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山西省医保局等3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有关政策通知》,其中对山西省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政策进行了统一。
2025年第1天,这一政策出台是送给山西省的城乡居民一份大礼!毕竟城乡居民医保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无论是在缴费还是报销方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参保人员范围】通知明确了居民医保的参保范围: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或者未按规定享有其他形式医疗保障的人员,均可以参加居民医保。
也就是说,在山西省内没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个人,都是可以缴纳居民医保。
【缴费金额】此次,通知明确了统一全省各地的缴费标准,不再执行以往年份各地市制定标准的现状。缴费按照实行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按照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金额来看,个人需实际缴纳400元,财政补贴670元,合计1070元。
省内各市间,缴纳城乡居民医保标准一致,也体现了公平性和享受待遇的平等性。
【全省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政策】
一是按照不同医疗机构收费标准分别设定住院起付线、支付比例等,其中对三类收费价格、二类收费价格县级、二类收费价格省市级、一类收费价格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为100元、400元、500元、1000元,支付比例分别为85%、75%、70%、60%,年度支付限额为7万元。以上报销比例的提高,可以有效减轻患者的“看病贵”问题。
二是明确异地就医待遇标准。参保居民省内就医无异地,不降比例;备案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不降比例。改变了以往省外报销比例较低的现状,让山西人民“敢出门”看病啦!
三是明确将居民医保孕产妇住院分娩及相关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孕妇的生产实际花费金额降低,得到的实惠更大、更足!
【居民医保门诊保障待遇】
一是统一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参保居民在统筹区内二类、三类收费价格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分别为55%、60%;在统筹区内一类收费价格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80元/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45%。
二是统一门诊慢特病待遇标准。2027年年底前将实现全省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标准统一。
三是统一中医适宜技术支付政策。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60%,此项对于中医的推广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总体来看,山西省率先实现城乡居民标准统一、待遇统一。对于提升城乡居民的看病体验,提供了政策支持与保障!与此同时,也促进了省内的交流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