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地区自从唐朝时期的吐蕃国以来,就一直与中原政权保持着紧密的联系。之后的宋朝与元朝时期由于汉族政权的式微乃至消亡,导致中央政权与西藏地区的联系日渐减弱。但是在明太祖朱元璋建立起明王朝之后,恢复了大部分中国疆域,中原政府与西藏统治者之间恢复了密切的往来。
在明朝初期,西藏统治者就对明王朝显示出了恭敬的态度,对中原皇帝纳贡,表示自己归附的意图。而明朝政府对西藏地区也采取了友好的态度,积极鼓励茶马贸易,促进了地区之间的经济与文化交流,为西藏地区的稳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而且在这段时间中,西藏地区完成了宗教改革,黄教取代了日益腐朽的喇嘛教原教派,这也是西藏地区没有出现大规模暴乱的根本原因。而在与西藏相邻的地区,明朝政府采用土司来进行地方管理,有效减轻了当地少数民族与汉族人民之间的矛盾。虽然仍然偶有土司之间的争斗,但是整体上还是处于稳定的状态,这也对维持西藏地区的和平有积极的影响。
西藏地区与中原地区繁盛的贸易往来以及朝廷赏赐的积极意义
青藏高原作为世界上平均海拔最高的高原,由于其地理原因常年气温寒冷,不适宜大多数农作物的种植。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保证当地人民的生活需要自然就是完成稳定统治前要最先解决的问题。
由于西藏地区有青稞以及牦牛为藏民提供粮食和肉食,因此藏民们最短缺的物资就是茶叶了。为了购进茶叶,在明朝之前,西藏地区的商人们就在现在的甘肃等地区与汉族人民进行贸易往来了。他们主要用西藏地区出产的藏马来交换茶叶等生活必需品。随着明王朝的建立,西藏地区与内地的贸易往来变得更加频繁。
在洪武年间,明朝政府在一次贸易中就运茶五十万斤,换回了三万八千匹马,明朝政府与西藏地区贸易额度之大由此可见一斑。到了明武宗在位时期,由于朱厚照信奉佛教,他便派遣宦官刘允前往西藏迎回活佛。刘允出使的团队携带了数十万斤茶叶和食盐等生活必需品,可见随着明王朝的发展,其与西藏地区的贸易额是越来越大的。此事在《明史》中有如下记载:
"允至临清,漕艘为之阻滞。入峡江,舟大难进,易以小舟,相连二百余里。及抵成都,日支官廪百石,蔬菜银百两,锦官驿不足,取傍近数十驿供之。治入番器物,估直二十万。"
为了更好的生产茶叶等藏民们需要的商品,明朝政府甚至下令免去了天全地方的其他所有徭役,让他们"专令蒸造乌茶,以易番马"。当时虽然明朝政府与西藏地区之间的交易已经十分繁荣了,但是民间依然有很多商人私下里与藏民们进行交易。明朝政府对于这些人也采取了宽容的态度,后来就允许他们进行这种非官方交易了。
明朝政府对于藏族经济的提升还有另外一种方式,那就通过赐予使臣大量的礼物。当时西藏政权每三年会派使者前往京城向明朝皇帝称臣纳贡。而明朝政府为了显示自己的大国姿态也会赐予这些使臣价值不菲的礼物,而这些礼物一般都远远高于贡品的价值。这些使臣在拿到赏赐之后,会在京城将这些礼品卖掉,换成茶叶等物资带回藏区,而这也让藏族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升。
由于这样的朝贡对于藏族人民来说是有利可图的,因此即使明朝政府规定三年进贡一次,但是藏民们却年年都来朝贡,甚至一年之内多次派遣使者到京城进贡。而且其使团的人数也逐渐增加,从宣德、正统年间的三四十人,逐渐发展到了天顺时期的两三千人,而在成化年间,使团的人数达到了顶峰,来到了"往来于道路,络绎不绝"的程度。
无论是藏民与内地商人的贸易还是使臣朝贡得到的收获,都有效刺激了藏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藏民的生活,这对于保持西藏地区的稳定是十分重要的,这也是在整个明朝时期西藏地区一直都服从明朝政府管辖的根本原因。
宗喀巴的宗教改革与黄教的兴起
西藏地区一直是一个有着浓厚宗教色彩的地区,藏传佛教一直是当地最重要的宗教信仰,在明朝初年的时候,喇嘛教是藏族地区最重要的教派,势力十分强大。但是此时的喇嘛教僧侣却已经开始出现了腐化,他们与封建领主勾结,垄断寺院,生活腐化,甚至公开娶妻生子,酗酒成性。其中有些人竟然宣称密修需要女人,就强抢民间处女,更有甚者直接挖取活人心肝当作贡品。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之下,人民对于宗教的信仰出现了动摇,这对于西藏地区的稳定是十分不利的。在这个时候,宗喀巴领导的宗教改革挽救了这一局面。当时西藏地区的统治者阐化王扎巴坚参对宗喀巴的改革主张极力支持,在他的坚持下,宗喀巴在大昭寺主持了规模空前的祈愿大会,西藏各个地区有超过一万名僧侣参加了这次集会,这也让宗喀巴成为了西藏地区喇嘛教中最有地位的人。
之后他创建了甘丹寺,逐渐形成了一个以他为中心的新教派。这个新教派就是新噶当教派,他禁止僧侣娶妻生子,崇尚苦修,对于佛经的研究也十分重视,建立了大规模成体系的教学组织。由于其要求僧侣穿黄衣,戴黄帽,所以又被称为黄教。在宗喀巴死后,其两名大弟子按照宗教的说法会世世转生,即为后来的达赖喇嘛以及班禅额尔德尼。
而黄教影响力的真正扩大还要等到永乐年间,当时宗喀巴派遣自己的弟子释迦也失进京朝见明成祖,获得了明朝政府"大慈法王"的封号,这才确立了其在西藏地区的正统地位。此事在《明史》中有如下记载:
"释迦也失亦以十二年入朝,礼亚大乘法王。明年命为妙觉圆通慈慧普应辅国显教灌顶弘善西天佛子大国师,赐之印诰。十四年辞归,赐佛经、佛像、法仗、僧衣、绮帛、金银器,且御制赞词赐之,其徒益以为荣。"
而教义更加清明的黄教也重建了宗教在藏民心中的形象,为西藏地区的稳定做出了不小的贡献。
土司政策对于西藏周边地区的有效管理
在西藏周边的云南、贵州以及四川等地,聚居着我国苗、瑶、彝、傣等少数民族,他们和当地的汉族人民一起,为祖国西南地区的开发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在明朝的时候,这些地区的发展还不是特别均衡,有些地区已经进入了封建社会,有些还处在奴隶制社会阶段。一些居住在偏僻地区的民族,甚至还处在原始社会时期。
在这样的情况下,明朝政府沿袭了元朝政府对于这些地区的管理制度,采用设立土司的方法进行管理。当时土司的官职包括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和土判官等。这些土司大多是各族大小首领所世袭的,因此在当地各个民族之间有一定的威望和统治基础。而且采取这种自治政策也让各个民族之间的问题都能得到相对妥善的解决,为明朝初期西南地区的稳定做出了不小的贡献。对于土司政策的描述,在《明史》中是这样介绍的:
"尝考洪武初,西南夷来归者,即用原官授之。其土官衔号曰宣慰司,曰宣抚司,曰招讨司,曰安抚司,曰长官司。以劳绩之多寡,分尊卑之等差,而府州县之名亦往往有之。袭替必奉朝命,虽在万里外,皆赴阙受职。"
但是我们也要知道这些土司的官员由于大都是世袭产生的,所以他们的割据属性也都比较强。土司之间会爆发一些火并或者仇杀。为了稳定边疆局势,明朝政府就在条件成熟的地区裁撤土司,设置"流官",这种办法被称为改土归流,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土司制度的缺陷,让西南边陲的稳定性得到了提升。而这些地区的长期稳定,对于西藏地区来说也是一个利好消息,他避免了民族之间发生不必要的争端,也是西藏地区能够长期保持稳定的必要因素。
沃唐卡结语
西藏地区的稳定从唐朝开始就是中央政权一直头疼的问题,但是明朝政府却妥善地解决了这个问题。虽然这在一方面也是由于之前元朝政府对于西藏地区的打压,让当地的政权失去了与中原政权抗衡的实力,但是明朝政府的一系列举措依然值得后人学习和借鉴。
对于西藏地区这种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而言,尊重他们的文化习惯是必要的政策。当时的明政府不仅大力支持藏区黄教的发展,赐予他们尊崇的地位。在西藏周边的西南各省,也采取了土司治理的方式,充分尊重了少数民族人民的文化习惯。这样的举措保证了西南边疆的稳定,也获得了藏族人民的支持,为西藏地区的长久安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鉴于西藏地区的农业发展受自然条件所限,人民的生活比较困难,明朝政府也相对放宽了对其的贸易管制,有效刺激了藏族地区的生产,加上皇帝时不时的封赠,让藏族人民的生活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从而避免他们因为生活难以为继而走上造反的道路,这也是明政府为西藏地区的发展做出的最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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