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师:不代课,带货

黑板洞察课程 2024-03-19 02:00:11

导语

在信息化时代,网红教师早已不是稀奇的新鲜事。不论是教培行业的俞敏洪、张雪峰等人,还是一众专家学者,亦或是“挖呀挖”的幼教黄老师……他们成为网红娱乐带货更能被大众所接受。但是对处于“应试教育”关键时期的中小学教师,网友少有娱乐精神,对于其种种与教育无关的举动,往往加以批判。中小学教师网红化,颇受争议。

01网红效应,流量名师

早期,以新东方为首的培训机构热衷于培养网红教师,从俞敏洪,王强,徐小平,再到罗永浩,如今爆火的罗翔也曾在新东方任职……另一边,在电视媒体上,诸如《百家讲坛》等知识讲座型栏目也成为了大众获取知识和学习的重要途径。通过这些节目,像易中天、于丹、王立群等知名专家学者开始受到广大观众的认可和喜爱。

中国台湾著名学者曾仕强/《百家讲坛》栏目截图

这一时期网红教师现象初现,并逐渐受到关注和追捧。大众开始意识到,通过网络和电视媒体,他们可以接触到更多优秀的教育者和知识传播者。而对于培训机构来说,拥有网红教师不仅可以提升品牌形象和影响力,还能吸引更多学生报名参加他们的课程。

再之后,数字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自媒体时代来临,短视频已经逐渐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传播信息资讯的一种方式。从新浪的“秒拍”,腾讯的“微视”,到现在流行的抖音、快手等,短视频的发展越来越迅速。上至大学教师,下至幼儿园老师们无不在线上分享与教育工作、知识科普有关的信息等。与此同时出现如「101 名师工厂」等 MCN 机构,助推越来越多新教育 IP 涌现壮大。

特级教师李文,因强压迫感教学,一度走红网络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网红”进入多元化发展,拥有十万、百万粉丝的网红教师越来越多,其概念逐渐演变并存在一定争议。有人认为,网红教师并非真正具备专业素养和深厚知识背景,只是凭借个人魅力或独特形象等方面而获得关注;而另一些人则认为,网红教师亦可以通过自身影响力传递正能量和有益信息。

02手机不能进校园,但短视频可以

教育企业内的短视频自媒体输出多为营销手段,而教育体系内的短视频除官方宣传外,多为教师自发。中小学阶段,以教育为主题材的短视频,无论是教学趣事,还是课上严厉教师带来的压迫感等等,很能够吸引到大众关注,引发共鸣。当前以抖音为例,选择垂直经营的中小学教师多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方面,教师乐于在线上分享各类教育教学日常;另一方面,平台方也乐衷于增加其娱乐化平台之上的教育属性。双向奔赴之下,也切切实实的将优秀教学方法、通俗教育理念等传播至有需要的教师、学校或家长等人群中,为教育均衡化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尤其是通过短视频自媒体,能让更多人看到、关注到乡村教育目前的发展状况,潜移默化影响愿意成为乡村教师的接力奉献者。

近年来,教育部等有关部门提出的各项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如思政教育、护眼、安全教育等,均提及利用好短视频这一形式。通过视频实现从个人到教师群体形象的正确树立。但在庞大的流量平台面前,中小学教师开始尝试记录更多的“美好生活”,逐渐完成教师到博主的转变。上课“开火车”检查英文单词的英语老师「大河向东流」已经辞职开始带货直播;“扔炸弹”接力背诵语文课文的「东北滴小贾老师」开启小号接广告模式,停更大号,疑似辞职;「木子和又又」因学生入镜头等多重原因身陷舆论风波,已清空穿搭小号店商品……

03流量与编制,中小学教师的欲望围城

无论是教育单位还是社会,其实并不反感教师网红化。他们反感的是因过度网红化而导致的教学工作懈怠。对于不同教育阶段的教师,互联网对其包容度不一,受“应试教育”长久影响,中小学阶段自带严肃教育属性,当把教学内容放到互联网上,看客娱乐过后多审视的目光,成人视角下的评论与建议更为犀利,教师博主走红后还需承担更多的争议与风险。

不少教师都会在短视频主页上表明,拍摄不占用学生学习时间等字样。或许教师本身将自媒体与线下教学工作区分明确,但不可避免的会遭到诸如此类的质疑。部分教师在拍摄时,容易出现学生入镜等肖像、隐私问题。另一方面,当排斥镜头的学生知道讲台上的老师正在拍摄,是否会畏惧课后提问,错失答疑机会?教师在发展自媒体的同时,也应注意到每位学生的心理,尤其是部分学生的敏感心理。张弛有度地拍摄“教育花絮”。

截图源抖音

在这样的“优胜略汰”下,坚持下来的中小学教师在保证教育风格的同时,不少都不由自主走上了“恰饭”副业。前路可行,也就带动了更多在编教师,尤其是新生代教师开始自媒体尝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表示,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整体来看,目前利用短视频接广告、开设店铺并没有被公开明确禁止,但直播带货等行为不可为。有中学老师表示,“粉丝数超过一千,需要向学校报备”。

天津某律师表示,直播本身不违法,违法的是指直播内容,假如直播的内容是正能量的,且没有任何商业行为的,不但不违法,还应当点“赞”;假如直播的内容是负能量的,对社会有负面影响的,不利于青少年或社会观众眼球的,多多少少有商业目的,那一定是违法的。

不过也有律师认为,在编教师直播并不违法。但若教师真的可以直播带货、接受打赏,那么将如何判定家长是支持博主还是贿赂教师?在分享教师如何当自媒体博主的帖子下,几乎都提及了要“降低暴露风险”。或许在他们心中,这样的副业虽没有被明令禁止,但却也充满争议,难保未来是否会对教学生涯造成困扰。

结语

在编教师走红网络本应是为教育事业赋能,但在流量以及商业化的驱使下,使得他们将自身的职业选择与个人经济利益挂钩。或许个体选择背后有着不同动机和考量,但对于教师而言,职业道德、教育责任和学生发展始终应该是首要考虑。同时,社会也应该建立起更加全面和科学的评价体系,不仅仅以“网红”身份作为评判教师能力和水平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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