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选择保险公司到签定合同
再到申请理赔,
奉法君为您一一讲清:
选择一家合格、安全、合适的保险公司是购买保险的第一步。
01
关注该保险公司是否具有合法资质
正规的保险公司要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即使是其分支机构也需要获得许可证。
◆许可证上应载明该公司保险业务的范围,投保人要注意审查投保的业务是否属于许可范围。
◆除此之外,还要审查该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保险公司取得许可证后六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其业务许可证失效。
02
关注该保险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稳定性
可以通过查阅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等公开披露的报告进行评估。其中,需要重点关注偿付能力。偿付能力是衡量一家保险公司财务状况和抗风险能力的重要因素。
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的规定,偿付能力包括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风险综合评级。同时满足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0%,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该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才算达标。
03
关注该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质量以及信誉和口碑
理赔的程序是否便捷、理赔速度是否快速、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是否良好、退保率、投诉率等都是评价一家保险公司综合服务能力的重要因素。
01
保险合同要全面,必要条款不能少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人身保险的财产受益人的姓名、名称或住所,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金额,保险费及支付方法,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订立合同的年、月、日等。
02
责任范围要注意,免责条款须留心
免责条款是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可依据免责条款而拒赔。因此,我们在签订保险合同时,需要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范围和免责条款,具体包括责任免除条款、免赔额、免赔率、比例赔付或者给付等免除或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当然,法律也同时规定了保险人对于格式条款和免责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否则该条款不发生效力。
倘若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免除了其依法应承担的义务、加重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责任或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该条款也无效。
当双方当事人对格式条款有争议时,应先按照通常理解作解释,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作有利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解释。
03
诚实守信是原则,真实情况须告知
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须对相关合同条款履行说明义务,投保人也负有对相关真实情况的告知义务。投保人与保险人必须秉持最大的诚信。例如身体健康状态、被保险人真实年龄等足以影响是否承保及保险费率的因素。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义务,则会面临解除合同、拒赔损失且不退还保费的风险。
因此在订立保险合同时,要遵守诚实守信原则,不隐瞒真实情况。
01
及时报案
要注意报案时间。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以便及时勘察现场、有效固定证据。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则可能面临拒赔风险。
02
主动有效固定证据
发生事故后,要注意保存并提供证明和资料。是否在保险范围、索赔金额是保险合同纠纷的常见问题。因此,在事故发生后,要有及时保存受损证据的意识,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03
注意诉讼时效
险种不同,诉讼时效也不同。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诉讼时效为五年,其他保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
除了前述提及的可能导致保险人拒赔或不退还保费的情形,还有一些常见的拒赔情形也应引起重视:
01
谎称、故意制造、虚报
◆事故未发生,但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谎称事故发生或故意制造事故,保险人可拒赔;
◆事故已发生,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伪造、变造证据,编造事故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保险人对虚报部分可拒赔。
02
人身保险合同中拒赔情形
被保险人因自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或因投保人故意而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保险人可拒赔;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而导致的伤亡,保险人可拒赔。
03
财产保险合同中拒赔情形
保险标的转让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否则,若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可拒赔;
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否则,若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亦可拒赔;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赔偿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可拒赔;
因被保险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受限,保险人可扣减或要求返还相应保险金。
作者:朱旭阳
来源:上海奉贤法院
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