一一个场均得分破10的赛季(11.6分),外带8.7篮板,那时候,他在活塞一群老球痞当中,还不是特别显眼。
1989年,28岁的大虫才三年级,这一年,他是活塞的板凳匪徒,场均只打27分钟,却能贡献9分9.4篮板,以及不知疲倦的跑动和防守。他已经展现出了惊人的篮板球天赋,因为他的抢篮板率是联盟第一!而他的防守好到什么程度呢?直接进入最佳一防!
一个场均打不到30分钟的,数据只有9分9篮板的家伙,进入最佳一防!
而到了1990年,罗德曼的作用和数据依旧稳定,却直接获得了最佳防守球员称号!
以及,参加全明星赛。
完全是蓝领典范,兢兢业业的楷模啊,朱时茂讲话“怎么着也是正面角色啊!”
1990-91赛季,蝉联DPOY,在全明星票选中高居东部前场第4,但可惜没能参加全明星赛。
1991-92赛季,成为主力大前锋,首发出战80场,场均打40.3分钟创下生涯之最,以18.7个篮板球的惊人作业揭开了篮板王7连冠的序幕!
这个赛季,他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参加全明星赛,抓下全场最多的13个篮板球!
赛季结束后,入选最佳三阵,最佳一防!
时年,大虫31岁。
然后活塞江河日下,他在93年10月被送去马刺,在马刺的那两年,很难说他对球队的作用有多大,毕竟他不太爱协防,但他在95年还是入选了最佳三阵,此后,他的硬荣誉只剩下篮板王和一防。
1995年10月,马刺把34岁的大虫送去公牛,代价仅仅是一个替补中锋。
然后,大虫再次展现出他强悍的单防能力,80年代他灵动游走,专门对付大鸟、魔术师、乔丹等各路外线好手,等到90年代后期,下盘稳如磐石,就专治内线巨兽,幼年鲨鱼卡不动他,历史第一肌肉男邮差也被他征服,一如樱木花道戏耍小河田。
98年季后赛,37岁的大虫前两轮场均出战42分钟!
99年在湖人,38岁,他的数据是28分钟抢11.2个篮板。2000年,39岁,为小牛出战12场,数据是32分钟内抢14.3个篮板!
如果他真的认真打到40岁甚至更久,他会统治篮板榜多久,毕竟,他真的跟樱木花道一样,是体能黑洞,没人知道他的极限在哪里。
樱木花道是以他为原型,不是他像樱木花道。
大虫的连续起跳点抢篮板求堪称一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