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名为赵某的派出所所长的言论引发了社会的广泛争议。赵所长在一次采访中表示,如果他人打了你,你不能还手,否则就变成了互相打架。这番言论引起了姜女士的反问:“那如果我不还手,难道我就要一直被打吗?”赵所长回答说:“你可以选择躲避,但不能还手!”
赵所长的言论实际上反映了基层派出所在实际工作中的做法。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比较繁琐,并且需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程序。谁也不愿意在这个问题上浪费时间和精力,更不希望将自己和单位卷入其中。因此,对于有一定证据的互相殴打事件,直接认定为双方互殴成为了最为稳妥、简单和迅速的处理方式。
然而,个人认为法律应该让打人者不敢轻易动手,而不是让被打者不敢还手。被打者应该有权利进行正当的防卫,以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尊严。只有当法律能够有效地制止打人者的行为,才能真正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赵所长的言论引起了对于被打者权益的关注和争议。在处理打人事件时,应该加强法律的力度,确保打人者不敢轻举妄动,同时也保护被打者的合法权益。这是建立一个公平、安全的社会秩序的关键所在。
这个派出所怎么不去拉几车烟花回来取样?
被打是不能还手的 必须等头七回来才能还手
但是赵某描述的是事实啊...这也并不是他的错吧。
说得好有道理,不愧是人民公仆
以后就没正当防卫了
这个赵所长,缺乏法律知识,缺乏法律精神,机械地错误地理解法律条文,严重不符合一个派出所所长的要求,开除了吧,留着就是祸国殃民。
正当防卫相关的法律已经被他按在地上摩擦[抠鼻]
给它两刀看它还发不发颠
打一巴掌还一巴掌叫报仇[笑着哭],打你巴掌被你用手挡住叫防卫,万一他用力过度,被你挡的时候脱臼了也是正当防卫[笑着哭]
派出所的赵所长刚刚被雷劈死了。
那是警察和打人者有关系包庇,否则被打的骨折还互殴不处理
问毛啊,你们一句互殴就完事了
国家养了这么多狗
你问大家1+1=几 大家都会说2。 因为就是这么教的,就是这么做的。能怪他吗?
能,除非你有后台[呲牙笑]
法院怎么判才是关键。
应该叫赵专家吧!派出所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