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号,新闻报道了一篇离奇的案件,那就是一个男子参加同学婚礼的喜宴,因饮酒过量造成在家中死亡的悲剧。死者家属向新郎和同一桌参加喜宴的人5人索赔138万。法院是这样判的,网友们为新郎和同桌参加喜宴的人叫屈!究竟发生了什么?
事情发生在2023年12月25号,是23岁新郎任某的大喜日子,洞房花烛夜之日,喜结连理之时。结婚的地点选择在农村家中结婚。
死者辛某是新郎任某的同学,婚礼结束后参加了宴席。辛某与曹某某、刘某、司某某、缑某、杜某等人同坐一桌用餐,关键是辛某与其他的5人互不认识。
上菜期间,辛某先喝了一杯酒,喝的是白酒。然后邀请其他5人喝酒,但是其他人并未喝酒,毕竟现在喜宴喝酒的少了,劝酒的也少了,由着自己的量来喝,愿意喝就喝一点,不愿意喝就不喝。
一桌人只有辛某喝酒感觉的不舒服,一再邀请别人一起喝酒,结果同桌的缑某说我少喝一点,就是陪着辛某喝酒。两个人用了一次性的杯子,每个杯子成酒量大概三两左右,每个人一共喝了5杯酒,大约每人喝了在一斤半左右的白酒,50度的白酒,可以说酒量还是不错的,总共喝了三瓶白酒。那就属于高度白酒了,人喝着确实比较舒服,但是喝过量照顾不好很容易出意外。
喝完酒之后心某在凳子上就摔倒了,由表哥任某某给送回家中。当天下午19:00许,辛某被送到家中交给了他的父亲,然后放进了卧室休息。关键是在辛某被送到家之后,没有人给照顾给水喝,可能是经常喝多了回家,所以家里人也就习以为常了。
到了第2天下午,他父亲发现辛某没有还没有起来,于是就到他的卧室里查看,发现辛某身体萎缩在床上,被褥上有呕吐的食物,已经失去意识。辛某的父亲急忙拨打了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最终现场确认已经死亡。
辛某的死亡或许是因为饮酒过多造成的,其家属认为辛某的死与新郎以及一桌的5人有一定的关系,于是新郎和5人都被作为被告,共要求赔偿1383905元。主要涉及到最小的孩子只有2岁,也就是上有老下有小致使赔偿金额较大。
2024年5月,新郎和一桌5人被起诉,法院也对这件事进行了宣判!
法院做出了一桌5人共一人陪酒,所以对缑某作出了承担10%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赔偿13.8万余元,其他4人不进行赔偿。新郎也做出了相应的赔偿,这只是私下来解决进行赔偿的,没有在法庭上宣判,可能是达成的谅解。
法院给出的原因:婚宴不是公众性的宴请,而是个人的私人行为,说明新郎对于辛某照顾不周,没有起到劝诫的作用。
法院认为:宴请者应综合考量被宴请者伤残死亡的原因,其是否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宴请者是否知道被宴请者的酒量、身体状况以及宴请中有无恶意劝酒行为,被宴请者因饮酒而发生意识不清或情绪、身体失控,宴请者是否将其安全送至其亲属身边或医院等因素,同时要考虑到邀请喝酒中善意的劝酒行为本身并不违反公序良俗。
本案中,辛某作为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有辨别和控制能力,对喝酒可能造成的自身伤害应该有预见,席间饮酒其主观上存在重大过错,应当承担90%责任。
另一个原因是全程由缑某一人陪着喝酒,才导致了辛某喝喝酒过量,所以承担了10%的赔偿责任。其他人没有陪着喝酒,也没有劝酒的行为,所以不支持原告要求赔偿的责任。
事实上新郎和缑某确实也够倒霉的,宴请好友用餐,没有劝酒,而且结婚也来不及照顾每一个客人,结果被罚了。而缑某似乎更有点冤枉,自己本身不愿喝酒的,结果被劝喝了酒,最终酒助兴而两人都喝多了,还承担了13.8万的赔偿,真是天上掉下的祸。
更为重要的是人已经有双方的亲属护送到家里,家属照顾不周失责行为造成了死亡。错过了最佳的救治时间,毕竟前后12个小时无人过问。这家的亲情何在?家人的职责行为应该是死亡的主要原因,所以承担了90%的责任!
对于当地法院的判决结果,很多网友都不支持这种判决,似乎在为新郎和被处罚的缑某叫屈,鸣不平,认为法院判的不公正!
有重庆网友认为,法院偏向于死者及弱势群体,所以作出了这一不公正的判决。
山东有网友表示,辛某的死亡家属的责任最大,回家睡觉后,家人可能没有进屋看过一次。(这一点法院也考虑到了,所以死者承担了90%的责任)
上海一网友认为,这种场合叫东家承担责任,有点说不过去。客人要喝酒,不可能东家不让喝。
湖北网友表示,法院在哪里是断案?分明是挑起社会矛盾,人家逼着死者喝酒了吗?为啥要承担责任?
河北网友表示,是酒后呕吐清理不及时,也是家属照顾不到位引起的。喝酒不是直接原因,诉讼基础就不成立,应该不予立案。
重庆一网友表示,无良判决!并给出了两个理由:一个是辛某是成年人,别人又没有逼着他喝酒。二是醉酒已经到家,家属为什么不送到医院?睡了一晚上不去医院,错过了抢救时机。
广东一网友表示,我觉得不应该要承担责任,可以出于人道给一点钱,每个人都有宴席的时候,大家都能明白情况。
最后提醒大家,酒不是个好东西,适可而止,小则酌情,大则伤身。喝酒要量力而行,不应该喝的太多,这样不仅仅伤害了自己的身体,还连累了无辜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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