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二审定音,男方母亲叫屈:这顶“强奸帽子”能否摘掉?

裴裴说情感 2025-04-17 12:58:45

山西订婚强奸案方已被羁押711天二审宣判,二审法院审理查明宣判: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席某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对此,男方母亲(郑女士)表示说:“这个罪名太丢人了,我接受不了这个罪名。如果我的儿子背负着强奸犯的罪名出来,我相信他也没办法正常生活,没做过的事,我们肯定不能认。”

在以往接受媒体采访时,郑女士表示,男女双方从认识到提出彩礼,提出房子加名字时间太短了,超出了她的预期,不符合常理。

男方和女方是在2023年1月30日经当地婚介机构介绍,认识了十来天便确定了恋爱关系。

到四月份时,女方提出彩礼和加名字,5月1日,订立婚约,双方约定彩礼款18.8万元,在订婚仪式上交付彩礼10万元和7.2克金戒指。这么快的节奏超出了她的想象。

对此,审判长给出了详细的说明,女方没有婚史,通过婚介机构两次相亲,第一次没有成功,没涉及彩礼。第二次与男方相亲,因此,女方不存在骗婚情形。

男方父亲转述其描述的事发细节,“外衣是她自己脱的,内衣是他们两个人共同脱的。”对于二审维持原判表示:“就是,那个女的闹得,我们家的未来已经没有什么希望了。儿子已经进去将近两年了。不需要和解。”

但是对于是否认定强奸,法院认定强奸的依据,第一违背女方意愿,第二,女方手腕双臂淤青,第三,窗帘被拉下,第四,检出男方的精斑。

第五,女方有强烈的反抗意识,点卫生纸烧榻榻米,第六,女方跑进厕所冲洗。手机被男方抢夺。第七,女生跑出房间跑下13楼呼救,被男方拖入电梯。第八,在电梯里有反抗行为,被男方强行拖回房内。

这些点其实早已看出女方的不愿意,但男方并没有就此放手,订婚不等于可以发生关系。

但对于这些事实,男方母亲还是认为不能就这样给儿子戴一顶强奸的帽子,不然儿子一辈子都毁了。她不服气,还是要继续申诉。

对此,大家怎么看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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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裴说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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