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大了!杭州跨年夜喷射烟花竟然是刑事责任!网友质疑执法过严!

小奶猫爱吃烤面包 2025-01-02 16:46:48
闹大了!杭州跨年夜喷射烟花竟然是刑事责任!网友质疑执法过严!

大家好呀,我是小奶猫爱烤面包。在这里恭祝阅读本文的朋友,感情和谐,身体健康,心想事成,一帆风顺。

跨年活动原本是欢乐美好的记忆,却因为一时激情表演,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

24年最后一夜,在浙江杭州滨步行街举行跨年活动,从街头到街尾,可以说是人山人海,摩肩接踵,密密麻麻,热情火爆。

尤其是当天零点,人们准时放飞了数十万只气球,更是把跨年活动的气氛推向了最高点,所有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这时候,咱们的主人公,22岁的小李登场了。

在零点人们放飞气球的时候,小李在人群中拔出著名的喷射烟花加特林,对准天空上的气球扫射,一道道火龙冲向夜空,击中气球,场面更加刺激。

当场执勤的警察看到这一行为,立即找到小李,把他控制住,并把他的烟花收缴。

很快,警方发布通报,小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消息传播到了网上,可以说再次引爆了一轮争议。

当晚去步行街跨年的人流累计有27万,峰值时有9万人同时在场,安全压力巨大。而在大家最为兴奋的跨年放飞气球时,小李竟然朝着天上发生大火力的烟火,进行扫射,行为极其危险,警方把他控制住,带离现场,没有任何问题。

但是,对于他的处罚,存在不同的认知。

有人说小李的行为没有造成后果,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就可以了。有人说小李的行为的确不合适,进行治安处罚给他一个教训。谁承想现在对他竟然是强制刑事措施,不是警告不是行政处罚,而是刑事处罚!

这些人认为处罚过重,无法接受!

——慢慢的把男人的热情磨灭,不敢放鞭炮了,以后更不敢打枪了,一听到枪声就怕死了,谁还敢上战场打枪!

——法律是以事实为依据,不能以假设来定刑,所谓的对人群造成危害并未发生,不能用来定刑!

——第一,气球升空标准是骇气,你用氢气是你放气球的违反法规。第二放烟花违反的是那条法律,按那条处理。如果刻意加重就不是法治,而是人治!

我必须表态,我反对这些质疑的言论,举双手支持警方的处置!

人群聚集跨年没有问题,放气球没有问题,放烟花也没有问题,但是在密集人群里放烟花,这就有问题了。

小李不是年幼无知的小孩子,他是个22岁的成年人,他应该知道他的行为会带来什么后果。

这是大冬天,人们都穿着厚厚的衣服,并且都是棉衣毛衣羽绒服,绝对的可燃物,而烟花燃放,会飞溅出大量的火星,尤其是加特林这样的大火力烟火,甚至飞溅出的是燃烧的火苗,危险系数陡增,根本不敢想象会出现怎样的后果。

这种行为,就是对公共安全的危害。

部分网友以没有酿成大事故为由,觉得不能定性,简直可笑至极。要知道很多罪行就是行为罪,只要做了,就是犯罪,就必须要进行刑事处罚,跟结果没有关系。结果会对量刑产生影响,但不会对定罪产生影响。

比如放火罪,只要有人故意纵火,焚烧公私财物,就是放火罪。没有严重后果的,三年起步,有严重后果的,封顶死刑。

小李在人群极度密集的场所,燃放烟花,这种行为本身就极具危害性,必须刑事处罚,这没有任何问题。

小李为了博眼球,耍个性,竟然做出这样的行为,只能说无知者真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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